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公告表2024年第9号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公告表2024年第9号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1 | 重庆 (略) | 晓婧汽摩配件加工项目 | 重庆高新区巴福镇 | 重庆临风 (略) | 环评报告表(常规审批) | 项目位于重庆高新区巴福镇聚业路129号,租用重 (略) 厂房,建设一条汽摩配件表面处理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产各类汽摩配件(主体、锁钩、螺栓、螺母)2100t。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总投资5%。 |
附件:重庆 (略) 晓婧汽摩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7日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1 | 重庆 (略) | 晓婧汽摩配件加工项目 | 重庆高新区巴福镇 | 重庆临风 (略) | 环评报告表(常规审批) | 项目位于重庆高新区巴福镇聚业路129号,租用重 (略) 厂房,建设一条汽摩配件表面处理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产各类汽摩配件(主体、锁钩、螺栓、螺母)2100t。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总投资5%。 |
附件:重庆 (略) 晓婧汽摩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7日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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