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海盐县2024年省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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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现海盐县2024年省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的公示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略) 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64号)、《关于做好 (略) 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3〕6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2023〕10号)等文件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需兑现海盐县 (略) 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85万元(详见附件)。现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1日),公示期对奖励的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在工作日内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部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河南西路288号 邮编 *

受理电话:0573-*

联系人:姚爱国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

海盐县2 (略) 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奖励项目

奖励金额(元)

1

法狮龙 (略)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2

(略)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3

宇星紧固件(嘉兴) (略)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4

浙江华帅 (略)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5

海盐县集成智能家居协会

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指导站

*

6

浙江和美集 (略)

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

50000

7

海盐县人民政府秦山街道办事处

品牌指导服务站

*

8

海盐县紧固件同业商会

品牌指导服务站

*




合计*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略) 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64号)、《关于做好 (略) 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3〕6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2023〕10号)等文件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需兑现海盐县 (略) 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85万元(详见附件)。现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1日),公示期对奖励的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在工作日内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部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河南西路288号 邮编 *

受理电话:0573-*

联系人:姚爱国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

海盐县2 (略) 级知识产权转移支付资金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奖励项目

奖励金额(元)

1

法狮龙 (略)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2

(略)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3

宇星紧固件(嘉兴) (略)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4

浙江华帅 (略)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5

海盐县集成智能家居协会

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指导站

*

6

浙江和美集 (略)

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

50000

7

海盐县人民政府秦山街道办事处

品牌指导服务站

*

8

海盐县紧固件同业商会

品牌指导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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