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底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24〕18号
关于娄底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24〕18号
(略) 林业局:
《关 (略)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娄林防﹝2024﹞5号)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控能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 关于优化调整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规〔2023〕4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同 (略)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法人: (略) 林业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和重点林区乡镇等重要保护目标和县域交界地区等重点部位周边,开展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林带建设宽度为30米,陡坡或峡谷地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在娄星区、双峰县、新化县、 (略) 、 (略) 5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新建长度96.2千米生物防火林带,按造林树种分:木荷43.15千米、油茶53.05千米,按行政区域分:娄星区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0.10千米(木荷2.82千米、油茶7.28千米)、双峰县新建15.90千米(木荷4.62千米、油茶11.28千米)、新化县新建51.75千米(木荷28.37千米、油茶23.38千米)、 (略) 新建油茶6.00千米、 (略) 新建12.45千米(木荷7.34千米、油茶5.11千米)。
四、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44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2023年增发国债金额1265万元,占比88%,县市区配套资金178万元,占比12%。其中娄星区争取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133.8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84万元;双峰县争取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金额210.6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9.64万元;新化县争取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金额677.3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5.31万元; (略) 争取2023年特别国债资金金额80.5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33万元; (略) 争取2023年特别国债资金金额162.6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2.88万元。请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另报我委核准。
七、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略) 林业局:
《关 (略)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娄林防﹝2024﹞5号)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控能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 关于优化调整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规〔2023〕4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同 (略)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法人: (略) 林业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和重点林区乡镇等重要保护目标和县域交界地区等重点部位周边,开展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林带建设宽度为30米,陡坡或峡谷地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在娄星区、双峰县、新化县、 (略) 、 (略) 5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新建长度96.2千米生物防火林带,按造林树种分:木荷43.15千米、油茶53.05千米,按行政区域分:娄星区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0.10千米(木荷2.82千米、油茶7.28千米)、双峰县新建15.90千米(木荷4.62千米、油茶11.28千米)、新化县新建51.75千米(木荷28.37千米、油茶23.38千米)、 (略) 新建油茶6.00千米、 (略) 新建12.45千米(木荷7.34千米、油茶5.11千米)。
四、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44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2023年增发国债金额1265万元,占比88%,县市区配套资金178万元,占比12%。其中娄星区争取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133.8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84万元;双峰县争取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金额210.6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9.64万元;新化县争取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金额677.3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5.31万元; (略) 争取2023年特别国债资金金额80.5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33万元; (略) 争取2023年特别国债资金金额162.6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2.88万元。请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另报我委核准。
七、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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