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24〕26号
关于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24〕26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的请示》(娄城发〔2024〕20号)、 (略) 编制的《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湘交函〔2023〕56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市发改委《关于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的投资联审意见》和市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关于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娄政投评〔2024〕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 (略) 国、省干线公 (略) 干线公路网,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公路建设现行标准、规范,同意实施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 (略) (略) ,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 (略) 桥头河镇甘冲村与S326线(K349+000)及S323线(K39+100)呈十字平交,经贺家村后止于桥头河通用机场航站楼广场,路线全长2.6km。项目建设里程2.6km,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分为24.5m。拆迁建筑物1735㎡,用地9.62公顷,其中新增用地9.42公顷。项目土石方*m3,防护及排水15855m3,沥青混凝土路面57200㎡,涵洞22道。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负责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011.8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936.6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631.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4.22万元,预备费909.2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请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含项目前期工作)36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十、根据有关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 (略) 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发布、中标 候选人公示媒介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略) 招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
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一、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1011.85万元,其中:勘察88.32万元、设计50万元、监理83.23万元。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招标事项:(一)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二)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监理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一)款规定标准的。 2024年2月29日 |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的请示》(娄城发〔2024〕20号)、 (略) 编制的《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湘交函〔2023〕56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市发改委《关于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的投资联审意见》和市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关于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娄政投评〔2024〕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 (略) 国、省干线公 (略) 干线公路网,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公路建设现行标准、规范,同意实施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 (略) (略) ,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 (略) 桥头河镇甘冲村与S326线(K349+000)及S323线(K39+100)呈十字平交,经贺家村后止于桥头河通用机场航站楼广场,路线全长2.6km。项目建设里程2.6km,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分为24.5m。拆迁建筑物1735㎡,用地9.62公顷,其中新增用地9.42公顷。项目土石方*m3,防护及排水15855m3,沥青混凝土路面57200㎡,涵洞22道。
三、项目单位: (略) (略) ,负责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011.8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936.6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631.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4.22万元,预备费909.2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请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含项目前期工作)36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十、根据有关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 (略) 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涟源长韶娄桥头河互通至通用机场公路(甘冲至通用机场)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发布、中标 候选人公示媒介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略) 招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
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一、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1011.85万元,其中:勘察88.32万元、设计50万元、监理83.23万元。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招标事项:(一)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二)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监理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一)款规定标准的。 2024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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