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4〕12 号
西南铝业(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编码:
2204-*-07-0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
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浩力 (略)
(社会信用代码:*656)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完
成搬迁前,拟建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新建项目选址于重庆西彭工业园
区 D 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由熔铸车间、球磨提
铝车间、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含铝灰处理反应罐区、脱氟脱钙
沉降区、氨水制备区、硫酸铵制备区、燃气热风烘干系统、铝灰
处理车间等)组成,其中熔铸车间设 3 台 8 吨燃气回转炉;球磨
提铝车间设 1 条筛分生产线,采用“初级筛分+两级球磨滚筒筛+
直线筛分机”工艺;铝灰处理车间设 1 条惰性高铝料生产线和 1
条精炼剂生产线,储运工程(2 吨/小时燃气锅炉、10 立方米/小
时离子交换软水系统(氯化钠再生)、100 立方米/小时冷水机组、
检验室、办公楼等)公辅工程(原料库房、产品库房、惰性高铝
料库房、氨水罐区,溶液罐区等)及环保工程等。
拟建项目综合利用的铝灰渣来自于西南铝业集团内部产生
的铝灰渣,属铝材加工过程、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产
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二次铝灰(危险废物代码:
321-026-48),总利用规模 3 万吨/年。铝灰渣在熔铸车间回转炉
内熔化后加入精炼剂,实现铝液和灰渣的分离,复化铝锭满足《再
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23)要求后作为项目南侧相
邻的西南铝业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原料,扒出的灰渣经冷灰桶
冷却后进入球磨提铝车间,筛出的粗铝片返回熔铸车间,二次铝
灰(球磨筛分后)进入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经浆化配料、水解
浸出、过滤洗涤、压滤烘干为惰性高铝料,其中水解浸出的氨经
三 级 逆 流 吸 收 得 到 20%的 氨 水 , 满 足 《 工 业 氨 水 》
(HG/T5353-2018)要求后,作为烟气脱硝剂部分西南铝业自用、
部分外销;过滤洗涤产生的浓盐水经脱氟脱钙沉降(投加氯化钙、
碳酸钠、盐酸)、蒸发结晶、离心过滤、烘干后,作为铝用精炼
剂半成品仅供西南铝业自用;浆化配料、过滤洗涤、蒸发结晶等
环节收集的含氨废气经硫酸喷淋吸收、蒸发结晶、离心、过滤,
制得的硫酸铵满足《工业硫酸铵》(HG/T5744-2020)要求后外
售,外售工业硫酸铵严禁直接用于农业、食品、医药行业等可能
— 2 —
影响人体健康的领域。拟建项目可得到复化铝锭约 7539 吨/年、
20%氨水约 8582 吨/年、硫酸铵约 67 吨/年、精炼剂半成品约 1750
吨/年。拟建项目回收的产品应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
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接收企业回用要求,其它有害成分应满足提
出的环境风险管控限值,各类产品应声明生产来源和可能存在的
有害物质风险。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HJ1091-2020)要求定期对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品进行采样监
测,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拟
建项目总投资 656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70 万元。
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鼓励类,已取得《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备案等手续; (略) 及九龙坡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 (略) 西彭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
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熔铸车间燃气回转炉燃烧烟气与熔化、扒渣、冷灰桶产生的
废气一并经“旋风收尘+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碱液喷淋”
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砷、铅、
镉、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 3 —
准》(GB31574-2015)表 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设置在
线监测装置。球磨提铝车间投料、初级筛分、两级球磨滚筒筛分、
直线筛分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 (略)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由 1 根 20 米
高排气筒排放。二次铝灰(球磨筛分后)水解浸出产生的含氨和
氢气等的混合气体经三级逆流吸收制 20%氨水后,混合气体进入
燃气热风烘干系统,烘干惰性高铝料和精炼剂滤饼产生的含氨、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烘干废气分别布袋除尘后,与二
次铝灰(球磨筛分后)浆化配料、惰性高铝料过滤洗涤、精炼剂
蒸发结晶等环节挥发的含氨废气一并采用硫酸喷淋吸收处理,满
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后,分别
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房含氨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由 1 根 20 米排
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重
庆市地方标准第 1 号修改单要求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
拟建项目铝灰渣原料采用吨袋密闭进厂,吨袋下部设放料口,
放料口与下料机对接后投料,投料口设集气罩,熔铸车间、球磨
提铝车间,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工艺设备密闭,二次铝灰缓冲仓、
惰性高铝料缓冲仓设置仓顶除尘器,氨水、浓硫酸、浓盐酸储罐
— 4 —
设置水封。采取以上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重庆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硫酸、
氯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要求。
拟建项目生产区边界外设置 300 米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
护距离内现有居民 12 户,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承诺对环境防护距
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并不再规划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保
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软水系统再
生废水、锅炉排水、实验废水、熔铸车间碱液喷淋装置废水、原
料仓库含氨废气水吸收装置废水,产生量合计约 37.82 立方米/天,
经“pH 调节+絮凝沉淀”处理,pH、化学需氧量、溶解性总固
体、总硬度等满足《工业用水标准》(GB/T19923-2005)“工艺与
产品用水”要求后回用于浆化配料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
量约 4.86 立方米/天,依托西南铝业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生化
池处理(拟建项目及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项目合计生活污水量
约 18.76 立方米/天,生化池处理能力 20 立方米/天,可满足处理
需要),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
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
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 5 —
级要求后排入西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桥头河。拟建项目初期雨
水产生量约 322 立方米/次,依托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 800 立
方米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经“混凝+沉淀+气浮+过滤”回用水处
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浆化配料等工序,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液体原料输送管道、生产废水管道可视化布置;原
料库房、惰性高铝料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球磨提铝车间、熔
铸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氨水罐区、溶液
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废水处理装置区、废气处理装
置区等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 6 米厚渗透系数
为 1.0×10-7 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
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
求;产品库房、锅炉房区域等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
能不低于 1.5 米厚渗透系数为 1.0×10-7 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
性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
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 6 —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铝灰原料入厂管控要求,详细记录入场
原料的检测台账,对台账和化验单归档。
拟建项目铝灰渣废包装袋、熔铸车间和球磨提铝车间除尘灰
及清扫收集粉尘、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实验室废液、
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合计约 129.5 吨/年,属危险废物,设 108 平
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危险废物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
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惰性高铝料烘干除尘灰、惰性高铝料、脱氟脱钙过程
产生的钙渣滤饼产生量合计约 24886 吨/年,鉴别前暂按危险废
物进行管理,其中惰性高铝料烘干除尘灰、惰性高铝料约 24728
吨/年,贮存于 784 平方米惰性高铝料暂存库房,钙渣滤饼约 158
吨/年鉴别前暂存于 108 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各危险废物暂
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软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约 0.6 吨/年,属一般工业
固废,设 60 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厂家回收。生
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加强碳排放管理。
企业应加强碳排放控制管理,通过强化节能设计、重视工艺
升级改进等方式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7 —
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
范和要求;布袋除尘设施均采用在线脉冲清灰,除尘器设置泄爆
片;氨水罐区和溶液罐区各罐组设置不小于罐组内单个最大储罐
容积的围堰;水解浸出装置区、原料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设
置氢气、氨气等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强化原料库房、
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潮管理;拟建项目与拟建西南铝业循
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初期雨水合计约 769 立方米/次、事故消防
废水合计约 360 立方米/次,依托拟建再生铝项目 1 座 800 立方
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 座 560 立方米的事故池,2 个收集池相
互连通,可满足收集需要;依托的西南铝业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
目初期雨水回用设施、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未建成前拟建项
目不得投入运行。消防灭火应采用干粉、消防砂、灭火毯等灭火
方式,用水将导致该项目铝灰渣及二次铝灰遇水产生氨气、氟化
氢,可能会导致中毒,遇明火可能导致燃烧爆炸;制定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
0.16 吨/年、氨氮 0.024 吨/年;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为 1.41 吨/年、6.82 吨/年。项目总量指
标按照相关要求获取。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 8 —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
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
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
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
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 3-5 年内应开展环境影
响后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后评价中应重点关注项目持
续性、累积性(如二噁英、重金属、氟化物)环境影响,并及时
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改进措施。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统一的准入要求及政
策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管制要
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
(略) 的新要求,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
护管理要求。
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九
— 9 —
龙坡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3 月 6 日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环境
工程评估中心,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西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庆浩力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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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4〕12 号
西南铝业(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铝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编码:
2204-*-07-0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
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浩力 (略)
(社会信用代码:*656)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完
成搬迁前,拟建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新建项目选址于重庆西彭工业园
区 D 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由熔铸车间、球磨提
铝车间、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含铝灰处理反应罐区、脱氟脱钙
沉降区、氨水制备区、硫酸铵制备区、燃气热风烘干系统、铝灰
处理车间等)组成,其中熔铸车间设 3 台 8 吨燃气回转炉;球磨
提铝车间设 1 条筛分生产线,采用“初级筛分+两级球磨滚筒筛+
直线筛分机”工艺;铝灰处理车间设 1 条惰性高铝料生产线和 1
条精炼剂生产线,储运工程(2 吨/小时燃气锅炉、10 立方米/小
时离子交换软水系统(氯化钠再生)、100 立方米/小时冷水机组、
检验室、办公楼等)公辅工程(原料库房、产品库房、惰性高铝
料库房、氨水罐区,溶液罐区等)及环保工程等。
拟建项目综合利用的铝灰渣来自于西南铝业集团内部产生
的铝灰渣,属铝材加工过程、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产
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二次铝灰(危险废物代码:
321-026-48),总利用规模 3 万吨/年。铝灰渣在熔铸车间回转炉
内熔化后加入精炼剂,实现铝液和灰渣的分离,复化铝锭满足《再
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23)要求后作为项目南侧相
邻的西南铝业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原料,扒出的灰渣经冷灰桶
冷却后进入球磨提铝车间,筛出的粗铝片返回熔铸车间,二次铝
灰(球磨筛分后)进入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经浆化配料、水解
浸出、过滤洗涤、压滤烘干为惰性高铝料,其中水解浸出的氨经
三 级 逆 流 吸 收 得 到 20%的 氨 水 , 满 足 《 工 业 氨 水 》
(HG/T5353-2018)要求后,作为烟气脱硝剂部分西南铝业自用、
部分外销;过滤洗涤产生的浓盐水经脱氟脱钙沉降(投加氯化钙、
碳酸钠、盐酸)、蒸发结晶、离心过滤、烘干后,作为铝用精炼
剂半成品仅供西南铝业自用;浆化配料、过滤洗涤、蒸发结晶等
环节收集的含氨废气经硫酸喷淋吸收、蒸发结晶、离心、过滤,
制得的硫酸铵满足《工业硫酸铵》(HG/T5744-2020)要求后外
售,外售工业硫酸铵严禁直接用于农业、食品、医药行业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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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人体健康的领域。拟建项目可得到复化铝锭约 7539 吨/年、
20%氨水约 8582 吨/年、硫酸铵约 67 吨/年、精炼剂半成品约 1750
吨/年。拟建项目回收的产品应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
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接收企业回用要求,其它有害成分应满足提
出的环境风险管控限值,各类产品应声明生产来源和可能存在的
有害物质风险。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HJ1091-2020)要求定期对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品进行采样监
测,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拟
建项目总投资 656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70 万元。
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鼓励类,已取得《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备案等手续; (略) 及九龙坡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 (略) 西彭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
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熔铸车间燃气回转炉燃烧烟气与熔化、扒渣、冷灰桶产生的
废气一并经“旋风收尘+活性炭喷射+覆膜布袋除尘+碱液喷淋”
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砷、铅、
镉、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 3 —
准》(GB31574-2015)表 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设置在
线监测装置。球磨提铝车间投料、初级筛分、两级球磨滚筒筛分、
直线筛分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 (略)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由 1 根 20 米
高排气筒排放。二次铝灰(球磨筛分后)水解浸出产生的含氨和
氢气等的混合气体经三级逆流吸收制 20%氨水后,混合气体进入
燃气热风烘干系统,烘干惰性高铝料和精炼剂滤饼产生的含氨、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烘干废气分别布袋除尘后,与二
次铝灰(球磨筛分后)浆化配料、惰性高铝料过滤洗涤、精炼剂
蒸发结晶等环节挥发的含氨废气一并采用硫酸喷淋吸收处理,满
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后,分别
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房含氨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由 1 根 20 米排
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重
庆市地方标准第 1 号修改单要求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
拟建项目铝灰渣原料采用吨袋密闭进厂,吨袋下部设放料口,
放料口与下料机对接后投料,投料口设集气罩,熔铸车间、球磨
提铝车间,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工艺设备密闭,二次铝灰缓冲仓、
惰性高铝料缓冲仓设置仓顶除尘器,氨水、浓硫酸、浓盐酸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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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水封。采取以上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重庆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硫酸、
氯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要求。
拟建项目生产区边界外设置 300 米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
护距离内现有居民 12 户,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承诺对环境防护距
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并不再规划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保
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软水系统再
生废水、锅炉排水、实验废水、熔铸车间碱液喷淋装置废水、原
料仓库含氨废气水吸收装置废水,产生量合计约 37.82 立方米/天,
经“pH 调节+絮凝沉淀”处理,pH、化学需氧量、溶解性总固
体、总硬度等满足《工业用水标准》(GB/T19923-2005)“工艺与
产品用水”要求后回用于浆化配料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
量约 4.86 立方米/天,依托西南铝业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生化
池处理(拟建项目及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项目合计生活污水量
约 18.76 立方米/天,生化池处理能力 20 立方米/天,可满足处理
需要),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
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
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 5 —
级要求后排入西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桥头河。拟建项目初期雨
水产生量约 322 立方米/次,依托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 800 立
方米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经“混凝+沉淀+气浮+过滤”回用水处
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浆化配料等工序,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液体原料输送管道、生产废水管道可视化布置;原
料库房、惰性高铝料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球磨提铝车间、熔
铸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湿法综合利用装置区、氨水罐区、溶液
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废水处理装置区、废气处理装
置区等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 6 米厚渗透系数
为 1.0×10-7 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涉及危险废物贮存的
区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
求;产品库房、锅炉房区域等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
能不低于 1.5 米厚渗透系数为 1.0×10-7 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
性能;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
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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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铝灰原料入厂管控要求,详细记录入场
原料的检测台账,对台账和化验单归档。
拟建项目铝灰渣废包装袋、熔铸车间和球磨提铝车间除尘灰
及清扫收集粉尘、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实验室废液、
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合计约 129.5 吨/年,属危险废物,设 108 平
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危险废物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
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惰性高铝料烘干除尘灰、惰性高铝料、脱氟脱钙过程
产生的钙渣滤饼产生量合计约 24886 吨/年,鉴别前暂按危险废
物进行管理,其中惰性高铝料烘干除尘灰、惰性高铝料约 24728
吨/年,贮存于 784 平方米惰性高铝料暂存库房,钙渣滤饼约 158
吨/年鉴别前暂存于 108 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各危险废物暂
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软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约 0.6 吨/年,属一般工业
固废,设 60 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厂家回收。生
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加强碳排放管理。
企业应加强碳排放控制管理,通过强化节能设计、重视工艺
升级改进等方式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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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
范和要求;布袋除尘设施均采用在线脉冲清灰,除尘器设置泄爆
片;氨水罐区和溶液罐区各罐组设置不小于罐组内单个最大储罐
容积的围堰;水解浸出装置区、原料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设
置氢气、氨气等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强化原料库房、
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潮管理;拟建项目与拟建西南铝业循
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初期雨水合计约 769 立方米/次、事故消防
废水合计约 360 立方米/次,依托拟建再生铝项目 1 座 800 立方
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 座 560 立方米的事故池,2 个收集池相
互连通,可满足收集需要;依托的西南铝业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
目初期雨水回用设施、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未建成前拟建项
目不得投入运行。消防灭火应采用干粉、消防砂、灭火毯等灭火
方式,用水将导致该项目铝灰渣及二次铝灰遇水产生氨气、氟化
氢,可能会导致中毒,遇明火可能导致燃烧爆炸;制定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
0.16 吨/年、氨氮 0.024 吨/年;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为 1.41 吨/年、6.82 吨/年。项目总量指
标按照相关要求获取。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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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
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
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
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
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 3-5 年内应开展环境影
响后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后评价中应重点关注项目持
续性、累积性(如二噁英、重金属、氟化物)环境影响,并及时
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改进措施。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统一的准入要求及政
策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管制要
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
(略) 的新要求,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
护管理要求。
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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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坡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3 月 6 日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环境
工程评估中心,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西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庆浩力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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