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西路南侧、站南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文昌西路南侧、站南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文昌西路南侧、站南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邗江中路东侧、江阳中路南侧地块(原中华玩具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昌西路南侧、站南路东侧地块位 (略) 扬州西站南侧,占地面积约66189.51m2。调查地块东侧为公园,南侧为沿山河,西侧为站南路,北侧为绿地。根据地块所在的区域规划,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属于第一类用地。
调查地块最初为农田和庄台,2010年左右村庄和农田全部拆除为空地,现为空地和绿地。至2018年地块内东侧新建东侧立交桥项目部,2020年立交桥建成后拆除为空地,之后未做他用,一直为绿化和空地。
二、污染识别阶段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主要污染途径为地块周边企业产生的污染物经大气、地下水迁移产生影响。为了全面识别地块污染物类型,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在下一步的调查确认采样阶段,尽可能对所识别出的污染物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地块内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可能污染程度。
三、场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调查单位于2024年1月前往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情况,对该地块可能的污染区域和污染因子进行识别,按照规范标准制定本地块的布点、采样、检测方案。本次调查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包含1个对照点),4个地下水监测点(包含1个对照点);共送检33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因子、pH、氟化物、石油烃(C10-C40)。上述土壤检测因子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等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的关注污染物超出相关标准限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可用于中小学用地的开发利用,建议加强对调查地块的管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四、建议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针对2024年1月28日前的地块环境现状开展分析、评估和提出建议。做好地块管理工作,在未开发利用前禁止外来污染堆土、建筑垃圾等堆放。
若地块在后期开发过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暂停开发利用,上报管理部门,及时补充调查。鉴于场地将作为中小学用地使用,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不当开发。
五、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 (略) (http://**)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查阅。
六、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责任单位:扬州 (略)
联系人:王主任
场地调查单位:扬州 (略)
联系人:陈总
电话:0514-*
电子邮件:*@*63.com
文昌西路南侧、站南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邗江中路东侧、江阳中路南侧地块(原中华玩具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昌西路南侧、站南路东侧地块位 (略) 扬州西站南侧,占地面积约66189.51m2。调查地块东侧为公园,南侧为沿山河,西侧为站南路,北侧为绿地。根据地块所在的区域规划,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属于第一类用地。
调查地块最初为农田和庄台,2010年左右村庄和农田全部拆除为空地,现为空地和绿地。至2018年地块内东侧新建东侧立交桥项目部,2020年立交桥建成后拆除为空地,之后未做他用,一直为绿化和空地。
二、污染识别阶段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主要污染途径为地块周边企业产生的污染物经大气、地下水迁移产生影响。为了全面识别地块污染物类型,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在下一步的调查确认采样阶段,尽可能对所识别出的污染物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地块内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可能污染程度。
三、场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调查单位于2024年1月前往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情况,对该地块可能的污染区域和污染因子进行识别,按照规范标准制定本地块的布点、采样、检测方案。本次调查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包含1个对照点),4个地下水监测点(包含1个对照点);共送检33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因子、pH、氟化物、石油烃(C10-C40)。上述土壤检测因子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等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的关注污染物超出相关标准限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可用于中小学用地的开发利用,建议加强对调查地块的管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四、建议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针对2024年1月28日前的地块环境现状开展分析、评估和提出建议。做好地块管理工作,在未开发利用前禁止外来污染堆土、建筑垃圾等堆放。
若地块在后期开发过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暂停开发利用,上报管理部门,及时补充调查。鉴于场地将作为中小学用地使用,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不当开发。
五、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 (略) (http://**)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查阅。
六、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责任单位:扬州 (略)
联系人:王主任
场地调查单位:扬州 (略)
联系人:陈总
电话:0514-*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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