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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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略) 郫都区委、 (略) 郫都区人民政府::

按照《 (略) 郫都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郫都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郫府办发〔2023〕1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成环发〔2023〕7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 (略) 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全区环境质量。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决落实局党组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的核心作用,局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依法治区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将各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科室,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在局党组带动下,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党内法规,主动学台,组织全局职工线上学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该年度新法、党内法规等重点内容,不断强化制度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全局在编人员均完成学法考法,参考率100%,其中90分以上的高分学员有52人。三是充分推进“以案释法”,利用集中学台,共向社会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深化简政放权

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成环发〔2023〕56号),在郫都区域内进一步拓展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范围,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由企业先行承诺后即可出具批复文件,后续通过技术评估复核、抽查考核和竣工管理等环节确保承诺事项履行到位。

一是依托“三线一单”,为重大产业化和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环评预审服务,邀请专家、技术团队对项目选址、工艺等提出建议,精准护航成都清 (略) 清陶固态锂电池储能系统生产项目、海威半导体项目等12个重大项目快速落地, (略) 郫都区三道堰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略) 郫都区蜀都乡村 (略) 穿越柏条河污水管道改建项目等2个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前期咨询,完 (略) 、 (略) 、科创大道建设工程等5个基础设施项目审批,为郫都区三道堰镇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略) 郫都区智慧科技城再生水厂项目等135个项目出具审查意见,协助上级部门加快推动疾控中心迁址、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等项目落地。

二是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精简审批要件,将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共完成49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其中承诺制项目33个,审批制项目16个。三是推行区域评估,将园区规划环评成果共享,简化项目环评编制;依据企业及技术机构申请,无偿提供生态环境部门例行监测站点、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或环境质量公报数据,作为项目环评文件数据支撑,减轻企业及技术单位负担,增强环评文件编制效率。

(二)实行差异化执法监管

落实执法正面清单,贯彻差异化监管理念,充分研判案情,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和法制审查制度。一是严格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3+2”清单>的通知》(成环发〔2023〕54号)文件要求,注重监管并重、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按照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落实,共实施12件不予行政处罚、11件从轻处罚、10件减轻处罚案件。二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及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活动,切实加强环境现场监管,扎实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现场检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力。严格依据《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内部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成环发〔2023〕55号),重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0件,处罚金额448.77万元人民币,其中查封扣押2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件,处罚决定情况均按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三)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执行《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落实两个“正面清单”,充分研判案情,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和法制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纠错机制,避免执法和行政处罚标准随意性,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47件/次。二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临时党组议定。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及审查制度,2023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规范处罚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借助案卷评查和司法建议,加强执法工作指导。加强局内部案卷评查,重点审查了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案件文书规范、实体合法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执法流程严密、程序和文书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202 (略) 级、区级案卷评查。二是不定期会同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对执法全过程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全面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执法机制,实现了环境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有效对接,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五)依法预防环境突发事件

为全力防范和遏制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一是强化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主体责任,做到一厂一案,及时登记备案。共督促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223家,其中较大以上4家,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4次。二是完成《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 (略) 郫都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大运会郫都赛区、场馆中心风险清单及应急处置手册的编制,制定了2023年应急演练脚本。7月13日,组织开展“迎大运保安全”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为保障“大运会”顺利召开提供环境应急保障。三是妥善处置3.11成 (略) 及7.4唐昌仓库火灾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四是联合新都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2023年东风渠暨饮用水源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为东风渠流域环境安全提供应急保障。将东风渠环境应急所需资金纳入 (略) 级饮用水水源保护激励资金项目,设立应急专项资金55万,用于保障东风渠应急物资更换、应急演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2023年度府河—东风渠郫都段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投入资金27万余元,补充活性炭、吸油毡等37种应急物资,协调租用安靖街道方桥村村委会办公室160平方米作为应急物资仓库,补充环境应急物资。

(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

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到工业企业进行生态环境法制宣传,在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申领全过程中加强对业主法制宣传。将环保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通过开展“环保十进”,在环保宣传工作中着力突出法律宣传。一是以“4·22”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印制发放新《环保法》《行政处罚法》《固体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宣传品3000余份,通过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实地参观等,鼓励全社会踊跃参与环境保护。二是通过环保微信、微博、电视、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我区生态保护、环境执法的工作举措、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果。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特此报告。

(略) 郫都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5日




(略) 郫都区委、 (略) 郫都区人民政府::

按照《 (略) 郫都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郫都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郫府办发〔2023〕1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成环发〔2023〕7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 (略) 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全区环境质量。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决落实局党组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的核心作用,局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依法治区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将各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科室,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在局党组带动下,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党内法规,主动学台,组织全局职工线上学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该年度新法、党内法规等重点内容,不断强化制度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全局在编人员均完成学法考法,参考率100%,其中90分以上的高分学员有52人。三是充分推进“以案释法”,利用集中学台,共向社会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深化简政放权

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正面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成环发〔2023〕56号),在郫都区域内进一步拓展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范围,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由企业先行承诺后即可出具批复文件,后续通过技术评估复核、抽查考核和竣工管理等环节确保承诺事项履行到位。

一是依托“三线一单”,为重大产业化和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环评预审服务,邀请专家、技术团队对项目选址、工艺等提出建议,精准护航成都清 (略) 清陶固态锂电池储能系统生产项目、海威半导体项目等12个重大项目快速落地, (略) 郫都区三道堰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略) 郫都区蜀都乡村 (略) 穿越柏条河污水管道改建项目等2个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前期咨询,完 (略) 、 (略) 、科创大道建设工程等5个基础设施项目审批,为郫都区三道堰镇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略) 郫都区智慧科技城再生水厂项目等135个项目出具审查意见,协助上级部门加快推动疾控中心迁址、郫都区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化等项目落地。

二是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精简审批要件,将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共完成49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其中承诺制项目33个,审批制项目16个。三是推行区域评估,将园区规划环评成果共享,简化项目环评编制;依据企业及技术机构申请,无偿提供生态环境部门例行监测站点、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或环境质量公报数据,作为项目环评文件数据支撑,减轻企业及技术单位负担,增强环评文件编制效率。

(二)实行差异化执法监管

落实执法正面清单,贯彻差异化监管理念,充分研判案情,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和法制审查制度。一是严格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3+2”清单>的通知》(成环发〔2023〕54号)文件要求,注重监管并重、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按照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落实,共实施12件不予行政处罚、11件从轻处罚、10件减轻处罚案件。二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及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活动,切实加强环境现场监管,扎实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现场检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力。严格依据《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内部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成环发〔2023〕55号),重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0件,处罚金额448.77万元人民币,其中查封扣押2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件,处罚决定情况均按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三)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执行《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落实两个“正面清单”,充分研判案情,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和法制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纠错机制,避免执法和行政处罚标准随意性,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47件/次。二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临时党组议定。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及审查制度,2023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规范处罚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借助案卷评查和司法建议,加强执法工作指导。加强局内部案卷评查,重点审查了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案件文书规范、实体合法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执法流程严密、程序和文书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202 (略) 级、区级案卷评查。二是不定期会同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对执法全过程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全面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执法机制,实现了环境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有效对接,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五)依法预防环境突发事件

为全力防范和遏制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一是强化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主体责任,做到一厂一案,及时登记备案。共督促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223家,其中较大以上4家,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4次。二是完成《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 (略) 郫都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大运会郫都赛区、场馆中心风险清单及应急处置手册的编制,制定了2023年应急演练脚本。7月13日,组织开展“迎大运保安全”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为保障“大运会”顺利召开提供环境应急保障。三是妥善处置3.11成 (略) 及7.4唐昌仓库火灾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四是联合新都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2023年东风渠暨饮用水源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为东风渠流域环境安全提供应急保障。将东风渠环境应急所需资金纳入 (略) 级饮用水水源保护激励资金项目,设立应急专项资金55万,用于保障东风渠应急物资更换、应急演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2023年度府河—东风渠郫都段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投入资金27万余元,补充活性炭、吸油毡等37种应急物资,协调租用安靖街道方桥村村委会办公室160平方米作为应急物资仓库,补充环境应急物资。

(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

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到工业企业进行生态环境法制宣传,在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申领全过程中加强对业主法制宣传。将环保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通过开展“环保十进”,在环保宣传工作中着力突出法律宣传。一是以“4·22”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印制发放新《环保法》《行政处罚法》《固体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宣传品3000余份,通过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实地参观等,鼓励全社会踊跃参与环境保护。二是通过环保微信、微博、电视、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我区生态保护、环境执法的工作举措、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果。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特此报告。

(略) 郫都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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