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志丹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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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志丹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 (略) 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治保障,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有力提升了全局依法治税水平和税收工作整体质效。现将2023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

全局上下认真学法治思想,把学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测试、学法治思想的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执行依法征税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积极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抓实抓细。同时加强对外宣传,使纳税人了解政策内容,确保告知承诺制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成立税费优惠政策领导小组、制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方案、形成具体的任务列表和对应的完成时限、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等方式开展精细宣传辅导,实现“政策找人”和“送政策上门”,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建立完善的网格化服务渠道,覆盖了全县企业纳税人,实现惠企惠民政策的全面推送。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狠抓制度建设,健全组织保障。一是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完善党委统筹总揽、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紧密结合、纵横联动推进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制定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法制机构。我局法制股配有2人,负责监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调查研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负责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等工作。四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与聘请法律顾问保持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专业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方面的法律专业优势,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均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依法集体决策,实现决策于法有据、有章可循、有迹可查,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大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充分发挥税务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协同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税收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结合我局税收实际,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制定议事规则。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的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税务精确执法。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执法公示信息全面多维度。线 (略) 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为支撑,统一规范、全面公示权力责任清单信息采集表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网上办事清单等内容,线下在各税务分局公示公告栏中及时更新各项公示信息,透明运行流程与税务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公开内外投诉举报电话,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执法记录全过程多方式。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执法过程中的全过程记录,做好执法记录仪使用与音像记录工作,实现数据信息链条完整,保存第一手执法证据材料,定期归集整理备存执法音像资料并通过采集站及时上传至执法音像平台。三是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前置程序,未经法制审核的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作出执法决定,2023年度我局法制审核部门共计参与审议涉及“三重一大”和调整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局党委会议78次,进行法制审核78件。

深化柔性执法理念。全面落实14项“首违不罚”清单事项,严格按照《 (略) (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税收行政处罚,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行政处罚水平。2023年共计办理税收行政处罚196起,其中一般程序处罚1起,简易程序处罚195起,对138件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首违不罚”,积极推动税收执法从事后教育惩戒向事前预警提醒转化,有效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对涉及税收征收、纳税服务、风险应对等涉税事项分类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县局应对突发事项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带班领导在岗期间必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按照相关要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和带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2023年,我局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聘请专业律师顾问,形成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强化,积极提高单位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水平。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为规范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三是积极拓宽投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纳税咨询、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积极听取纳税人的建议,认真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对投诉情况进行确认处理,努力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税收执法质量。四是多元化解涉税矛盾。大力推动“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建立健全涉税争议矛盾化解“1+N”制度体系,全县设置涉税争议调解中心1个,税费争议调解室6个。依托调解中心(调解室),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梳理汇总“调解中心”台账等方式,充分了解企业涉税法律服务需求及税费矛盾纠纷高发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涉税咨询和法律调解服务。2023年,调解税费争议数量29起,全县税务系统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调解成功率达100%,纳税人对调解的满意度达100%。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深化内控平台应用,认真做好风险配置、网上巡检、联防联控等相关工作。依托内控平台和网格化平台做好疑点数据应对工作,督促税务人员及时纠错、规范执法。围绕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全电”发票“大循环”、现金税费风险防控等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督察督导。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更新了权力和责任清单、信息表、流程图,共计8类165项,并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建成各分局执法信息公告公示栏,对纳税服务基本制度、投诉举报电话、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办税指南、办税场所及依法公开的条例法规采用多渠道进行及时公示,保证信息及时发布、政策有效解读,保证公开透明,实现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加强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发布“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大力推行并不断扩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办”。二是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积极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有效推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议事规则,形成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和税收政策落实例会,共同商议解决法治建设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进程。2023年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会议共召开四次,强化对重大法治建设任务的研究和部署、统筹推进;组织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回头看”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和重要任务列为绩效管理指标,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担当意识,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进一步规范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开展说理式执法,推进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智慧税务建设,释放数字管税效用,推动征管质效提档升级。

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队*建设。持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强化法治考核,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税收执法工作在法治的框架下合法规范运行。

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结合税收宣传工作要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全方位提升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国家税务总局志丹县税务局

2024年3月7日

2023年, (略) 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治保障,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有力提升了全局依法治税水平和税收工作整体质效。现将2023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

全局上下认真学法治思想,把学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测试、学法治思想的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执行依法征税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积极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抓实抓细。同时加强对外宣传,使纳税人了解政策内容,确保告知承诺制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成立税费优惠政策领导小组、制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方案、形成具体的任务列表和对应的完成时限、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等方式开展精细宣传辅导,实现“政策找人”和“送政策上门”,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建立完善的网格化服务渠道,覆盖了全县企业纳税人,实现惠企惠民政策的全面推送。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狠抓制度建设,健全组织保障。一是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完善党委统筹总揽、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紧密结合、纵横联动推进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制定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法制机构。我局法制股配有2人,负责监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调查研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负责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等工作。四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与聘请法律顾问保持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专业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方面的法律专业优势,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均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依法集体决策,实现决策于法有据、有章可循、有迹可查,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大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充分发挥税务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协同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税收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结合我局税收实际,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制定议事规则。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的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税务精确执法。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执法公示信息全面多维度。线 (略) 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为支撑,统一规范、全面公示权力责任清单信息采集表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网上办事清单等内容,线下在各税务分局公示公告栏中及时更新各项公示信息,透明运行流程与税务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公开内外投诉举报电话,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执法记录全过程多方式。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执法过程中的全过程记录,做好执法记录仪使用与音像记录工作,实现数据信息链条完整,保存第一手执法证据材料,定期归集整理备存执法音像资料并通过采集站及时上传至执法音像平台。三是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前置程序,未经法制审核的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作出执法决定,2023年度我局法制审核部门共计参与审议涉及“三重一大”和调整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局党委会议78次,进行法制审核78件。

深化柔性执法理念。全面落实14项“首违不罚”清单事项,严格按照《 (略) (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税收行政处罚,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行政处罚水平。2023年共计办理税收行政处罚196起,其中一般程序处罚1起,简易程序处罚195起,对138件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首违不罚”,积极推动税收执法从事后教育惩戒向事前预警提醒转化,有效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对涉及税收征收、纳税服务、风险应对等涉税事项分类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县局应对突发事项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带班领导在岗期间必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按照相关要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和带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2023年,我局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聘请专业律师顾问,形成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强化,积极提高单位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水平。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为规范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三是积极拓宽投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纳税咨询、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积极听取纳税人的建议,认真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对投诉情况进行确认处理,努力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税收执法质量。四是多元化解涉税矛盾。大力推动“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建立健全涉税争议矛盾化解“1+N”制度体系,全县设置涉税争议调解中心1个,税费争议调解室6个。依托调解中心(调解室),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梳理汇总“调解中心”台账等方式,充分了解企业涉税法律服务需求及税费矛盾纠纷高发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涉税咨询和法律调解服务。2023年,调解税费争议数量29起,全县税务系统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调解成功率达100%,纳税人对调解的满意度达100%。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深化内控平台应用,认真做好风险配置、网上巡检、联防联控等相关工作。依托内控平台和网格化平台做好疑点数据应对工作,督促税务人员及时纠错、规范执法。围绕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全电”发票“大循环”、现金税费风险防控等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督察督导。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更新了权力和责任清单、信息表、流程图,共计8类165项,并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建成各分局执法信息公告公示栏,对纳税服务基本制度、投诉举报电话、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办税指南、办税场所及依法公开的条例法规采用多渠道进行及时公示,保证信息及时发布、政策有效解读,保证公开透明,实现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加强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发布“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大力推行并不断扩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办”。二是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积极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有效推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议事规则,形成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和税收政策落实例会,共同商议解决法治建设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进程。2023年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会议共召开四次,强化对重大法治建设任务的研究和部署、统筹推进;组织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回头看”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和重要任务列为绩效管理指标,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担当意识,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进一步规范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开展说理式执法,推进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智慧税务建设,释放数字管税效用,推动征管质效提档升级。

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队*建设。持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强化法治考核,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税收执法工作在法治的框架下合法规范运行。

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结合税收宣传工作要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全方位提升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国家税务总局志丹县税务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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