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天华路小学建设项目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天华路小学建设项目
招标方案核准书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天华路小学建设项目 | |
招标单位(项目法人) | 吉安县敦厚镇中心小学 | |
法人代表 | 彭人清 | |
核准书编号 | 吉县发改核字[2024] 3 号 | |
招标 方 案核 准意 见 |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天华路小学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本项目计划在吉安县二七路与天华路交汇处西南 (略) (略) 吉安县天华路小学,新增建设用地约38亩,新建校舍约3万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围墙、道路(含室外)以及购置教育教学及办公设备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设一个标段,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财政评审金额为*.59元。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 (略) 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2月22日 | |
抄送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
招标方案核准书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天华路小学建设项目 | |
招标单位(项目法人) | 吉安县敦厚镇中心小学 | |
法人代表 | 彭人清 | |
核准书编号 | 吉县发改核字[2024] 3 号 | |
招标 方 案核 准意 见 |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天华路小学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本项目计划在吉安县二七路与天华路交汇处西南 (略) (略) 吉安县天华路小学,新增建设用地约38亩,新建校舍约3万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围墙、道路(含室外)以及购置教育教学及办公设备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设一个标段,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财政评审金额为*.59元。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 (略) 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2月22日 | |
抄送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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