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吉安县敖城大桥重建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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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吉安县敖城大桥重建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批复


?吉县发改审字〔2024〕47号

关于变更吉安县敖城大桥重建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批复

吉安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要求变更吉安县敖城大桥重建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委于2023年4月3日对“吉安县敖城大桥重建工程”进行了项目建议书批复(吉县发改审字〔2023〕56号),项目代码:2303-*-04-01-*;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桥梁位于X810敖城至三峰路线K0+701桩位上,桥梁编码X*L0010,桥梁全长约188米,全宽约12米。投资规模:2600万元。由于受通航要求限制,设计方案、标准较高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及总投资增加,原则同意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进行变更,现对变更后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敖城大桥重建工程(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敖城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老桥拆除重建,路线全长0.75公里,其中桥梁全长232米,全宽12米,采用20+(55+90+55)m,共两联,上部结构采用1*2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55+90+55)m预应力变高箱梁,主桥上部采用悬臂浇筑方法施工。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5208万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2月27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印发



?吉县发改审字〔2024〕47号

关于变更吉安县敖城大桥重建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批复

吉安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要求变更吉安县敖城大桥重建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委于2023年4月3日对“吉安县敖城大桥重建工程”进行了项目建议书批复(吉县发改审字〔2023〕56号),项目代码:2303-*-04-01-*;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桥梁位于X810敖城至三峰路线K0+701桩位上,桥梁编码X*L0010,桥梁全长约188米,全宽约12米。投资规模:2600万元。由于受通航要求限制,设计方案、标准较高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及总投资增加,原则同意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进行变更,现对变更后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敖城大桥重建工程(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敖城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老桥拆除重建,路线全长0.75公里,其中桥梁全长232米,全宽12米,采用20+(55+90+55)m,共两联,上部结构采用1*2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55+90+55)m预应力变高箱梁,主桥上部采用悬臂浇筑方法施工。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5208万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2月27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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