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海荃新能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船舶及游艇制造建设项目
临高海荃新能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船舶及游艇制造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海荃新能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船舶及游艇制造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美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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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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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海荃新能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船舶及游艇制造建设项目 | |
临高海荃新 (略) " | |
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西港区码头南侧标准厂房 | |
湖南合一 (略) | |
租赁位于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西港区码头南侧标准厂房,包括总装车间、喷涂车间、办公楼、原材料仓库及危化品仓库,新建船舶及游艇生产线,项目年产30艘,其中金属船舶15艘,玻璃钢游艇15艘 | |
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 |
项目的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可行 | |
较高清洁生产水平 | |
项目从建设到运行阶段,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各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状况下,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 |
措施可行 | |
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功能 | |
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稿现场、网络、报纸公示,本项目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海荃新能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船舶及游艇制造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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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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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海荃新 (略) " | |
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西港区码头南侧标准厂房 | |
湖南合一 (略) | |
租赁位于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西港区码头南侧标准厂房,包括总装车间、喷涂车间、办公楼、原材料仓库及危化品仓库,新建船舶及游艇生产线,项目年产30艘,其中金属船舶15艘,玻璃钢游艇15艘 | |
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 |
项目的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可行 | |
较高清洁生产水平 | |
项目从建设到运行阶段,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各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状况下,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 |
措施可行 | |
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功能 | |
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稿现场、网络、报纸公示,本项目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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