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安昌五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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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安昌五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略) 安昌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安昌 (略)

编制单位: (略) (略)

2024年03月

**日, (略) 安昌 (略) (略) 安昌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横沥镇田饶步新河路3号101室

规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3900m2,建筑面积为3600m2,主要从事锌合金件和铝合金件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锌合金件120吨、铝合金件300吨。

2、环保审批情况

(略) 安昌 (略) (略) (略) 横沥镇田饶步新河路3号1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1′53.377″,东经114°0′48.825″已执行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MAD2K8 (略) 于2023年11 (略) (略) 编制《 (略) 安昌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14479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只针对废气、生活污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在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 (略) 安昌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14479号)具体如下:

项目

内容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达标情况

落实

情况

大气环境

熔化、压铸工序DA001(有组织)

颗粒物

在熔炉和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金属熔炼(化)中“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d”以及“浇注区”的要求

已落实

熔化、压铸、切割、打磨、抛光工序(无组织)

颗粒物

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一套水帘除尘装置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其他工序直接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已落实

地表水环境

DW001

生活污水排放

CODcr

BOD5

SS

NH3-N

LAS

总磷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道,经市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

已落实

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已落实

抛光、熔化、压铸工序喷淋水

经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体

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

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

一般固废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已落实

锌渣

已落实

废脱模剂桶

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已落实

危险废物

水喷淋捞渣

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废切削油

废切削油桶

废火花油

废火花油桶

含油金属碎屑

铝灰渣

废空压机油

废空压机油桶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处理

分类管理相关要求

已落实

厂界噪声

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

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已落实

电磁辐射

已落实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区

三级化粪池

定期检查污水收集管道,确保无裂缝、无渗漏,每年对化粪池清淤一次,避免堵塞漫流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简单防渗区相关要求

已落实

生产区

生产车间

切削油、火花油、空压机油

做好防风挡雨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门口设置墁坡、围堰。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

已落实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

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中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

已落实

危废仓

做好防风挡雨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仓库门口设置墁坡、围堰。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单的要求

已落实

生态保护措施

已落实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物料泄漏防范措施:

项目物料仓库和危险废物仓库均应设置于室内,地面经硬化、防渗漏处理,在仓库门口设置漫陂或者围堰,防止液体泄露事故外流。仓库墙体材料应为不易燃的砼结构或彩钢板结构,不应使用木质或塑料材质结构。

在原料使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容器在搬运过程受损,导致发生泄露事故。

危险废物仓库应落锁,并专人管理。对于危险废物的进出管理,均应设置台账记录。

(2)项目火灾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防范措施:

在仓库、车间设置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应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措施,定期对废气收集装置以及处理装置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管道,以防止收集的废气直接通过管道破损处外逸。同时,在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的时候或者维修的过程中,要立即停止生产,从源头停止有机废气排放到环境当中。

表1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表7-1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五、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木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公示网站http://**

9、公示期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

下单位联系: (略) 安昌 (略)

联系人:谭青妙

联系电话:*

(略) 安昌 (略)

**日

, (略) ,东莞

(略) 安昌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安昌 (略)

编制单位: (略) (略)

2024年03月

**日, (略) 安昌 (略) (略) 安昌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横沥镇田饶步新河路3号101室

规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3900m2,建筑面积为3600m2,主要从事锌合金件和铝合金件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锌合金件120吨、铝合金件300吨。

2、环保审批情况

(略) 安昌 (略) (略) (略) 横沥镇田饶步新河路3号1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1′53.377″,东经114°0′48.825″已执行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MAD2K8 (略) 于2023年11 (略) (略) 编制《 (略) 安昌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14479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只针对废气、生活污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在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 (略) 安昌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14479号)具体如下:

项目

内容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达标情况

落实

情况

大气环境

熔化、压铸工序DA001(有组织)

颗粒物

在熔炉和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金属熔炼(化)中“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d”以及“浇注区”的要求

已落实

熔化、压铸、切割、打磨、抛光工序(无组织)

颗粒物

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一套水帘除尘装置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其他工序直接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已落实

地表水环境

DW001

生活污水排放

CODcr

BOD5

SS

NH3-N

LAS

总磷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道,经市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

已落实

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已落实

抛光、熔化、压铸工序喷淋水

经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体

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

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

一般固废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已落实

锌渣

已落实

废脱模剂桶

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已落实

危险废物

水喷淋捞渣

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废切削油

废切削油桶

废火花油

废火花油桶

含油金属碎屑

铝灰渣

废空压机油

废空压机油桶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处理

分类管理相关要求

已落实

厂界噪声

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

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已落实

电磁辐射

已落实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区

三级化粪池

定期检查污水收集管道,确保无裂缝、无渗漏,每年对化粪池清淤一次,避免堵塞漫流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简单防渗区相关要求

已落实

生产区

生产车间

切削油、火花油、空压机油

做好防风挡雨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门口设置墁坡、围堰。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

已落实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

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中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

已落实

危废仓

做好防风挡雨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仓库门口设置墁坡、围堰。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单的要求

已落实

生态保护措施

已落实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物料泄漏防范措施:

项目物料仓库和危险废物仓库均应设置于室内,地面经硬化、防渗漏处理,在仓库门口设置漫陂或者围堰,防止液体泄露事故外流。仓库墙体材料应为不易燃的砼结构或彩钢板结构,不应使用木质或塑料材质结构。

在原料使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容器在搬运过程受损,导致发生泄露事故。

危险废物仓库应落锁,并专人管理。对于危险废物的进出管理,均应设置台账记录。

(2)项目火灾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防范措施:

在仓库、车间设置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应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措施,定期对废气收集装置以及处理装置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管道,以防止收集的废气直接通过管道破损处外逸。同时,在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的时候或者维修的过程中,要立即停止生产,从源头停止有机废气排放到环境当中。

表1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表7-1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五、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木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公示网站http://**

9、公示期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

下单位联系: (略) 安昌 (略)

联系人:谭青妙

联系电话:*

(略) 安昌 (略)

**日

, (略)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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