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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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8[10]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情况、环境影响分析与环保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公示时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规划环评概况

为了落实云和经济开发区 (略) ,落实“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步落实国家的双碳绿色发展的要求。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 (略) 编制《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次规划”)。本次规划的总面积为8.654km2,规划范围为城西产业园和城南产业园,其中城西产业园面积为8.449km2,城西产业园分为金属加工园和木玩产业园。其中金属加工园 (略) 、北至后交线、南至刘家村、东至云西大道,用地1.2341km2;木玩产业园西至沙溪、北至梅垄水库南侧、东至瓦窑村、南至 (略) 北侧,用地面积7.2149km2。城南产业园: (略) 、 (略) 、南至祥云街, (略) 支路为界,用地面积0.2005km2。本次规划已于2023年9月19号取得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云政函[2023]42号)。

基于云和经开区与县城中心城区的发展关系以及经开区在县域、县城中承担的作用与地位,结合其发展现状、环境及目标,确定云和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以木玩创制产业为特色、产城融合共富发展的 (略)

到2025年,实现木制玩具、钢压延、轴承、阀门四大主导产业产值倍增,探索培育一个以生物科技、数字经济等为招引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态工业体系,真正将云和建设成为丽水产业发展的先导核心、科技创新的战略支点、改革创新的示范样板,全面提升云和经济发展地位。

1、规划名称: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建设单位: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

3、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规划依据《云和县国土空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三区三线”的划定要求,依据在编的《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要求,明确本次控规的规划范围为“一区两园”,总用地面积865.40公顷。

①城西产业园:总用地面积844.90公顷。

其中金属加工园 (略) 、北至后交线、南至刘家村、东至云西大道,用地面积123.41公顷。

木玩产业园西至沙溪、北至梅垄水库南侧、东至瓦窑村、南至 (略) 北侧,用地面积721.49公顷。

②城南产业园: (略) 南侧, (略) 东侧,祥云街以北,用地面积20.50公顷。

(2)规划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

①发展定位

基于云和经开区与县城中心城区的发展关系以及经开区在县域、县城中承担的作用与地位,结合其发展现状、环境及目标,确定云和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以木玩创制产业为特色、产城融合共富发展的 (略) 。

②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木制玩具、钢压延、轴承、阀门四大主导产业产值倍增,探索培育一个以生物科技、数字经济等为招引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态工业体系,真正将云和建设成为丽水产业发展的先导核心、科技创新的战略支点、改革创新的示范样板,全面提升云和经济发展地位。

③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适宜居住人口规模为4.*人,1.*户(户均人口3.5人计)。

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865.40公顷,其 (略) 建设用地面积841.03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98公顷,非建设用地22.39公顷(水域13.85公顷、农林用地8.54公顷)。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环评期间,对园区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

  1. 大气环境

规划范围及周边边界外一定范围内的现有村庄、社区等,大气环境质量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1. 地表水环境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工业园区涉及的地表水浮云溪、雾溪、沙溪、安溪和梅垄水库。梅垄水库不在工业区范围内,位于城西工业点北侧边界外约80m,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梅垄水库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原为县城第一水厂的水源,自2001年起,县城供水即由梅砻水库转换到雾溪水库,第一水厂作为备用水厂,目前梅垄水库以灌溉为主,结合供水、发电、防洪等综合功能。

  1. 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工业园区及边界外200m范围内的现有村庄、社区等。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云和县污水处理厂目前处于满负荷运营状态,无剩余容量;待云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后可满足壶镇镇生产及生活污水处理需求。规划要求,必须尽快启动云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提高云和县整体废水处理能力。

正常工况下,由预测结果可知,模型预测各个断面的浓度增量在叠加现状调查最大浓度后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因此,总体来说云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对浮云溪水质影响不大;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在核算断面的预测值能满足安全余量的要求。

非正常工况和事故工况下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大,应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营和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浮云溪。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域以低丘缓坡开发所形成,地下水向东流动进入好溪。低丘缓坡开发形成填方区,这些填方区是污染物运移的优势通道,一旦规划区的污染物泄露,污染物在填方区迅速扩散,污染物汇入浮云溪的时间大大减少。

本报告建议加强污水源头控制 (略) 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在此前提下,可以大大减小工业区污水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

规划区内企业需严格执行分区防渗的要求,针对危废贮存所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设计,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同时对地下水影响较大的企业需定期对地下水水质监测,若发现污染物泄露时应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露,同时对地下水进行修复,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SO2、NOX、TSP、硫酸雾、HCl、NH3、CO、HF、醋酸、非*烷总烃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SO2、NOX、TSP长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区域最大落地浓度SO2、NOX、TSP、硫酸雾、HCl、NH3、CO、非*烷总烃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区域最大落地浓度SO2、NOX、TSP长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和建筑施工等方面。工业区内工业企业在规划、选址、立项时,必须首先把好关,使声源与敏感建筑物适当远离,使之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同时企业应做好自身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为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应采取报告中提出的控制措施。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的危废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4废酸,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针对区域特点,规划环评认为区内危险废物产生量相对不大,可以依托 (略) 、 (略) 明康 (略) 、 (略) (略) 、松阳 (略) 和丽水光大 (略) 进行处置。总体而言,规划区内的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本环评建议规划区内加强统一管理,设立管理台帐。

6.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云和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带来了土地转让收益、财政收入增长收益和国民生产总值增加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在社会影响方面, (略) 化水平显著提高、生活环境改善、促进教育和科技进步。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定位、产业准入、环境管控要求等方面与与国家、浙江省、 (略) 及云和县有关上层规划有良好的协调性。在切实落实好基础设施配套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对策,按规划环评的建议对规划进行调整,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控制,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对规划进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修正规划不足,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后,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公示日期从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22日。 (略) 址:http://**。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管理管员会

联系人:何科 联系电话:0578-*

环评单位:浙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通讯地址:云 (略) (略)

联系方式:0571-*

公示单位: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管理管员会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单.doc

    大小:
    2024-03-08 11:3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8[10]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情况、环境影响分析与环保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公示时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规划环评概况

为了落实云和经济开发区 (略) ,落实“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步落实国家的双碳绿色发展的要求。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委托浙江大学城乡规 (略) 编制《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次规划”)。本次规划的总面积为8.654km2,规划范围为城西产业园和城南产业园,其中城西产业园面积为8.449km2,城西产业园分为金属加工园和木玩产业园。其中金属加工园 (略) 、北至后交线、南至刘家村、东至云西大道,用地1.2341km2;木玩产业园西至沙溪、北至梅垄水库南侧、东至瓦窑村、南至 (略) 北侧,用地面积7.2149km2。城南产业园: (略) 、 (略) 、南至祥云街, (略) 支路为界,用地面积0.2005km2。本次规划已于2023年9月19号取得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云政函[2023]42号)。

基于云和经开区与县城中心城区的发展关系以及经开区在县域、县城中承担的作用与地位,结合其发展现状、环境及目标,确定云和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以木玩创制产业为特色、产城融合共富发展的 (略)

到2025年,实现木制玩具、钢压延、轴承、阀门四大主导产业产值倍增,探索培育一个以生物科技、数字经济等为招引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态工业体系,真正将云和建设成为丽水产业发展的先导核心、科技创新的战略支点、改革创新的示范样板,全面提升云和经济发展地位。

1、规划名称: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建设单位: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

3、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规划依据《云和县国土空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三区三线”的划定要求,依据在编的《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要求,明确本次控规的规划范围为“一区两园”,总用地面积865.40公顷。

①城西产业园:总用地面积844.90公顷。

其中金属加工园 (略) 、北至后交线、南至刘家村、东至云西大道,用地面积123.41公顷。

木玩产业园西至沙溪、北至梅垄水库南侧、东至瓦窑村、南至 (略) 北侧,用地面积721.49公顷。

②城南产业园: (略) 南侧, (略) 东侧,祥云街以北,用地面积20.50公顷。

(2)规划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

①发展定位

基于云和经开区与县城中心城区的发展关系以及经开区在县域、县城中承担的作用与地位,结合其发展现状、环境及目标,确定云和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以木玩创制产业为特色、产城融合共富发展的 (略) 。

②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木制玩具、钢压延、轴承、阀门四大主导产业产值倍增,探索培育一个以生物科技、数字经济等为招引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态工业体系,真正将云和建设成为丽水产业发展的先导核心、科技创新的战略支点、改革创新的示范样板,全面提升云和经济发展地位。

③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适宜居住人口规模为4.*人,1.*户(户均人口3.5人计)。

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865.40公顷,其 (略) 建设用地面积841.03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98公顷,非建设用地22.39公顷(水域13.85公顷、农林用地8.54公顷)。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环评期间,对园区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

  1. 大气环境

规划范围及周边边界外一定范围内的现有村庄、社区等,大气环境质量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1. 地表水环境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工业园区涉及的地表水浮云溪、雾溪、沙溪、安溪和梅垄水库。梅垄水库不在工业区范围内,位于城西工业点北侧边界外约80m,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梅垄水库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原为县城第一水厂的水源,自2001年起,县城供水即由梅砻水库转换到雾溪水库,第一水厂作为备用水厂,目前梅垄水库以灌溉为主,结合供水、发电、防洪等综合功能。

  1. 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工业园区及边界外200m范围内的现有村庄、社区等。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云和县污水处理厂目前处于满负荷运营状态,无剩余容量;待云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后可满足壶镇镇生产及生活污水处理需求。规划要求,必须尽快启动云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提高云和县整体废水处理能力。

正常工况下,由预测结果可知,模型预测各个断面的浓度增量在叠加现状调查最大浓度后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因此,总体来说云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对浮云溪水质影响不大;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在核算断面的预测值能满足安全余量的要求。

非正常工况和事故工况下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大,应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营和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浮云溪。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域以低丘缓坡开发所形成,地下水向东流动进入好溪。低丘缓坡开发形成填方区,这些填方区是污染物运移的优势通道,一旦规划区的污染物泄露,污染物在填方区迅速扩散,污染物汇入浮云溪的时间大大减少。

本报告建议加强污水源头控制 (略) 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在此前提下,可以大大减小工业区污水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

规划区内企业需严格执行分区防渗的要求,针对危废贮存所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设计,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同时对地下水影响较大的企业需定期对地下水水质监测,若发现污染物泄露时应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露,同时对地下水进行修复,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SO2、NOX、TSP、硫酸雾、HCl、NH3、CO、HF、醋酸、非*烷总烃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SO2、NOX、TSP长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区域最大落地浓度SO2、NOX、TSP、硫酸雾、HCl、NH3、CO、非*烷总烃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区域最大落地浓度SO2、NOX、TSP长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和建筑施工等方面。工业区内工业企业在规划、选址、立项时,必须首先把好关,使声源与敏感建筑物适当远离,使之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同时企业应做好自身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为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应采取报告中提出的控制措施。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的危废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4废酸,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针对区域特点,规划环评认为区内危险废物产生量相对不大,可以依托 (略) 、 (略) 明康 (略) 、 (略) (略) 、松阳 (略) 和丽水光大 (略) 进行处置。总体而言,规划区内的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本环评建议规划区内加强统一管理,设立管理台帐。

6.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云和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带来了土地转让收益、财政收入增长收益和国民生产总值增加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在社会影响方面, (略) 化水平显著提高、生活环境改善、促进教育和科技进步。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定位、产业准入、环境管控要求等方面与与国家、浙江省、 (略) 及云和县有关上层规划有良好的协调性。在切实落实好基础设施配套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对策,按规划环评的建议对规划进行调整,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控制,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对规划进行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修正规划不足,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后,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公示日期从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22日。 (略) 址:http://**。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管理管员会

联系人:何科 联系电话:0578-*

环评单位:浙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通讯地址:云 (略) (略)

联系方式:0571-*

公示单位: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管理管员会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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