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南山终端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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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南山终端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海石油(中国)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山终端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环评结论

南山终端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工程项目位于 (略) 崖州区崖城镇南山终端厂内,项目占地面积为1500㎡。新建1套343×104Nm3/d的三甘醇脱水装置及配套三甘醇再生系统,停用现有热媒炉,新建2台3500kW热媒炉(一用一备)系统以及配套消防系统升级及电力系统改造等,扩容改造后南山终端天然气处理能力将达到482×104Nm3/d。

根据《报告书》的综合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二、项目执行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地下水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企业边界非*烷总烃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热媒炉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绿化水质标准;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相关标准要求。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的环保措施

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处理后需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后,方可回用于厂区绿化。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和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围挡顶端设置喷雾装置、施工场地配备环境雾炮洒水车,定期喷洒水雾,减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和敏感时间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必须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移动声屏障等方式,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强化项目运营期风险防控及环境保护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及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完善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四、其它要求

(一)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内容以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三)你单位要在项目投入运营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四)项目安评事宜请按相关规定办理。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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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石油(中国)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山终端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环评结论

南山终端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工程项目位于 (略) 崖州区崖城镇南山终端厂内,项目占地面积为1500㎡。新建1套343×104Nm3/d的三甘醇脱水装置及配套三甘醇再生系统,停用现有热媒炉,新建2台3500kW热媒炉(一用一备)系统以及配套消防系统升级及电力系统改造等,扩容改造后南山终端天然气处理能力将达到482×104Nm3/d。

根据《报告书》的综合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二、项目执行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地下水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企业边界非*烷总烃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热媒炉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 (略) 绿化水质标准;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相关标准要求。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的环保措施

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处理后需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后,方可回用于厂区绿化。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和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围挡顶端设置喷雾装置、施工场地配备环境雾炮洒水车,定期喷洒水雾,减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和敏感时间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必须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移动声屏障等方式,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强化项目运营期风险防控及环境保护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及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完善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四、其它要求

(一)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内容以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三)你单位要在项目投入运营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四)项目安评事宜请按相关规定办理。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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