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岳县2024年3·12义务植树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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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岳县2024年3·12义务植树项目立项的批复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安岳县2024年3·12义务植树项目立项的请示》(安自然资〔2024〕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 项目名称:安岳县2024年3·12义务植树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单位: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建设地点:安岳大道宝森至 (略) 口西段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清除野生灌木3500m2,弃石外运100m3,种植土回填460m3,清理整理9052m2绿化用地,堆土造型460m3。栽植胸径22cm银杏20株,胸径15cm香樟9株,胸径12cm乐昌含笑44株,胸径15cm栾树16株,胸径8cm小叶紫薇47株,胸径10cm桂花26株,胸径8cm蓝花楹15株,胸径8cm黄金香柳21株,胸径8cm红叶李43株,冠幅1.8-2.2丛生腊梅43株,铺草坪9052m2。苗木栽植后管护一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4.*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项目自此文件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此文件自动失效。

九、项目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建手续,落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管理、职业病防护、资金筹措等相关规定。项目需符合用地规划和用地政策,项目开工后按照规定报送投资统计信息,通过四川省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安府办〔2023〕9号文件和安府办〔2023〕17号文件执行,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1日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安岳县2024年3·12义务植树项目立项的请示》(安自然资〔2024〕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 项目名称:安岳县2024年3·12义务植树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单位: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建设地点:安岳大道宝森至 (略) 口西段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清除野生灌木3500m2,弃石外运100m3,种植土回填460m3,清理整理9052m2绿化用地,堆土造型460m3。栽植胸径22cm银杏20株,胸径15cm香樟9株,胸径12cm乐昌含笑44株,胸径15cm栾树16株,胸径8cm小叶紫薇47株,胸径10cm桂花26株,胸径8cm蓝花楹15株,胸径8cm黄金香柳21株,胸径8cm红叶李43株,冠幅1.8-2.2丛生腊梅43株,铺草坪9052m2。苗木栽植后管护一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4.*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项目自此文件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此文件自动失效。

九、项目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建手续,落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管理、职业病防护、资金筹措等相关规定。项目需符合用地规划和用地政策,项目开工后按照规定报送投资统计信息,通过四川省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安府办〔2023〕9号文件和安府办〔2023〕17号文件执行,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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