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3月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3月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沙湾区 (略) “ (略) 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沙湾区沙 (略) 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 | 水厂:沙湾区葫芦镇祝村(103度38分6.964秒,29度19分50.208秒);取水口:沙湾区王坝村大渡河左岸河堤旁,沙湾电站库区内(103度38分39.231秒,29度19分28.741秒) | (略) 沙湾区 (略) | 四川天和 (略) | 项目新建1座自来水厂,自来水厂设计供水规模*m3/d,新建原水输水管道1120m, (略) 长*m。 | 废水:施工期新建一个5m3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5.0m3/h)处理完毕后,用于施工区绿化浇洒。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回收水池澄清后,泵入配水井,作为生产源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 (略) (略) ,最后进入葫芦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污泥恶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标准;污泥恶臭通过绿化带的吸附隔离,以及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为各机电设备工作时发出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封闭厂房、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连续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脱水后的污泥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置,滤池滤料和废活性炭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地下水、土壤: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预沉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加药加氯间、机修间及仓库、回流水池及排泥调节池、反洗泵房、脱水机房、贮泥池及回水泵池、污泥浓缩池、清水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厂区内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落实好各分区防渗要求和措施。 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做好标识标牌和收集、转移记录。加强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和应急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各设施正常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备案。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沙发改[【2020】86号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 |
关于2024年3月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沙湾区 (略) “ (略) 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沙湾区沙 (略) 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 | 水厂:沙湾区葫芦镇祝村(103度38分6.964秒,29度19分50.208秒);取水口:沙湾区王坝村大渡河左岸河堤旁,沙湾电站库区内(103度38分39.231秒,29度19分28.741秒) | (略) 沙湾区 (略) | 四川天和 (略) | 项目新建1座自来水厂,自来水厂设计供水规模*m3/d,新建原水输水管道1120m, (略) 长*m。 | 废水:施工期新建一个5m3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5.0m3/h)处理完毕后,用于施工区绿化浇洒。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回收水池澄清后,泵入配水井,作为生产源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 (略) (略) ,最后进入葫芦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污泥恶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标准;污泥恶臭通过绿化带的吸附隔离,以及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为各机电设备工作时发出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封闭厂房、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连续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脱水后的污泥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置,滤池滤料和废活性炭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地下水、土壤: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预沉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加药加氯间、机修间及仓库、回流水池及排泥调节池、反洗泵房、脱水机房、贮泥池及回水泵池、污泥浓缩池、清水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厂区内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落实好各分区防渗要求和措施。 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做好标识标牌和收集、转移记录。加强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和应急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各设施正常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备案。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沙发改[【2020】86号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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