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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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陵区苏陈镇东石羊村工业集中区嘉瑞2幢

建设单位

(略) 月明秸秆颗粒加工厂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投资*元,主要设备有一台粉碎机、2台制粒机、铲车一台,预计年产生物质颗粒6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启迪浦华(泰州) (略) 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陵区苏陈镇东石羊村工业集中区嘉瑞2幢

建设单位

(略) 月明秸秆颗粒加工厂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投资*元,主要设备有一台粉碎机、2台制粒机、铲车一台,预计年产生物质颗粒6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启迪浦华(泰州) (略) 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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