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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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7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德隆煤矿采坑煤矸石处置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

伊金霍 (略)

内蒙古中政 (略)

项目概况:项目位 (略)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苏勒德霍洛村,伊金霍 (略) 采矿权范围内。复垦区域为德隆煤矿一采区北部区域露天开采形成的采坑(23.2813公顷),采用经筛分、破碎、分选后的煤矸石对该露天采坑进行复垦并进行植被复垦。本项目采用筛分、破碎、分选设备对周边煤矿及洗煤厂的*吨矸石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砂石骨料484.*吨,低阶煤*吨,剩余*吨矸石回填至本项目露天采坑。复垦设计回填煤矸石*m3。复垦区坝底标高为1065.11m,矸石最终回填至1144m-1148m高程(低于周边),每填充5m厚矸石需夹盖黄土一层(厚度为0.3m)。复垦区 (略) ,最终复垦面积*m2,主要种植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最终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水平。本项目施工期为3个月,复垦期为45个月,管护期为24个月。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煤矸石分选车间、挡水围堰、截排水沟、煤矸石回填、覆土碾压等工程。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人员来源于德隆煤矿现有职工。本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1%。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区域;基础施工时避开雨季实施地表开挖,且采取随挖随运、随铺随压等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明确施工 (略) 线,施工建设活动控制在拟选场地内;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设备等环保措施,减轻对周围动物的影响。

复垦期:在复垦区东侧靠近九二规划线处修筑挡水围堰,挡水围堰高 2 米,底宽 3m,顶宽 1m,边坡比为1:2,用于防止雨水冲蚀东侧九二规划线。挡水围堰总长800m。在复垦区域东侧和南侧设置排水沟,在复垦区南侧最低点处敷设DN400mm波纹管(PVC管),总长度约1000m。管道为地上管道,水管接入煤矿现有蓄水池。本项目植被恢复设计选用紫花苜蓿、草木樨和沙打旺,适当施肥提高牧草成活率,使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水平。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通过全封闭皮带输送,筛分、破碎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物料的装卸、堆存均在全封闭车间内,同时定期洒水抑尘。对破碎、筛分、分选等工序的进料口和出料口粉尘均进行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其他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办公生活依托德隆煤矿现有办公生活区。运输车辆在德隆煤矿厂区内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洒水抑尘。

(四)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共设置三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频次为每年丰、平、枯水期各监测1次,直到相关指标连续3年内不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20%。当监测发现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的幅度超过20%后,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本项目共布设土壤跟踪监测点位4个,监测频次为每年监测一次。直到相关指标连续3年内不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20%。当监测发现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的幅度超过20%后,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车辆出入应尽量低速、禁鸣;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在夜间施工等。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不在场区内进行设备的维修,设备维修依托周边维修厂。施工期产生的土石回填于采坑;复垦期产生的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

2

(略) (略) 唐家会煤矿沉陷区生态恢复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略) (略)

内蒙古中昕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唐家会煤矿洗煤厂洗选煤矸石 (略) (略) 唐家会煤矿沉陷区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要求井下充填的矸石不得进入该项目。备案文件和土地复垦方案中是两个治理区,面积52.56hm2,本次评价其中一个治理区,面积28.28hm2,容积为518.*m3,回填矸石*t,复垦期3年,管护期2年, (略) 复垦为林地、人工牧草地 (略) , (略) 复垦为人工牧草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和人工牧草地。治理区底部现状标高为1245m, (略) 台阶,台阶宽度为12m,每个台阶高度为10m,最终台阶坡面角23度,治理后标高1285m。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060.*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3.04%。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表土采用逐步剥离方式,操作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车辆运输过程需有苫布苫盖,卸料车时尽量降低物料落差,避免产生较大扬尘量。 复垦作业面扬尘采用雾炮车洒水抑尘(一天两次);项目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超载,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同时 (略) 采用雾炮车洒水抑尘(一天两次);在矸石回填区 (略) 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系统,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为防止矸石发生自燃,矸石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分层堆置、压实、分层覆土等措施,压实上方铺设厚度不小于0.5 m的表层土作为覆盖层,可减少煤矸石自燃风险。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冲洗废水依托唐家会煤矿,本项目区内不 (略) ,无生产废水产生。复垦治理期工作人员全部从唐家会煤矿调配,所以不新增生活污水。

3.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治理区回填矸石全部为一般固废Ⅰ类,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要求,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矿大型机械设备装载机、挖掘机等声源控制主要对往复运动的机械设备提高检修安装精度,定期检修,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运输车辆通过减速慢行,并加强维修管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消力池污泥主要成分为SS,回填至复垦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唐家会煤矿的危废库暂存,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工人从唐家会煤矿调用,不新增生活垃圾。

6.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每5m厚矸石夹盖黄土一层(厚度为0.5m); (略) 达到设计高程时,平台覆盖表土1m,边坡覆盖表土0.5m。治理区底部现状标高为1245m, (略) 台阶,台阶宽度为12m,每个台阶高度为10m,最终台阶坡面角23度,治理后标高1285m。在平台覆盖1.0m的表土, (略) 中间布设200m×2 (略) 格围埂,网格内撒播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平台 (略) 分割,道路两侧种植文冠果树; (略) 播撒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边坡覆0.5m厚表土后,设不大于1.5m×1.5 (略) 格, (略) 格内种植沙棘、柠条,播撒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治理区最终治理完成后, (略) 复垦为乔木林地、人工牧草地、 (略) , (略) 复垦为人工牧草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人工牧草地。

3

准格尔旗 (略) 固体废物治理技改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准格尔旗 (略)

内蒙古聚力 (略)

项目概况:本次技改工程在现有工艺后增加一套高岭土跳汰洗选工艺,处置规模不变。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000平方米全封闭生产车间1座,内设1台数控跳汰分选机系统、2座深锥高效浓缩池(1备1用)、1座循环水池、1台压滤机、1台离心机等设备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废气:原有筛选工艺废气执行原环评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工程通过全封闭、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运营期管理, (略) 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废水: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跳汰分选废水进入浓缩池浓缩处理后上清液返回生产系统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采取妥善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废: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处置,煤矸石废料拉运至召富露天煤矿回填复垦,煤泥压滤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7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德隆煤矿采坑煤矸石处置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

伊金霍 (略)

内蒙古中政 (略)

项目概况:项目位 (略)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苏勒德霍洛村,伊金霍 (略) 采矿权范围内。复垦区域为德隆煤矿一采区北部区域露天开采形成的采坑(23.2813公顷),采用经筛分、破碎、分选后的煤矸石对该露天采坑进行复垦并进行植被复垦。本项目采用筛分、破碎、分选设备对周边煤矿及洗煤厂的*吨矸石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砂石骨料484.*吨,低阶煤*吨,剩余*吨矸石回填至本项目露天采坑。复垦设计回填煤矸石*m3。复垦区坝底标高为1065.11m,矸石最终回填至1144m-1148m高程(低于周边),每填充5m厚矸石需夹盖黄土一层(厚度为0.3m)。复垦区 (略) ,最终复垦面积*m2,主要种植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最终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水平。本项目施工期为3个月,复垦期为45个月,管护期为24个月。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煤矸石分选车间、挡水围堰、截排水沟、煤矸石回填、覆土碾压等工程。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人员来源于德隆煤矿现有职工。本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1%。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区域;基础施工时避开雨季实施地表开挖,且采取随挖随运、随铺随压等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明确施工 (略) 线,施工建设活动控制在拟选场地内;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设备等环保措施,减轻对周围动物的影响。

复垦期:在复垦区东侧靠近九二规划线处修筑挡水围堰,挡水围堰高 2 米,底宽 3m,顶宽 1m,边坡比为1:2,用于防止雨水冲蚀东侧九二规划线。挡水围堰总长800m。在复垦区域东侧和南侧设置排水沟,在复垦区南侧最低点处敷设DN400mm波纹管(PVC管),总长度约1000m。管道为地上管道,水管接入煤矿现有蓄水池。本项目植被恢复设计选用紫花苜蓿、草木樨和沙打旺,适当施肥提高牧草成活率,使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现状水平。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通过全封闭皮带输送,筛分、破碎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物料的装卸、堆存均在全封闭车间内,同时定期洒水抑尘。对破碎、筛分、分选等工序的进料口和出料口粉尘均进行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其他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办公生活依托德隆煤矿现有办公生活区。运输车辆在德隆煤矿厂区内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洒水抑尘。

(四)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共设置三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频次为每年丰、平、枯水期各监测1次,直到相关指标连续3年内不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20%。当监测发现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的幅度超过20%后,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本项目共布设土壤跟踪监测点位4个,监测频次为每年监测一次。直到相关指标连续3年内不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20%。当监测发现超出环境质量本底水平值的幅度超过20%后,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车辆出入应尽量低速、禁鸣;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在夜间施工等。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不在场区内进行设备的维修,设备维修依托周边维修厂。施工期产生的土石回填于采坑;复垦期产生的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

2

(略) (略) 唐家会煤矿沉陷区生态恢复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略) (略)

内蒙古中昕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唐家会煤矿洗煤厂洗选煤矸石 (略) (略) 唐家会煤矿沉陷区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要求井下充填的矸石不得进入该项目。备案文件和土地复垦方案中是两个治理区,面积52.56hm2,本次评价其中一个治理区,面积28.28hm2,容积为518.*m3,回填矸石*t,复垦期3年,管护期2年, (略) 复垦为林地、人工牧草地 (略) , (略) 复垦为人工牧草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和人工牧草地。治理区底部现状标高为1245m, (略) 台阶,台阶宽度为12m,每个台阶高度为10m,最终台阶坡面角23度,治理后标高1285m。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060.*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3.04%。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表土采用逐步剥离方式,操作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车辆运输过程需有苫布苫盖,卸料车时尽量降低物料落差,避免产生较大扬尘量。 复垦作业面扬尘采用雾炮车洒水抑尘(一天两次);项目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超载,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同时 (略) 采用雾炮车洒水抑尘(一天两次);在矸石回填区 (略) 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系统,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为防止矸石发生自燃,矸石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分层堆置、压实、分层覆土等措施,压实上方铺设厚度不小于0.5 m的表层土作为覆盖层,可减少煤矸石自燃风险。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冲洗废水依托唐家会煤矿,本项目区内不 (略) ,无生产废水产生。复垦治理期工作人员全部从唐家会煤矿调配,所以不新增生活污水。

3.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治理区回填矸石全部为一般固废Ⅰ类,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要求,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矿大型机械设备装载机、挖掘机等声源控制主要对往复运动的机械设备提高检修安装精度,定期检修,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运输车辆通过减速慢行,并加强维修管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消力池污泥主要成分为SS,回填至复垦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唐家会煤矿的危废库暂存,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工人从唐家会煤矿调用,不新增生活垃圾。

6.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每5m厚矸石夹盖黄土一层(厚度为0.5m); (略) 达到设计高程时,平台覆盖表土1m,边坡覆盖表土0.5m。治理区底部现状标高为1245m, (略) 台阶,台阶宽度为12m,每个台阶高度为10m,最终台阶坡面角23度,治理后标高1285m。在平台覆盖1.0m的表土, (略) 中间布设200m×2 (略) 格围埂,网格内撒播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平台 (略) 分割,道路两侧种植文冠果树; (略) 播撒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边坡覆0.5m厚表土后,设不大于1.5m×1.5 (略) 格, (略) 格内种植沙棘、柠条,播撒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治理区最终治理完成后, (略) 复垦为乔木林地、人工牧草地、 (略) , (略) 复垦为人工牧草地,边坡复垦为灌木林地、人工牧草地。

3

准格尔旗 (略) 固体废物治理技改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准格尔旗 (略)

内蒙古聚力 (略)

项目概况:本次技改工程在现有工艺后增加一套高岭土跳汰洗选工艺,处置规模不变。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000平方米全封闭生产车间1座,内设1台数控跳汰分选机系统、2座深锥高效浓缩池(1备1用)、1座循环水池、1台压滤机、1台离心机等设备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废气:原有筛选工艺废气执行原环评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工程通过全封闭、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运营期管理, (略) 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废水: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跳汰分选废水进入浓缩池浓缩处理后上清液返回生产系统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采取妥善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废: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处置,煤矸石废料拉运至召富露天煤矿回填复垦,煤泥压滤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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