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年加工5万立方米建筑机制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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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年加工5万立方米建筑机制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年加工5万立方米建筑机制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年加工*立方米建筑机制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 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年加工*立方米建筑机制砂、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

建设地点

翁源县江尾镇二九三翁源县顺通驾校江尾训练场东北侧200米

环评机构

韶关智 (略)

项目概况

一、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选址于翁源县江尾镇二九三翁源县顺通驾校江尾训练场东北侧200米(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4°07′37.813″,N24°26′43.786″)建设年加工*立方米建筑机制砂、石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7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机制砂生产线、原料及产品堆场、沉淀池等,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风险措施。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河卵石及废弃水泥块、建筑废石料(经过政府招投标合法清理河道获得(原料密度2.5g/cm3,约12.*吨)),主要生产设备为制砂机、颚式破碎机、喂料机、振动筛、洗砂机、脱水机、输送带、装载机、圆锥破碎机、压滤机。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生产人员5人,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项目洗砂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生产降尘用水、地面降尘洒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

2、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为堆场扬尘、给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和运输扬尘。堆场扬尘采取洒水喷淋、编织覆盖、出入车辆冲洗等粉尘控制措施;给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采取洒水喷淋的措施控制;物料装卸粉尘通过湿法加工、洒水喷淋和雾炮除尘的粉尘控制措施;运输扬尘采用运输车辆限速、物料加盖、每天 (略) 定期洒水(雾炮)、运输车辆冲洗等粉尘控制措施。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标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使项目运营期厂区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捞出经压滤机压滤后,堆存于初级沉淀池旁晾晒。晾晒后随装载车定期清运,统一外售于砖厂制砖。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

2024年3月4日


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年加工5万立方米建筑机制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年加工*立方米建筑机制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 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年加工*立方米建筑机制砂、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

建设地点

翁源县江尾镇二九三翁源县顺通驾校江尾训练场东北侧200米

环评机构

韶关智 (略)

项目概况

一、翁源县江尾镇长鑫砂石场选址于翁源县江尾镇二九三翁源县顺通驾校江尾训练场东北侧200米(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4°07′37.813″,N24°26′43.786″)建设年加工*立方米建筑机制砂、石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7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机制砂生产线、原料及产品堆场、沉淀池等,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风险措施。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河卵石及废弃水泥块、建筑废石料(经过政府招投标合法清理河道获得(原料密度2.5g/cm3,约12.*吨)),主要生产设备为制砂机、颚式破碎机、喂料机、振动筛、洗砂机、脱水机、输送带、装载机、圆锥破碎机、压滤机。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生产人员5人,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项目洗砂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生产降尘用水、地面降尘洒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

2、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为堆场扬尘、给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和运输扬尘。堆场扬尘采取洒水喷淋、编织覆盖、出入车辆冲洗等粉尘控制措施;给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采取洒水喷淋的措施控制;物料装卸粉尘通过湿法加工、洒水喷淋和雾炮除尘的粉尘控制措施;运输扬尘采用运输车辆限速、物料加盖、每天 (略) 定期洒水(雾炮)、运输车辆冲洗等粉尘控制措施。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标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使项目运营期厂区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捞出经压滤机压滤后,堆存于初级沉淀池旁晾晒。晾晒后随装载车定期清运,统一外售于砖厂制砖。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要求。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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