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区分局2024年2月1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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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区分局2024年2月1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通讯地址: (略) 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利用玉米产

业链低质资源开发 3.5 万吨功能性生物饲

料示范项目

内蒙古 省(自治区) 通辽 市 科尔沁区 县(区) / 乡(街道)科尔

沁工业园区(南区)

(略) (略)

内蒙古中环 (略)

本项目为扩建,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6860㎡,项目内容主要为,包括1条混合饲料生产线、1条湿料发酵生产线、3台6t/h的生物质热风炉,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项目选址位于科尔沁区县(区)/乡(街道)科尔沁工业园区(南区) (略) (略) 厂区内,厂址北侧为国能生物,西侧为空厂区,南侧 (略) ,东侧为恒鑫建筑。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05.*元,占总投资的10%。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环境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喷淋塔和高压电捕处理,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地区限值要求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项目饲料混合、冷却、破碎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发酵池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三级转相吸附塔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项目烘干工序投料、混料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饲料打包及装卸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定期喷洒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表1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发酵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换水注入浆液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烘干废气处理设备冷却废水定期 (略) 木里图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无新增人员,故无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原辅材料杂质收集于生产车间,委托环卫人员集中处理;次品、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喷淋底渣、热风炉灰渣及除尘灰外售作为还田肥料。

2

(略) 绿电制造产业转移项目小金汽车一期工程

内蒙古 (略) 科尔沁工业园

(略)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为新建,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9664.8㎡,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座联合车间、1座模具车间,锻造生产线15条、固溶时效生产线12条、清洗探伤生产线4条、模具生产线4条,抛丸设备6台、打磨设备4台,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项目选 (略) 科尔沁工业园内,304国道以东,铁路专用线南侧,南邻规划*港大街,东邻规划(泊克大车驿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环境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酸洗废气:酸洗槽为全封闭设施,硫酸雾通过负压收集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简排放。(2)下料切割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粉尘过滤器收尘后排放。(3)打磨、抛丸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粉尘过滤器收尘后排放。(4)燃气锅炉废气:经过1根 15m 高排气简排放。(5)危废库废气危废库内废油及废酸液,桶装收集,加盖密封,产生少量硫酸雾及非*烷总烃,通过换气扇无组织排放。(6)切削液挥发废气:下料切割工序、模具机械加工工序喷洒切削液进行降温润滑,切削液年用量较少,且主要成分为基础油,不易挥发,产生少量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7)危废库内存有废油及废酸液,桶装收集,加盖密封,产生少量硫酸雾及非*烷总烃,通过换气扇无组织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探伤前超声清洗废水:探伤前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回用,不外排。(2)锅炉软化水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装置反冲洗水、喷淋塔循环废水、探伤后热水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通过1座50㎡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木里图污水处理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建设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一般固废项目建设1座320m的一般固废暂存库,用于暂存不合格产品、铝合金边角料、废模具、废抛光膏、除尘灰、废锅炉软化水树脂;不合格产品、铝合金边角料、废模具定期外售:废抛光膏、除尘灰、废锅炉软化水树脂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防治措施:废机油、废乳化液、酸洗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桶收集,暂存于1座占地面积200m 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通讯地址: (略) 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利用玉米产

业链低质资源开发 3.5 万吨功能性生物饲

料示范项目

内蒙古 省(自治区) 通辽 市 科尔沁区 县(区) / 乡(街道)科尔

沁工业园区(南区)

(略) (略)

内蒙古中环 (略)

本项目为扩建,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6860㎡,项目内容主要为,包括1条混合饲料生产线、1条湿料发酵生产线、3台6t/h的生物质热风炉,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项目选址位于科尔沁区县(区)/乡(街道)科尔沁工业园区(南区) (略) (略) 厂区内,厂址北侧为国能生物,西侧为空厂区,南侧 (略) ,东侧为恒鑫建筑。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05.*元,占总投资的10%。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环境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喷淋塔和高压电捕处理,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地区限值要求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项目饲料混合、冷却、破碎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发酵池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三级转相吸附塔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项目烘干工序投料、混料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饲料打包及装卸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定期喷洒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表1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发酵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换水注入浆液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烘干废气处理设备冷却废水定期 (略) 木里图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无新增人员,故无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原辅材料杂质收集于生产车间,委托环卫人员集中处理;次品、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喷淋底渣、热风炉灰渣及除尘灰外售作为还田肥料。

2

(略) 绿电制造产业转移项目小金汽车一期工程

内蒙古 (略) 科尔沁工业园

(略)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为新建,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9664.8㎡,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座联合车间、1座模具车间,锻造生产线15条、固溶时效生产线12条、清洗探伤生产线4条、模具生产线4条,抛丸设备6台、打磨设备4台,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项目选 (略) 科尔沁工业园内,304国道以东,铁路专用线南侧,南邻规划*港大街,东邻规划(泊克大车驿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环境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酸洗废气:酸洗槽为全封闭设施,硫酸雾通过负压收集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简排放。(2)下料切割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粉尘过滤器收尘后排放。(3)打磨、抛丸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粉尘过滤器收尘后排放。(4)燃气锅炉废气:经过1根 15m 高排气简排放。(5)危废库废气危废库内废油及废酸液,桶装收集,加盖密封,产生少量硫酸雾及非*烷总烃,通过换气扇无组织排放。(6)切削液挥发废气:下料切割工序、模具机械加工工序喷洒切削液进行降温润滑,切削液年用量较少,且主要成分为基础油,不易挥发,产生少量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7)危废库内存有废油及废酸液,桶装收集,加盖密封,产生少量硫酸雾及非*烷总烃,通过换气扇无组织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探伤前超声清洗废水:探伤前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回用,不外排。(2)锅炉软化水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装置反冲洗水、喷淋塔循环废水、探伤后热水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通过1座50㎡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木里图污水处理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建设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一般固废项目建设1座320m的一般固废暂存库,用于暂存不合格产品、铝合金边角料、废模具、废抛光膏、除尘灰、废锅炉软化水树脂;不合格产品、铝合金边角料、废模具定期外售:废抛光膏、除尘灰、废锅炉软化水树脂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防治措施:废机油、废乳化液、酸洗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桶收集,暂存于1座占地面积200m 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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