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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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发布时间: 2024-02-07 09:55 字体:[]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3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惠水县濛江街道大坝片区

贵州 (略)

贵州天骞质量 (略)

本项目为贵州 (略) 新型骨料生产线原料 矿山,矿区西侧为贵州省惠水县大坝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以下 简称大坝矿山)(紧邻),本项目工业场地利用大坝矿山现有, 不另建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内设施部分利用,并根据生产需要新 建部分设施。利用大坝矿山工业场地破碎系统,在原破碎车间旁 新建一个破碎车间,新增一套破碎系统, (略) ,所采 矿石经汽车运输至骨料加 (略) ,经破碎后通过 现有皮带输送至厂区成品库,为骨料生产线提供原料。

(一)施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 以免造成周围植 被、土壤的大面积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期应加强管 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剥离表土直接用于大坝矿山采空区 复垦。施工结束后,应结合本矿山工程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做好工程施工期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采取蓬盖、密闭 措施,施 (略) 积尘采取湿式清扫,运输车的出入 口内侧设 (略) ,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工 地内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 (略) ,易起尘的物料堆存采 取覆盖防尘布措施。路面施工时,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 止作业,同时作业面 (略) 。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洗手废水经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复垦及绿化区域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 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禁夜间施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噪声大的设备尽量远离敏感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鸣笛。

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道路建设时挖掘的石料为本项目产品,直接运至工业场地破 碎加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开采期间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采场下一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 复,道路两侧和其它空地进行植被恢复。剥离的表土直接用于大 坝矿山采空区复垦。加强人员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钻孔粉尘

项目潜孔钻机自带收尘装置,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减小钻孔 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爆破粉尘

项目采取湿式爆破的方式,爆破前对岩石洒水,充分湿润, 爆破时采用深孔爆破,减小爆破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采场铲装粉尘

矿石铲装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减小铲装粉尘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

(4)破碎加工产生的粉尘

项目皮带输送廊道为密闭钢架结构,输送带下料口可设置下 料软管,破碎区域采取封闭式作业,破碎加工工序粉尘采用集气 罩+1 套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4915-2013)表 1 排放限值后,利用现有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喷淋洒水措施, 减小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道路扬尘

洒水车对矿区 (略) 定期洒水, (略) 面湿润,降低运输扬尘。

项 目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13)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山内不设置食堂宿舍等生活用水设施,矿区设置旱厕,粪 便定期清掏用作复垦及绿化区施肥。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 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矿山开采区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 池(150m3),工业场地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池(150m3), 初期雨水及场地淋溶水收集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撬装式加油机所在

区域地面,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 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 滑,降低运行噪声。固定噪声源采取减震降噪,消声吸声隔声等 措施,破碎机安装在减震基座上,水泵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 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器,降低管道和基础产生的 固体传声。在距离居民区不到 200m 范围内设置机械破碎开采区, 距离居民区不足 300m 范围内设置控制爆破区,其余开采范围为 正常爆破区。避免对敏感目标光明村声环境造成影响。加强管理, 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夜间、中午进行爆破。运输车辆进入矿区、途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减速慢行。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6.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 地点处置。初期雨水池、沉淀池内沉淀物主要为泥沙,定期清掏 后,用于现有矿山采空区复垦。矿山厕所采用旱厕,旱厕粪便定 期清掏后,用于矿区内绿化及复垦区域施肥。机修危废暂存于西 南水泥厂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 集 、管理 、 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柴油、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等引 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 事件发生风险。

(三)闭矿期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以及项目建设对生态环 境的扰动与破坏程度,以恢复受损区域、重建生态系统、因地制 宜等原则,分区、分重点开展服务期满的矿山生态恢复工作。拆 除不能利用的地面设备、建构筑物,采空区等进行回填、土地平 整,对采空区等进行生态恢复。

报批稿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jqK1vDdf2n3GfbvC_6HwQ?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jqK1vDdf2n3GfbvC_6HwQ?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发布时间: 2024-02-07 09:55 字体:[]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3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惠水县濛江街道大坝片区

贵州 (略)

贵州天骞质量 (略)

本项目为贵州 (略) 新型骨料生产线原料 矿山,矿区西侧为贵州省惠水县大坝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以下 简称大坝矿山)(紧邻),本项目工业场地利用大坝矿山现有, 不另建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内设施部分利用,并根据生产需要新 建部分设施。利用大坝矿山工业场地破碎系统,在原破碎车间旁 新建一个破碎车间,新增一套破碎系统, (略) ,所采 矿石经汽车运输至骨料加 (略) ,经破碎后通过 现有皮带输送至厂区成品库,为骨料生产线提供原料。

(一)施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 以免造成周围植 被、土壤的大面积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期应加强管 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剥离表土直接用于大坝矿山采空区 复垦。施工结束后,应结合本矿山工程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做好工程施工期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采取蓬盖、密闭 措施,施 (略) 积尘采取湿式清扫,运输车的出入 口内侧设 (略) ,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工 地内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 (略) ,易起尘的物料堆存采 取覆盖防尘布措施。路面施工时,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 止作业,同时作业面 (略) 。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洗手废水经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复垦及绿化区域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 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禁夜间施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噪声大的设备尽量远离敏感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鸣笛。

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道路建设时挖掘的石料为本项目产品,直接运至工业场地破 碎加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开采期间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采场下一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 复,道路两侧和其它空地进行植被恢复。剥离的表土直接用于大 坝矿山采空区复垦。加强人员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钻孔粉尘

项目潜孔钻机自带收尘装置,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减小钻孔 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爆破粉尘

项目采取湿式爆破的方式,爆破前对岩石洒水,充分湿润, 爆破时采用深孔爆破,减小爆破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采场铲装粉尘

矿石铲装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减小铲装粉尘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

(4)破碎加工产生的粉尘

项目皮带输送廊道为密闭钢架结构,输送带下料口可设置下 料软管,破碎区域采取封闭式作业,破碎加工工序粉尘采用集气 罩+1 套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4915-2013)表 1 排放限值后,利用现有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喷淋洒水措施, 减小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道路扬尘

洒水车对矿区 (略) 定期洒水, (略) 面湿润,降低运输扬尘。

项 目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13)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山内不设置食堂宿舍等生活用水设施,矿区设置旱厕,粪 便定期清掏用作复垦及绿化区施肥。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 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矿山开采区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 池(150m3),工业场地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池(150m3), 初期雨水及场地淋溶水收集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撬装式加油机所在

区域地面,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 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 滑,降低运行噪声。固定噪声源采取减震降噪,消声吸声隔声等 措施,破碎机安装在减震基座上,水泵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 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器,降低管道和基础产生的 固体传声。在距离居民区不到 200m 范围内设置机械破碎开采区, 距离居民区不足 300m 范围内设置控制爆破区,其余开采范围为 正常爆破区。避免对敏感目标光明村声环境造成影响。加强管理, 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夜间、中午进行爆破。运输车辆进入矿区、途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减速慢行。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6.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 地点处置。初期雨水池、沉淀池内沉淀物主要为泥沙,定期清掏 后,用于现有矿山采空区复垦。矿山厕所采用旱厕,旱厕粪便定 期清掏后,用于矿区内绿化及复垦区域施肥。机修危废暂存于西 南水泥厂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 集 、管理 、 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柴油、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等引 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 事件发生风险。

(三)闭矿期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以及项目建设对生态环 境的扰动与破坏程度,以恢复受损区域、重建生态系统、因地制 宜等原则,分区、分重点开展服务期满的矿山生态恢复工作。拆 除不能利用的地面设备、建构筑物,采空区等进行回填、土地平 整,对采空区等进行生态恢复。

报批稿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jqK1vDdf2n3GfbvC_6HwQ?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jqK1vDdf2n3GfbvC_6HwQ?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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