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3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惠水县濛江街道大坝片区 | 贵州 (略) | 贵州天骞质量 (略) | 本项目为贵州 (略) 新型骨料生产线原料 矿山,矿区西侧为贵州省惠水县大坝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以下 简称大坝矿山)(紧邻),本项目工业场地利用大坝矿山现有, 不另建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内设施部分利用,并根据生产需要新 建部分设施。利用大坝矿山工业场地破碎系统,在原破碎车间旁 新建一个破碎车间,新增一套破碎系统, (略) ,所采 矿石经汽车运输至骨料加 (略) ,经破碎后通过 现有皮带输送至厂区成品库,为骨料生产线提供原料。 | (一)施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 以免造成周围植 被、土壤的大面积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期应加强管 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剥离表土直接用于大坝矿山采空区 复垦。施工结束后,应结合本矿山工程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做好工程施工期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采取蓬盖、密闭 措施,施 (略) 积尘采取湿式清扫,运输车的出入 口内侧设 (略) ,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工 地内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 (略) ,易起尘的物料堆存采 取覆盖防尘布措施。路面施工时,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 止作业,同时作业面 (略) 。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洗手废水经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复垦及绿化区域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 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禁夜间施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噪声大的设备尽量远离敏感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鸣笛。 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道路建设时挖掘的石料为本项目产品,直接运至工业场地破 碎加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开采期间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采场下一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 复,道路两侧和其它空地进行植被恢复。剥离的表土直接用于大 坝矿山采空区复垦。加强人员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钻孔粉尘 项目潜孔钻机自带收尘装置,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减小钻孔 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爆破粉尘 项目采取湿式爆破的方式,爆破前对岩石洒水,充分湿润, 爆破时采用深孔爆破,减小爆破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采场铲装粉尘 矿石铲装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减小铲装粉尘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 (4)破碎加工产生的粉尘 项目皮带输送廊道为密闭钢架结构,输送带下料口可设置下 料软管,破碎区域采取封闭式作业,破碎加工工序粉尘采用集气 罩+1 套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4915-2013)表 1 排放限值后,利用现有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喷淋洒水措施, 减小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道路扬尘 洒水车对矿区 (略) 定期洒水, (略) 面湿润,降低运输扬尘。 项 目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13)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山内不设置食堂宿舍等生活用水设施,矿区设置旱厕,粪 便定期清掏用作复垦及绿化区施肥。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 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矿山开采区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 池(150m3),工业场地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池(150m3), 初期雨水及场地淋溶水收集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撬装式加油机所在 区域地面,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 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 滑,降低运行噪声。固定噪声源采取减震降噪,消声吸声隔声等 措施,破碎机安装在减震基座上,水泵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 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器,降低管道和基础产生的 固体传声。在距离居民区不到 200m 范围内设置机械破碎开采区, 距离居民区不足 300m 范围内设置控制爆破区,其余开采范围为 正常爆破区。避免对敏感目标光明村声环境造成影响。加强管理, 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夜间、中午进行爆破。运输车辆进入矿区、途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减速慢行。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6.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 地点处置。初期雨水池、沉淀池内沉淀物主要为泥沙,定期清掏 后,用于现有矿山采空区复垦。矿山厕所采用旱厕,旱厕粪便定 期清掏后,用于矿区内绿化及复垦区域施肥。机修危废暂存于西 南水泥厂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 集 、管理 、 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柴油、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等引 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 事件发生风险。 (三)闭矿期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以及项目建设对生态环 境的扰动与破坏程度,以恢复受损区域、重建生态系统、因地制 宜等原则,分区、分重点开展服务期满的矿山生态恢复工作。拆 除不能利用的地面设备、建构筑物,采空区等进行回填、土地平 整,对采空区等进行生态恢复。 |
报批稿 |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jqK1vDdf2n3GfbvC_6HwQ?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jqK1vDdf2n3GfbvC_6HwQ?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3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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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惠水县濛江街道大坝片区 | 贵州 (略) | 贵州天骞质量 (略) | 本项目为贵州 (略) 新型骨料生产线原料 矿山,矿区西侧为贵州省惠水县大坝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以下 简称大坝矿山)(紧邻),本项目工业场地利用大坝矿山现有, 不另建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内设施部分利用,并根据生产需要新 建部分设施。利用大坝矿山工业场地破碎系统,在原破碎车间旁 新建一个破碎车间,新增一套破碎系统, (略) ,所采 矿石经汽车运输至骨料加 (略) ,经破碎后通过 现有皮带输送至厂区成品库,为骨料生产线提供原料。 | (一)施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 以免造成周围植 被、土壤的大面积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期应加强管 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剥离表土直接用于大坝矿山采空区 复垦。施工结束后,应结合本矿山工程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做好工程施工期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采取蓬盖、密闭 措施,施 (略) 积尘采取湿式清扫,运输车的出入 口内侧设 (略) ,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工 地内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 (略) ,易起尘的物料堆存采 取覆盖防尘布措施。路面施工时,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 止作业,同时作业面 (略) 。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洗手废水经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复垦及绿化区域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 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禁夜间施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噪声大的设备尽量远离敏感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鸣笛。 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道路建设时挖掘的石料为本项目产品,直接运至工业场地破 碎加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开采期间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采场下一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 复,道路两侧和其它空地进行植被恢复。剥离的表土直接用于大 坝矿山采空区复垦。加强人员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钻孔粉尘 项目潜孔钻机自带收尘装置,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减小钻孔 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爆破粉尘 项目采取湿式爆破的方式,爆破前对岩石洒水,充分湿润, 爆破时采用深孔爆破,减小爆破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采场铲装粉尘 矿石铲装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减小铲装粉尘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 (4)破碎加工产生的粉尘 项目皮带输送廊道为密闭钢架结构,输送带下料口可设置下 料软管,破碎区域采取封闭式作业,破碎加工工序粉尘采用集气 罩+1 套气箱脉冲袋式收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4915-2013)表 1 排放限值后,利用现有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喷淋洒水措施, 减小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道路扬尘 洒水车对矿区 (略) 定期洒水, (略) 面湿润,降低运输扬尘。 项 目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13)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山内不设置食堂宿舍等生活用水设施,矿区设置旱厕,粪 便定期清掏用作复垦及绿化区施肥。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 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矿山开采区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 池(150m3),工业场地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池(150m3), 初期雨水及场地淋溶水收集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撬装式加油机所在 区域地面,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 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 滑,降低运行噪声。固定噪声源采取减震降噪,消声吸声隔声等 措施,破碎机安装在减震基座上,水泵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 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器,降低管道和基础产生的 固体传声。在距离居民区不到 200m 范围内设置机械破碎开采区, 距离居民区不足 300m 范围内设置控制爆破区,其余开采范围为 正常爆破区。避免对敏感目标光明村声环境造成影响。加强管理, 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夜间、中午进行爆破。运输车辆进入矿区、途经居民区时严禁鸣笛、减速慢行。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6.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 地点处置。初期雨水池、沉淀池内沉淀物主要为泥沙,定期清掏 后,用于现有矿山采空区复垦。矿山厕所采用旱厕,旱厕粪便定 期清掏后,用于矿区内绿化及复垦区域施肥。机修危废暂存于西 南水泥厂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 集 、管理 、 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柴油、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等引 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 事件发生风险。 (三)闭矿期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以及项目建设对生态环 境的扰动与破坏程度,以恢复受损区域、重建生态系统、因地制 宜等原则,分区、分重点开展服务期满的矿山生态恢复工作。拆 除不能利用的地面设备、建构筑物,采空区等进行回填、土地平 整,对采空区等进行生态恢复。 |
报批稿 |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jqK1vDdf2n3GfbvC_6HwQ?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贵州省惠水县大坝山河后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jqK1vDdf2n3GfbvC_6HwQ?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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