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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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4-03-06 10:53:5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 (略) 行政审批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市民中心 *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

主持人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支胶辊、*个胶轮、*个胶圈项目

河北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游乐设备创业孵化园9号办公楼2幢

(略) (略)

*兆宇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92%。项目占地面积8527.71平方米,建筑面积5928.44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购置浇注机、真空罐、平板硫化机、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共计31台(套),共计投资*元,二期购置浇注机、缠绕机、开炼机、电硫化罐、注塑机、 (略) 等生产设备共计20台(套),共计投资*元。一期项目建成后,年产7000支胶辊、*个胶轮、*个胶圈;二期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支胶辊、*个胶轮、*个胶圈。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年产*支胶辊、*个胶轮、*个胶圈。

1、水环境:项目设备冷却水、胶管试压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衡水润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聚氨酯产品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共同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P1达标排放;一期、二期投料、打磨、抛丸废气收集后共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P2达标排放;橡胶产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聚氨酯废边角料、橡胶边角料、金属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集中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外售。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要落实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浇注机、缠绕机、开炼机、电硫化罐、注塑机、 (略) 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4-03-06 10:53:5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 (略) 行政审批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市民中心 *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

主持人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支胶辊、*个胶轮、*个胶圈项目

河北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游乐设备创业孵化园9号办公楼2幢

(略) (略)

*兆宇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92%。项目占地面积8527.71平方米,建筑面积5928.44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购置浇注机、真空罐、平板硫化机、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共计31台(套),共计投资*元,二期购置浇注机、缠绕机、开炼机、电硫化罐、注塑机、 (略) 等生产设备共计20台(套),共计投资*元。一期项目建成后,年产7000支胶辊、*个胶轮、*个胶圈;二期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支胶辊、*个胶轮、*个胶圈。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年产*支胶辊、*个胶轮、*个胶圈。

1、水环境:项目设备冷却水、胶管试压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衡水润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聚氨酯产品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共同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P1达标排放;一期、二期投料、打磨、抛丸废气收集后共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P2达标排放;橡胶产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聚氨酯废边角料、橡胶边角料、金属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集中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外售。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要落实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浇注机、缠绕机、开炼机、电硫化罐、注塑机、 (略) 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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