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4日拟作出的泸州东津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充装投资项目和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4日拟作出的泸州东津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充装投资项目和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4日拟作出的泸州东津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充装投资项目和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 (略) 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燃气充装投资项目 | (略) 龙马潭区特兴街道走马村11社、13社 | (略) | 四川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9348m2,建设燃气充装生产线2条,石油气储存罐100m3×2个(一用一备),石油气充装台1个,城镇燃气二*醚储存罐100m3×2个(一用一备),城镇燃气二*醚充装台1个;残液罐一个20m3。本项目充装利用的旧气瓶不在厂内进行焊接维修、喷漆打码、气瓶检测等活动。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来自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以及地坪清洗废水。项目食堂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 (略) (略) ,经特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溪河(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运行后,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地坪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出场地外。(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抽残、管道输送、充装过程逸散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食堂油烟。采用浸没式装载方式和气相平衡系统,储罐采用地埋式压力储罐密闭贮存;加强厂区通风,合理布局;对法兰等连接处定期检查、保养,检验密封性,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泄漏;项目严格按照《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及其操作规程进行卸料及充装,减少废气排放;卸料及充装前 (略) 阀门、接头、法兰是否紧固无泄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减少因人为操作不当泄漏的可能性。汽车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放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声源机械底座上安装减振垫,降低声源噪声;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厂房安装隔声材料,充分利用厂房隔声降噪;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熟悉各设备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使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转;运输车辆严禁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车辆运输噪声影响。增强员工环保意识,做到文明生产,定期对员工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设备由厂家定期清理维护,因此不产生危险废物废机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残液、储配站设备保养产生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含油棉纱及手套。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LPG残液经残液罐对钢瓶内的残液进行收集,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含油棉纱及手套经危废暂存点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2 | 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项目 | (略) 龙马潭区特兴街道走马村1组 | 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四川中 (略) | 本项目拟在新增8394m2用地上建设业务用房(含门诊、住院、辅助检查用房、远程医疗室及行政办公用房等)面积约6500m2及相关附属设施,并购置相应设施设备,设置床位100床。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同其他医疗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高浓度检验废液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定期清掏污泥,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排放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三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4日拟作出的泸州东津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充装投资项目和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 (略) 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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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燃气充装投资项目 | (略) 龙马潭区特兴街道走马村11社、13社 | (略) | 四川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9348m2,建设燃气充装生产线2条,石油气储存罐100m3×2个(一用一备),石油气充装台1个,城镇燃气二*醚储存罐100m3×2个(一用一备),城镇燃气二*醚充装台1个;残液罐一个20m3。本项目充装利用的旧气瓶不在厂内进行焊接维修、喷漆打码、气瓶检测等活动。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来自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以及地坪清洗废水。项目食堂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 (略) (略) ,经特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溪河(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运行后,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地坪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出场地外。(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抽残、管道输送、充装过程逸散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食堂油烟。采用浸没式装载方式和气相平衡系统,储罐采用地埋式压力储罐密闭贮存;加强厂区通风,合理布局;对法兰等连接处定期检查、保养,检验密封性,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泄漏;项目严格按照《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及其操作规程进行卸料及充装,减少废气排放;卸料及充装前 (略) 阀门、接头、法兰是否紧固无泄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减少因人为操作不当泄漏的可能性。汽车尾气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放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声源机械底座上安装减振垫,降低声源噪声;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厂房安装隔声材料,充分利用厂房隔声降噪;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熟悉各设备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使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转;运输车辆严禁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车辆运输噪声影响。增强员工环保意识,做到文明生产,定期对员工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设备由厂家定期清理维护,因此不产生危险废物废机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残液、储配站设备保养产生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含油棉纱及手套。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LPG残液经残液罐对钢瓶内的残液进行收集,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含油棉纱及手套经危废暂存点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2 | 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能力提升项目 | (略) 龙马潭区特兴街道走马村1组 | 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四川中 (略) | 本项目拟在新增8394m2用地上建设业务用房(含门诊、住院、辅助检查用房、远程医疗室及行政办公用房等)面积约6500m2及相关附属设施,并购置相应设施设备,设置床位100床。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同其他医疗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高浓度检验废液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定期清掏污泥,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排放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三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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