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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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盛鑫 (略) 建筑固废再利用透水砖项目

第 (略) 143团花园镇4连

(略) 盛鑫 (略)

新疆 (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垃圾处置破碎加工厂房1栋,新建泥石分离车间厂房1栋,新建制砖厂房1栋,新建干粉砂浆厂房1栋,办公生活区及门卫室、地磅间1500㎡。建设规模年产干粉砂浆*t,透水砖*㎡。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62.*元。

1、废气

(1)工艺粉尘:1#破碎加工厂房破碎、筛分过程全封闭,传输带封闭, 给料机、破袋整形机、跳动筛、振动筛等设备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投料口设置侧吸式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泥石分离车间制砂工序设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尾气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制砖生产厂房传输设施采取封闭措施,投料口设置侧吸集气罩,搅拌机整体封闭,内设集气罩,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会同投料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尾气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厂房干混砂浆生产过程水泥筒仓呼吸口粉尘、搅拌粉尘经自带脉冲除尘器自然沉降。经处理后项目TSP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浓度限值(1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搅拌机等。项目优先采购低噪声设备,建(构)物隔音及距离衰减等减噪、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不合格产品,直接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建筑垃圾筛选工序产生的废金属和木屑。金属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木屑外售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沉淀池沉渣其主要成分是石粉,回用于生产线;项目使用布袋除尘2~3年定期更换一次,交厂家处置;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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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盛鑫 (略) 建筑固废再利用透水砖项目

第 (略) 143团花园镇4连

(略) 盛鑫 (略)

新疆 (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建筑垃圾处置破碎加工厂房1栋,新建泥石分离车间厂房1栋,新建制砖厂房1栋,新建干粉砂浆厂房1栋,办公生活区及门卫室、地磅间1500㎡。建设规模年产干粉砂浆*t,透水砖*㎡。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62.*元。

1、废气

(1)工艺粉尘:1#破碎加工厂房破碎、筛分过程全封闭,传输带封闭, 给料机、破袋整形机、跳动筛、振动筛等设备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投料口设置侧吸式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泥石分离车间制砂工序设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尾气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制砖生产厂房传输设施采取封闭措施,投料口设置侧吸集气罩,搅拌机整体封闭,内设集气罩,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会同投料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尾气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厂房干混砂浆生产过程水泥筒仓呼吸口粉尘、搅拌粉尘经自带脉冲除尘器自然沉降。经处理后项目TSP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浓度限值(1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搅拌机等。项目优先采购低噪声设备,建(构)物隔音及距离衰减等减噪、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不合格产品,直接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建筑垃圾筛选工序产生的废金属和木屑。金属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木屑外售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沉淀池沉渣其主要成分是石粉,回用于生产线;项目使用布袋除尘2~3年定期更换一次,交厂家处置;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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