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丘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丘县城乡居民
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MM-ZC-*
项目名称:内丘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项目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内丘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项目,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元,期限为一年,如政策调整或资金支付需要提前支取,中标单位需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优惠利率计息。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优惠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商业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2)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http://**)、中国 (略) (http://www.ccgp .gov.cn)、中国执行 (略) (http://http://**.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河北铭迈 (略) (河 (略) 桥西 (略) 与时光街交口西北角翠堤春晓商务楼615室)报名,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注: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前来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如委托代理人前来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每个银行只能有一个分支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如有一个分支机构报名后,本行其他分支机构不予受理。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 3月 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丘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ttp://**.cn)、内丘县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丘县财政局
地址: (略) 内 (略) 20号
联系方式:刘张辉 031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铭迈 (略)
地址:河 (略) 桥西 (略) 与时光街交口西北角翠堤春晓商务楼615室
联系方式:郭志成 031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志成 0311-*
内丘县城乡居民
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MM-ZC-*
项目名称:内丘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项目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内丘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项目,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元,期限为一年,如政策调整或资金支付需要提前支取,中标单位需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优惠利率计息。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优惠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商业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2)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http://**)、中国 (略) (http://www.ccgp .gov.cn)、中国执行 (略) (http://http://**.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河北铭迈 (略) (河 (略) 桥西 (略) 与时光街交口西北角翠堤春晓商务楼615室)报名,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注: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前来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如委托代理人前来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每个银行只能有一个分支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如有一个分支机构报名后,本行其他分支机构不予受理。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 3月 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丘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ttp://**.cn)、内丘县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丘县财政局
地址: (略) 内 (略) 20号
联系方式:刘张辉 031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铭迈 (略)
地址:河 (略) 桥西 (略) 与时光街交口西北角翠堤春晓商务楼615室
联系方式:郭志成 031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志成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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