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尖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洪府函〔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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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尖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批复洪府函〔2024〕14号

洪府函〔2024〕14号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洪雅尖 (略) 1宗国有建设用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

批 复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洪雅尖 (略) 1宗国有建设用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洪雅尖 (略) HYP(2018)24号宗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20.*元。

二、接此批复后,迅速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洪府函〔2024〕14号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洪雅尖 (略) 1宗国有建设用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

批 复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洪雅尖 (略) 1宗国有建设用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洪雅尖 (略) HYP(2018)24号宗地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补缴土地出让金20.*元。

二、接此批复后,迅速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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