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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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3-11

项目名称: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望谟乌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㈠施工期1.扬尘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有: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②土方工程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天气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 (略) ;③砂石料堆场为露天堆放,干燥、大风天气时容易产生扬尘,砂石料堆场应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苦盖。项目 (略) 扬尘防治措施有: (略) 面破损, (略) 面应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②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④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施工生活区租用大观镇居民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用房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由于光伏场区较为分散且离施工生活区较远,施工期在场区设立可移动式临时厕所4个,临时厕所产生的粪便由周边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机械清洗、太阳能电池板安 (略) 面修建时的养护过程、车辆轮胎清洗时等会产生少量的生产废水(约5m3/d),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内设置沉淀池(距离纳夜河约1km),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区降尘,且存在山体阻隔,因此对乐康河和纳夜河产生的影响较小。根据本工程布置方案,光伏阵地、 (略) 和升压站用地均不涉及望谟县纳夜镇南竹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临时设施均布置于光伏场区内,距离较远。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不涉及重金属等污染物。施工临时场地选址远离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临近水源保护区的区域施工过程采取洒水抑尘等;施工临时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外排,临近水源保护区的区域采取避免雨季施工,控制施工作业带、及时进行恢复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就近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进行分类,其中可回收资源可销售给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应由建设单位运送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架空集电线施工时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车辆、机械等设备清洗废水,布置在施工临时场地内,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临近水源保护区的区域应避免雨季施工,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及时进行恢复等措施。38#塔基距离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27m,22#方阵用地红线与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10m,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环评要求项目施工期不得在望谟县纳夜镇竹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废水、固废污染物,保护区内严禁堆放生活垃圾。塔基施工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不涉及大型施工机械使用,每日施工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不在现场遗留施工材料。在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施工对望谟县纳夜镇竹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取水口的影响较小。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机械噪声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有:1)浇筑振捣设备和加工区的施工产噪设备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2)通过合理布局,将加工区的施工产噪设备距施工场界5m以上,再通过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2.5m高围墙阻挡;3)浇筑振捣设备和加工区的施工产噪设备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06:00和昼间12:00~14:00施工;4)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局部声级过高;5)加强管理,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控制运输车辆车速、设置禁鸣等措施。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暂时的,采取上述措施控制后,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2)交通运输噪声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对成品光伏组件进行组装固定工程,施工量不大,交通车辆较少,对项目周边居民点无明显影响。(3)居民敏感点噪声施工期距光伏场区和升压站噪声源100m以外的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昼间2类标准要求;距塔基30m以外的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昼间2类标准要求;距离光伏场区噪声源100m范围内分布有梨树湾村,环评根据预测,梨树湾居民点昼间最大超标8dB(A),夜间最大超标13dB(A)。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禁止夜间施工,在光伏阵列46#施工时设置移动声屏障降噪措施,环评查阅相关资料,声屏障降噪效果达到20dB(A),采取设置声屏障措施后梨树湾居民点昼间为48 dB(A),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的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1t,进行分类处理,分拣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余下无回收价值的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堆放;施工生活区租用大观镇居民用房,施工和办公食宿人员约5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每人1kg/d,产生量为50kg/d。生活垃圾以有机厨余为主,也包括草木、塑料包装袋和纸类等,经收集后统一运送至大观镇指定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不合格光伏板及废弃包装材料(包装木箱)设置临时仓库统一收集,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处理;本工程量较小,机械加工厂仅承担简单零件和金属构件的加工任务,修理工作依托周边机械修理厂,修理活动均在周边修理厂进行,施工区不产生废油;土石方挖填过程中需按照水土保持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置临时围挡和截排水设施。工程完毕后,先用底层土覆盖裸露区域,再用表层土覆盖。项目完工后,将剥离表土用于区域内的表土回覆,以利于恢复植被。5.生态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①永久占地的影响工程永久用地为升压站及架空塔基用地,占地面积约1.25hm2。升压站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为1.02hm2,仅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05%;塔基占地类型为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占地面积为0.23hm2,仅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011%。本工程永久占地占总评价区的面积很小,塔基分布分散,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较小。②临时占地的影响临时用地244.82hm2,包括光伏阵列区、箱变、施工临时设施用地、 (略) 等。本项目临时占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面积为233.73hm2,占评价区面积的94.99%,临时占地就整个评价范围来说所占比例较小,光伏阵列全部为临时用地,占临时占地总面积的96.72%,均采用支架基础架设,不改变土地利用类型,项目建成后采取农作物种植形式,对占地区生物量影响很小,不会造成大面积土地破坏。本项目服务器满后(退役期)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本工程设计过程中考虑占地最小、扰动地表最少的原则,占地不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使项目建设对原地表、植被影响降到了最低。(2)对植物植被的影响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阵列单元基础工程、道路工程以及搭建工棚、仓库等临时性建筑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会对地表产生扰动,减少地表植被的数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入场地也会对区域植物进行踩踏和碾压。项目占地主要灌木林为主,工程施工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为灌从及灌草丛植被,植被主要为次生的灌丛草坡和山地草坡。虽然本项目建设会导致区域灌草丛面积有所减小,但各种植被类型的面积和比例与现状仍然基本相当,生物量没有发生锐减,生产力水平不会发生明显降低,生态系统总体能够保持相对稳定。为了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集中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防止*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植物的影响范围。施工时序应避开植物生长期,减少对植物的影响。施工期间禁止对灌草丛植被区域直接排放废水、废渣。施工人员不得损毁和破坏当地既有水土保持设施,如护坡、拦挡、保坎等水利设施。施工期不得在征地范围以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植被保护和恢复方案。施工完成后,所有污水处理沉淀池均用土石填埋至原高程,其上覆土30cm,种植草种。对新 (略) 等临时占用的耕地,应严格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予以全部还耕。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应上报林业主管部门,请示是否需采取避让、移栽等处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渣的临时堆放,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有效减小区域水土流失,从而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综上分析,项目所在地土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工程建设区影响外评价范围内植被类型及植物种类广泛分布,故在建设过程中只要加强施工管理,积极落实环保、水保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可逐步恢复区域植被覆盖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3)对*生动物的影响施工占地使项目区内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有所缩小,施工噪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生境质量,但由于施工期较短、场址相对整个地区来说范围又很小,且动物的活动能力较强,本身有躲避危险的本能,可以迁移到附近生活环境一致的地方。因此,施工期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程度较小,更不会造成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的下降。只要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蛇类、蛙类乱捕乱杀,随着施工期活动的结束,对动物的影响也随之消失。(4)对天然林的影响项目拟使用天然林地面积为43.89hm2,无林木蓄积。按照建设内容分类,项目光伏组件场区占用天然林面积为43.88hm2,塔基占用天然林地面积为0.01hm2;按照地类分,灌木林地面积为43.83hm2,乔木林为0.06hm2,灌木树种主要为车桑子、马桑等。项目使用林地不涉及重点保护区域的天然林,不涉及天然林一级管控区,不涉及使用已享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资金补助的林地。对本项目光伏组件使用的天然林地应按照“林光互补” 措施进行光伏板安装,不改变林地性质及破坏林地行为。项目在施工期间禁止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禁止倾倒垃圾、渣土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其他破坏天然林地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要管控好施工用地红线,严防未批先占林地违法行为,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对天然林的影响较小。(5)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区域水土流失现状、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及本项目对区域水土流失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等依据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编制的《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稿)。水土流失危害重点区域在于光伏场区、 (略) 区 (略) 区,主要在于项目所在区域建设过程中裸露边坡在降雨的击溅作用下冲出场外,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区域施工机械扰动,植被受损,地表结皮被破坏,在大雨或大风情况下,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为防治水土流失,施工车辆应行驶 (略) 上,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行驶,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原有遭到破坏的地表进行植草等措施,尽快恢复植被,保持水土,缓解生态破坏; (略) 在施工期间不可避免地会对地表造成一定的扰动、对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塔型相对较小,且塔基占地为零星、点状占地,占地面积较小,对地表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程度相对较小。在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报告提出的相关措施后,项目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可接受。(6)土壤环境影响施工中土壤开挖、堆存与回填的过程中土壤遇到雨水的冲刷可能会造成土壤养分流失,在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施工避开雨季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活动的地表扰动可能会导致原有土壤的结构发生改变、导致原有土地的功能及性质发生改变,根据项目水保方案,新 (略) 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占补平衡的原则,其他区域土地整治后进行植被种植,原有土地性质不会改变,施工期的土壤影响是可逆的和短期的。(7)对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影响工程建设后,评价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变化和植被面积变化很小,动植物的生境基本维持现状。因施工噪声影响而迁徙的动物会在临近区域寻找类似生境生活,在施工结束后,基本会返回原来的生活区。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临时占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破坏地表植被和增加区域水土流失量,工程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区域参照原有植物植被进行土地整治与植被恢复,减缓因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施工区域植物植被分布规模的这种变化对整个评价区生态系统来说,其影响是很小的,不会影响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本工程的建设也不会导致某一物种的丧失,自然植被生产力水平不会发生明显降低,区域生态系统的阻抗稳定性仍将维持现状,基本保持现有的生态系完整性。(8)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本工程评价区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永久和临时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光伏场区部分区域紧邻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架 (略) 有20段无害化跨越生态保护红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占地,塔基及施工场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不会对生态红线内的植被及动物造成损害,不影响生态红线的水土保持功能。在生态保护红线较近的区域进行光伏布板、塔基 (略) 施工时,须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施工设施及施工人员等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随意扩大施工区范围。塔材运输到位后,选择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对塔材进行组装,安装齐全后起吊,架空电缆通过无人机从空中牵线,材料和光伏板运输采用骡马运输或者人力运输,不破坏现状生态环境,保证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功能不产生影响,并根据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关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植被恢复等防治水土流失。严格执行上述措施,本项目的实施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功能基本无影响,性质不会改变,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减少。(9)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项目占地范围未占用基本农田, (略) 跨越基本农田。项目跨越的基本农田位置较分散,环评要求禁止在基本农田区域设置临时堆放处、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或施工放线等;在永久基本农田较近的区域进行光伏布板、塔基 (略) 施工时,须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施工设施及施工人员等进入永久基本农田内,随意扩大施工区范围;塔材运输到位后,选择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外对塔材进行组装,安装齐全后起吊,架空电缆通过无人机从空中牵线,材料和光伏板采用骡马运输或者人力运输;建设单位需采取高塔架空走线、高低脚立塔的无害化穿(跨)越方式,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土壤,不会造成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项目生产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混凝土结构)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废水不会进入永久基本农田;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必要时加盖苫布或洒水,施工场界应设置围挡;施工期表土单独堆存,并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进行分类综合利用及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较小。(10)对公益林的影响项目光伏阵列区占用国家级二级公益林面积9.3491hm2、地方公益林面积38.4034hm2,施工会对生态公益林造成一定影响。项目部分光伏场区位于公益林内,主要是灌木林,施工期间需要对占地区的地上植被进行清理,造成占地区的植被生物量减少,造成一定的生物量损失;但光伏厂区具有间隔式的特点,不会集中式、大片式进行砍伐。2023年10,望谟县林业局出具了《关于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环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用地范围尽量避开林地,确需砍伐的应在施工前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因此,不会对集中连片的公益林的整体质量、功能和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㈡营运期1.废气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营运期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和电,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对环境空气影响小。项目职工2人,设1灶头(废气量为2500m3/h),人均日食用油用量按30g/人·d计,耗油量为60g/d。烹饪油烟挥发率为2.5%,油烟废气产生量为1.5g/d,烹饪时间每天按1h计,则油烟产生量为0.6mg/m3(1.5g/h)。项目属于农村区,周边环境较空旷,便于油烟废气的扩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可直接排放、自然稀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太阳能电池板长期安置在户外,沉积在其表面的风沙、浮灰等将阻挡电池板对光的吸收,甚至导致其局部烧坏。因此,需要定期(每年2次)对电池板表面进行清洗,用水量以1L/m2计,每块电池板需清洗的表面积约2m2,本项目共有电池板*块,则太阳能电池板每次清洗用水量为728.28m3,年清洗用水量约1456.56m3。清洗水损耗按系数0.2计算,则清洗水排放量约为1165.25m3/a。光伏板使用清水清洗,不添加任何化学试剂,污水中主要为清洗下来的风沙、浮灰等悬浮物,故清洗废水可直接用于光伏场区灌溉,对周围水体不产生影响;工作人员生活区安排在望南升压站,项目运行人数按2人考虑,生活用水包括日常用水、淋浴用水和食堂用水等,生活用水量标准为300L/人?d,最大用水量为0.6m3/d,污水产生量按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m3/d,进入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升压站站内绿化等,不外排。环评根据本项目与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可知,望谟县纳夜镇竹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是沿着山脊线划分,项目汇水区主要往东南侧,水源区位于项目区西北侧。为进一步防止在该光伏区域(22方阵)清洗废水处理不当,可能会对水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该片区光伏板清洗不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可采用毛巾对光伏板块上的灰尘进行擦拭,避免产生清洗废水。22#方阵箱变距离二级保护区最近约417m,每台箱变下均设置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采取该措施后,因箱变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可以被全部收集,事故风险可控。采取上述相应措施后,本项目对望谟县纳夜镇竹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升压站主变及光伏场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根据类比调查,升压站主变噪声级约75dB(A),光伏场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噪声级不超过72dB(A)(距离逆变器、变压器1m处)。距离光伏场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昼间6m、夜间13m的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光伏场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13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加之箱变分布于光伏方阵区域内部,因此光伏场区运行期设备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当地居民点造成明显影响;升压站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环评经预测:升压站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因此,升压站主变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影响。为了保障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环评提出以下措施:1)升压站主变压器、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设备;2)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升压站主变压器、逆变器和箱变的安装,采用避振减噪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所使用的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正常情况下,单晶硅电池板的寿命不低于15年,最长25年左右,报废周期较长,报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本工程由2位员工运行维护,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d?人计,产生量为2kg/d,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物不定期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收集,其他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送至大观镇指定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本工程产生部分废旧铅酸蓄电池,项目电池选型主要为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为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52-31),统一暂存于望南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收集处置;项目运行时机械设备检修将会产生极少量的废机油,产生的废机油由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拟建望南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35kV箱式变压器内含有冷却油,每个箱变油量约2t,检修时可能产生一定量的废油。本项目共设置48台箱变,每台箱变下方设置1个事故油池(单个容积2.4m3),事故油池应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建设。35kV箱式变压器废油属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暂存于望南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望南升压站主变压器设置容积60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应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建设。主变压器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要求暂存于望南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生态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对植被的影响项目为农光一体项目,农作模式为光伏-草本植物,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的影响。本项目的固定支架倾角为17°,没有完全呈现0°成覆盖型,1块光伏板面积约为2m2,投影面积约为1.9m。运行期环评建议在光伏板种植区域常见农作物。关岭县马马崖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位于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新铺镇和永宁镇境内,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并于2022年5月21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光伏电池板区整体植被覆盖率较好,光伏电池板下部种植有马铃薯、木薯、红芋等淀粉含量高的作物,光伏板下种植作物生长态势良好;在自然条件下,光伏电池板下部的未种植农作物处的施工迹地已经消失并被自然植被覆盖,植被已经恢复至建设前水平。本工程与马马崖项目类型、特性、工艺等相同,具有良好的相似性和可类比性。结合本项目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支架高度,环评类比关岭县马马崖光伏项目的植被恢复效果,本项目将在施工结束1年的水热条件下实现迹地恢复,种植的农作物能在光伏板下成活,项目运营期对光伏板下种植作物影响不大。如项目后期运营过程中有进一步的种植方案,可进行优化调整。环评要求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光伏板各支架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有利于光伏电池板下方空地的植被恢复;派专人做好光伏板下植被养护工程以保证绿化成活率,及时补种补栽、洒水;加强植被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生长态势;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引入外来生物。(2)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本工程运行后箱变设备产生的噪声较小,影响范围主要为箱变几十米范围内,影响区域较小。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日常活动和迁徙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为工作人员清洗光伏板的人为活动会惊扰区域的野生动物,但随着清洗工作历时较短,野生动物可在清洗完成后回到场区生活,运行期工作人员活动对场区内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植被恢复应当选择当地植物,尽量恢复原有植被群系,使得恢复的生境不会造成剧烈改变,能满足野生动物生活相当。同时,在切实落实水保方案的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后,水土保持能力将得到提升,水土流失程度将得到有效控制。(5)对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的影响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站内绿化,不外排。光伏板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光伏板下农作物灌溉;废弃太阳能电池板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作无害化处理,更换的废铅蓄电池、变压器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设备维修等场所的废机油等暂存于升压站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主变和箱变事故油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防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就近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场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运行期在征地红线的光伏板外围设置阻隔围栏,禁止突破围栏进入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式光伏电站,建成后利用光伏阵列支架下部空间以及光伏阵列支架之间间隙种植农作物恢复植被;加强运营期管理人员宣传教育,禁止乱捕乱杀、乱砍乱伐动植物等行为;本工程应按照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影响区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功能与性质基本无影响。

"XMGK":"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望谟县麻山镇(前锋村、牛场村、纳夜村、纳良村、岜从村)和大观镇(伏开村、红星村、团结村)内,总占地面积约3691.09亩,设计装机容量150MW,新建1座220kV望南升压站。光伏场区共布置48个光伏子方阵,分别由47个3.15MW子方阵和1个2.6MW子方阵组成;全部采用56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组件块数为*块,每28块光伏组件构成一个光伏组串,共*个组串,每17个组串汇至一台196kW逆变器,共配置765台逆变器;每个光伏电站子方阵配置1台35kV箱式变电站,共配置48台; (略) 由35k (略) 和35k (略) 组成,其中架空长度16.22km,地埋总长度9.417km;西部片区通过2回35k (略) 接入新建220kV望南升压站,东部片区通过4回35k (略) 接入已建成220kV打郎升压站#1主变35kVII段母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12.*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7%。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3月01日-2024年03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 (略)

项目名称: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日期:2024-03-11

项目名称: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望谟乌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㈠施工期1.扬尘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有: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②土方工程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天气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 (略) ;③砂石料堆场为露天堆放,干燥、大风天气时容易产生扬尘,砂石料堆场应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苦盖。项目 (略) 扬尘防治措施有: (略) 面破损, (略) 面应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②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④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施工生活区租用大观镇居民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用房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由于光伏场区较为分散且离施工生活区较远,施工期在场区设立可移动式临时厕所4个,临时厕所产生的粪便由周边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机械清洗、太阳能电池板安 (略) 面修建时的养护过程、车辆轮胎清洗时等会产生少量的生产废水(约5m3/d),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内设置沉淀池(距离纳夜河约1km),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区降尘,且存在山体阻隔,因此对乐康河和纳夜河产生的影响较小。根据本工程布置方案,光伏阵地、 (略) 和升压站用地均不涉及望谟县纳夜镇南竹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临时设施均布置于光伏场区内,距离较远。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不涉及重金属等污染物。施工临时场地选址远离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临近水源保护区的区域施工过程采取洒水抑尘等;施工临时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外排,临近水源保护区的区域采取避免雨季施工,控制施工作业带、及时进行恢复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就近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进行分类,其中可回收资源可销售给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应由建设单位运送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架空集电线施工时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车辆、机械等设备清洗废水,布置在施工临时场地内,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临近水源保护区的区域应避免雨季施工,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及时进行恢复等措施。38#塔基距离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27m,22#方阵用地红线与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10m,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环评要求项目施工期不得在望谟县纳夜镇竹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废水、固废污染物,保护区内严禁堆放生活垃圾。塔基施工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不涉及大型施工机械使用,每日施工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不在现场遗留施工材料。在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施工对望谟县纳夜镇竹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取水口的影响较小。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机械噪声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有:1)浇筑振捣设备和加工区的施工产噪设备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2)通过合理布局,将加工区的施工产噪设备距施工场界5m以上,再通过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2.5m高围墙阻挡;3)浇筑振捣设备和加工区的施工产噪设备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06:00和昼间12:00~14:00施工;4)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局部声级过高;5)加强管理,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控制运输车辆车速、设置禁鸣等措施。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暂时的,采取上述措施控制后,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2)交通运输噪声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对成品光伏组件进行组装固定工程,施工量不大,交通车辆较少,对项目周边居民点无明显影响。(3)居民敏感点噪声施工期距光伏场区和升压站噪声源100m以外的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昼间2类标准要求;距塔基30m以外的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昼间2类标准要求;距离光伏场区噪声源100m范围内分布有梨树湾村,环评根据预测,梨树湾居民点昼间最大超标8dB(A),夜间最大超标13dB(A)。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禁止夜间施工,在光伏阵列46#施工时设置移动声屏障降噪措施,环评查阅相关资料,声屏障降噪效果达到20dB(A),采取设置声屏障措施后梨树湾居民点昼间为48 dB(A),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的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1t,进行分类处理,分拣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余下无回收价值的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堆放;施工生活区租用大观镇居民用房,施工和办公食宿人员约5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每人1kg/d,产生量为50kg/d。生活垃圾以有机厨余为主,也包括草木、塑料包装袋和纸类等,经收集后统一运送至大观镇指定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不合格光伏板及废弃包装材料(包装木箱)设置临时仓库统一收集,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处理;本工程量较小,机械加工厂仅承担简单零件和金属构件的加工任务,修理工作依托周边机械修理厂,修理活动均在周边修理厂进行,施工区不产生废油;土石方挖填过程中需按照水土保持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置临时围挡和截排水设施。工程完毕后,先用底层土覆盖裸露区域,再用表层土覆盖。项目完工后,将剥离表土用于区域内的表土回覆,以利于恢复植被。5.生态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①永久占地的影响工程永久用地为升压站及架空塔基用地,占地面积约1.25hm2。升压站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为1.02hm2,仅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05%;塔基占地类型为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占地面积为0.23hm2,仅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011%。本工程永久占地占总评价区的面积很小,塔基分布分散,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较小。②临时占地的影响临时用地244.82hm2,包括光伏阵列区、箱变、施工临时设施用地、 (略) 等。本项目临时占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面积为233.73hm2,占评价区面积的94.99%,临时占地就整个评价范围来说所占比例较小,光伏阵列全部为临时用地,占临时占地总面积的96.72%,均采用支架基础架设,不改变土地利用类型,项目建成后采取农作物种植形式,对占地区生物量影响很小,不会造成大面积土地破坏。本项目服务器满后(退役期)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本工程设计过程中考虑占地最小、扰动地表最少的原则,占地不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使项目建设对原地表、植被影响降到了最低。(2)对植物植被的影响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阵列单元基础工程、道路工程以及搭建工棚、仓库等临时性建筑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会对地表产生扰动,减少地表植被的数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入场地也会对区域植物进行踩踏和碾压。项目占地主要灌木林为主,工程施工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为灌从及灌草丛植被,植被主要为次生的灌丛草坡和山地草坡。虽然本项目建设会导致区域灌草丛面积有所减小,但各种植被类型的面积和比例与现状仍然基本相当,生物量没有发生锐减,生产力水平不会发生明显降低,生态系统总体能够保持相对稳定。为了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集中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防止*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植物的影响范围。施工时序应避开植物生长期,减少对植物的影响。施工期间禁止对灌草丛植被区域直接排放废水、废渣。施工人员不得损毁和破坏当地既有水土保持设施,如护坡、拦挡、保坎等水利设施。施工期不得在征地范围以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植被保护和恢复方案。施工完成后,所有污水处理沉淀池均用土石填埋至原高程,其上覆土30cm,种植草种。对新 (略) 等临时占用的耕地,应严格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予以全部还耕。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应上报林业主管部门,请示是否需采取避让、移栽等处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渣的临时堆放,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有效减小区域水土流失,从而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综上分析,项目所在地土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工程建设区影响外评价范围内植被类型及植物种类广泛分布,故在建设过程中只要加强施工管理,积极落实环保、水保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可逐步恢复区域植被覆盖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3)对*生动物的影响施工占地使项目区内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有所缩小,施工噪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生境质量,但由于施工期较短、场址相对整个地区来说范围又很小,且动物的活动能力较强,本身有躲避危险的本能,可以迁移到附近生活环境一致的地方。因此,施工期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程度较小,更不会造成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的下降。只要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蛇类、蛙类乱捕乱杀,随着施工期活动的结束,对动物的影响也随之消失。(4)对天然林的影响项目拟使用天然林地面积为43.89hm2,无林木蓄积。按照建设内容分类,项目光伏组件场区占用天然林面积为43.88hm2,塔基占用天然林地面积为0.01hm2;按照地类分,灌木林地面积为43.83hm2,乔木林为0.06hm2,灌木树种主要为车桑子、马桑等。项目使用林地不涉及重点保护区域的天然林,不涉及天然林一级管控区,不涉及使用已享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资金补助的林地。对本项目光伏组件使用的天然林地应按照“林光互补” 措施进行光伏板安装,不改变林地性质及破坏林地行为。项目在施工期间禁止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禁止倾倒垃圾、渣土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其他破坏天然林地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要管控好施工用地红线,严防未批先占林地违法行为,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对天然林的影响较小。(5)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区域水土流失现状、区域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及本项目对区域水土流失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等依据贵州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推广中心编制的《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稿)。水土流失危害重点区域在于光伏场区、 (略) 区 (略) 区,主要在于项目所在区域建设过程中裸露边坡在降雨的击溅作用下冲出场外,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区域施工机械扰动,植被受损,地表结皮被破坏,在大雨或大风情况下,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为防治水土流失,施工车辆应行驶 (略) 上,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行驶,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原有遭到破坏的地表进行植草等措施,尽快恢复植被,保持水土,缓解生态破坏; (略) 在施工期间不可避免地会对地表造成一定的扰动、对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塔型相对较小,且塔基占地为零星、点状占地,占地面积较小,对地表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程度相对较小。在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报告提出的相关措施后,项目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可接受。(6)土壤环境影响施工中土壤开挖、堆存与回填的过程中土壤遇到雨水的冲刷可能会造成土壤养分流失,在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施工避开雨季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活动的地表扰动可能会导致原有土壤的结构发生改变、导致原有土地的功能及性质发生改变,根据项目水保方案,新 (略) 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占补平衡的原则,其他区域土地整治后进行植被种植,原有土地性质不会改变,施工期的土壤影响是可逆的和短期的。(7)对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影响工程建设后,评价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变化和植被面积变化很小,动植物的生境基本维持现状。因施工噪声影响而迁徙的动物会在临近区域寻找类似生境生活,在施工结束后,基本会返回原来的生活区。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临时占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破坏地表植被和增加区域水土流失量,工程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区域参照原有植物植被进行土地整治与植被恢复,减缓因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施工区域植物植被分布规模的这种变化对整个评价区生态系统来说,其影响是很小的,不会影响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本工程的建设也不会导致某一物种的丧失,自然植被生产力水平不会发生明显降低,区域生态系统的阻抗稳定性仍将维持现状,基本保持现有的生态系完整性。(8)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本工程评价区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永久和临时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光伏场区部分区域紧邻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架 (略) 有20段无害化跨越生态保护红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占地,塔基及施工场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不会对生态红线内的植被及动物造成损害,不影响生态红线的水土保持功能。在生态保护红线较近的区域进行光伏布板、塔基 (略) 施工时,须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施工设施及施工人员等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随意扩大施工区范围。塔材运输到位后,选择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对塔材进行组装,安装齐全后起吊,架空电缆通过无人机从空中牵线,材料和光伏板运输采用骡马运输或者人力运输,不破坏现状生态环境,保证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功能不产生影响,并根据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关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植被恢复等防治水土流失。严格执行上述措施,本项目的实施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功能基本无影响,性质不会改变,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减少。(9)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项目占地范围未占用基本农田, (略) 跨越基本农田。项目跨越的基本农田位置较分散,环评要求禁止在基本农田区域设置临时堆放处、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或施工放线等;在永久基本农田较近的区域进行光伏布板、塔基 (略) 施工时,须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施工设施及施工人员等进入永久基本农田内,随意扩大施工区范围;塔材运输到位后,选择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外对塔材进行组装,安装齐全后起吊,架空电缆通过无人机从空中牵线,材料和光伏板采用骡马运输或者人力运输;建设单位需采取高塔架空走线、高低脚立塔的无害化穿(跨)越方式,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土壤,不会造成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项目生产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混凝土结构)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废水不会进入永久基本农田;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必要时加盖苫布或洒水,施工场界应设置围挡;施工期表土单独堆存,并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进行分类综合利用及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较小。(10)对公益林的影响项目光伏阵列区占用国家级二级公益林面积9.3491hm2、地方公益林面积38.4034hm2,施工会对生态公益林造成一定影响。项目部分光伏场区位于公益林内,主要是灌木林,施工期间需要对占地区的地上植被进行清理,造成占地区的植被生物量减少,造成一定的生物量损失;但光伏厂区具有间隔式的特点,不会集中式、大片式进行砍伐。2023年10,望谟县林业局出具了《关于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环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用地范围尽量避开林地,确需砍伐的应在施工前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因此,不会对集中连片的公益林的整体质量、功能和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㈡营运期1.废气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营运期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和电,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对环境空气影响小。项目职工2人,设1灶头(废气量为2500m3/h),人均日食用油用量按30g/人·d计,耗油量为60g/d。烹饪油烟挥发率为2.5%,油烟废气产生量为1.5g/d,烹饪时间每天按1h计,则油烟产生量为0.6mg/m3(1.5g/h)。项目属于农村区,周边环境较空旷,便于油烟废气的扩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可直接排放、自然稀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太阳能电池板长期安置在户外,沉积在其表面的风沙、浮灰等将阻挡电池板对光的吸收,甚至导致其局部烧坏。因此,需要定期(每年2次)对电池板表面进行清洗,用水量以1L/m2计,每块电池板需清洗的表面积约2m2,本项目共有电池板*块,则太阳能电池板每次清洗用水量为728.28m3,年清洗用水量约1456.56m3。清洗水损耗按系数0.2计算,则清洗水排放量约为1165.25m3/a。光伏板使用清水清洗,不添加任何化学试剂,污水中主要为清洗下来的风沙、浮灰等悬浮物,故清洗废水可直接用于光伏场区灌溉,对周围水体不产生影响;工作人员生活区安排在望南升压站,项目运行人数按2人考虑,生活用水包括日常用水、淋浴用水和食堂用水等,生活用水量标准为300L/人?d,最大用水量为0.6m3/d,污水产生量按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m3/d,进入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升压站站内绿化等,不外排。环评根据本项目与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可知,望谟县纳夜镇竹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是沿着山脊线划分,项目汇水区主要往东南侧,水源区位于项目区西北侧。为进一步防止在该光伏区域(22方阵)清洗废水处理不当,可能会对水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该片区光伏板清洗不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可采用毛巾对光伏板块上的灰尘进行擦拭,避免产生清洗废水。22#方阵箱变距离二级保护区最近约417m,每台箱变下均设置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采取该措施后,因箱变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可以被全部收集,事故风险可控。采取上述相应措施后,本项目对望谟县纳夜镇竹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升压站主变及光伏场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根据类比调查,升压站主变噪声级约75dB(A),光伏场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噪声级不超过72dB(A)(距离逆变器、变压器1m处)。距离光伏场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昼间6m、夜间13m的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光伏场区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13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加之箱变分布于光伏方阵区域内部,因此光伏场区运行期设备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当地居民点造成明显影响;升压站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环评经预测:升压站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因此,升压站主变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影响。为了保障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环评提出以下措施:1)升压站主变压器、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设备;2)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升压站主变压器、逆变器和箱变的安装,采用避振减噪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所使用的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正常情况下,单晶硅电池板的寿命不低于15年,最长25年左右,报废周期较长,报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本工程由2位员工运行维护,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d?人计,产生量为2kg/d,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物不定期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收集,其他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送至大观镇指定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本工程产生部分废旧铅酸蓄电池,项目电池选型主要为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为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52-31),统一暂存于望南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收集处置;项目运行时机械设备检修将会产生极少量的废机油,产生的废机油由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拟建望南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35kV箱式变压器内含有冷却油,每个箱变油量约2t,检修时可能产生一定量的废油。本项目共设置48台箱变,每台箱变下方设置1个事故油池(单个容积2.4m3),事故油池应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建设。35kV箱式变压器废油属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暂存于望南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望南升压站主变压器设置容积60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应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建设。主变压器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要求暂存于望南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生态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对植被的影响项目为农光一体项目,农作模式为光伏-草本植物,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的影响。本项目的固定支架倾角为17°,没有完全呈现0°成覆盖型,1块光伏板面积约为2m2,投影面积约为1.9m。运行期环评建议在光伏板种植区域常见农作物。关岭县马马崖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位于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新铺镇和永宁镇境内,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并于2022年5月21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光伏电池板区整体植被覆盖率较好,光伏电池板下部种植有马铃薯、木薯、红芋等淀粉含量高的作物,光伏板下种植作物生长态势良好;在自然条件下,光伏电池板下部的未种植农作物处的施工迹地已经消失并被自然植被覆盖,植被已经恢复至建设前水平。本工程与马马崖项目类型、特性、工艺等相同,具有良好的相似性和可类比性。结合本项目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支架高度,环评类比关岭县马马崖光伏项目的植被恢复效果,本项目将在施工结束1年的水热条件下实现迹地恢复,种植的农作物能在光伏板下成活,项目运营期对光伏板下种植作物影响不大。如项目后期运营过程中有进一步的种植方案,可进行优化调整。环评要求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光伏板各支架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有利于光伏电池板下方空地的植被恢复;派专人做好光伏板下植被养护工程以保证绿化成活率,及时补种补栽、洒水;加强植被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生长态势;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禁止引入外来生物。(2)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本工程运行后箱变设备产生的噪声较小,影响范围主要为箱变几十米范围内,影响区域较小。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日常活动和迁徙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为工作人员清洗光伏板的人为活动会惊扰区域的野生动物,但随着清洗工作历时较短,野生动物可在清洗完成后回到场区生活,运行期工作人员活动对场区内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植被恢复应当选择当地植物,尽量恢复原有植被群系,使得恢复的生境不会造成剧烈改变,能满足野生动物生活相当。同时,在切实落实水保方案的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后,水土保持能力将得到提升,水土流失程度将得到有效控制。(5)对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的影响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站内绿化,不外排。光伏板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光伏板下农作物灌溉;废弃太阳能电池板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作无害化处理,更换的废铅蓄电池、变压器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设备维修等场所的废机油等暂存于升压站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主变和箱变事故油池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防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就近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场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运行期在征地红线的光伏板外围设置阻隔围栏,禁止突破围栏进入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式光伏电站,建成后利用光伏阵列支架下部空间以及光伏阵列支架之间间隙种植农作物恢复植被;加强运营期管理人员宣传教育,禁止乱捕乱杀、乱砍乱伐动植物等行为;本工程应按照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影响区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功能与性质基本无影响。

"XMGK":"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望谟县麻山镇(前锋村、牛场村、纳夜村、纳良村、岜从村)和大观镇(伏开村、红星村、团结村)内,总占地面积约3691.09亩,设计装机容量150MW,新建1座220kV望南升压站。光伏场区共布置48个光伏子方阵,分别由47个3.15MW子方阵和1个2.6MW子方阵组成;全部采用56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组件块数为*块,每28块光伏组件构成一个光伏组串,共*个组串,每17个组串汇至一台196kW逆变器,共配置765台逆变器;每个光伏电站子方阵配置1台35kV箱式变电站,共配置48台; (略) 由35k (略) 和35k (略) 组成,其中架空长度16.22km,地埋总长度9.417km;西部片区通过2回35k (略) 接入新建220kV望南升压站,东部片区通过4回35k (略) 接入已建成220kV打郎升压站#1主变35kVII段母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12.*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7%。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3月01日-2024年03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 (略)

项目名称: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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