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水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楼装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公示
苏州苏水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楼装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苏水 (略) 实验楼装修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苏水 (略)
建设地点: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5)龙道浜8号4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苏州苏水 (略) 拟投资* (略) (略) 所属位于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5)龙道浜8号4幢进行室内装修后用作实验楼,本实验楼仅为水务集团提供检测服务,不进行对外服务。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水质及水处理剂、污泥、土壤及沉积物、涉水材料、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处理剂的检测。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苏水 (略)
地 址: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5)龙道浜8号4幢
联 系 人:郭志宇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宏宇 (略)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字第1970号;
地 址: (略) 高 (略) 198号6幢4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1)通过Email方式(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苏水 (略) 实验楼装修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苏水 (略)
建设地点: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5)龙道浜8号4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苏州苏水 (略) 拟投资* (略) (略) 所属位于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5)龙道浜8号4幢进行室内装修后用作实验楼,本实验楼仅为水务集团提供检测服务,不进行对外服务。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水质及水处理剂、污泥、土壤及沉积物、涉水材料、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处理剂的检测。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苏水 (略)
地 址: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5)龙道浜8号4幢
联 系 人:郭志宇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宏宇 (略)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字第1970号;
地 址: (略) 高 (略) 198号6幢4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1)通过Email方式(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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