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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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8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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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生态环境局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略) 西段5 (略) 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

(二)项目性质:扩建

(三)建设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黎明村2组

(五)项目概况: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原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此次扩建后处理规模为700吨/日,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政府投资建设,项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黎明村2组,服务对象为雪口山镇场镇内居民生活污水,服务人口约5000人。污水处理厂采用“A2/O+MBBR”工艺。

(六)主要结论

1、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

排污口名称为: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FC-*-0029-SH-29。

排污口地理位置:位于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黎明村2组金玉河右岸。

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28′39.69″,北纬28°55′38.23″,地理高程588m。

排污口类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排放。

受纳水体:金玉河。

2、本项目排水水质主要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限值,最大允许排放量为700立方米/天,每年排入雪口山河的污染物排放量限值为:化学需氧量12.78吨;氨氮 1.28吨;总磷0.13吨;总氮为1.64吨。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特征污染物。

5、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略) 马边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8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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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生态环境局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略) 西段5 (略) 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

(二)项目性质:扩建

(三)建设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黎明村2组

(五)项目概况: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原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此次扩建后处理规模为700吨/日,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政府投资建设,项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黎明村2组,服务对象为雪口山镇场镇内居民生活污水,服务人口约5000人。污水处理厂采用“A2/O+MBBR”工艺。

(六)主要结论

1、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

排污口名称为: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FC-*-0029-SH-29。

排污口地理位置:位于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镇黎明村2组金玉河右岸。

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28′39.69″,北纬28°55′38.23″,地理高程588m。

排污口类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排放。

受纳水体:金玉河。

2、本项目排水水质主要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限值,最大允许排放量为700立方米/天,每年排入雪口山河的污染物排放量限值为:化学需氧量12.78吨;氨氮 1.28吨;总磷0.13吨;总氮为1.64吨。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特征污染物。

5、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略) 马边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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