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安产业集聚地综合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安产业集聚地综合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安产业集聚地)综合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本规划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安产业集聚地)综合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地点: (略) 云安区六都镇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 (略) 云安区六都镇,东至黄湾村,南至广梧高速六都出口,西至南乡工业园,北至云安区城区,临近西江,规划面积约为1416.02hm2。
规划年限:本次规划分为两个时段:近期2023-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规划产业定位:力争打造广东地区绿色发展重点园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依托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的良好工业发展基础,优异的自然资源,形成建材集聚区、化工专区2大园区。重点发展石材、水泥、装配式建筑、硫化工、磷化工、新材料、氢能等产业。
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略) 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云安区交警大队侧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66-* 邮箱:*@*63.com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广东 (略)
地址: (略) 越 (略) 恒福阁288号303房
联系人:余工 电话:020-* 电子信箱:*@*q.com
三、公众 (略) 络连接
公 (略) 络,查看本公示,并在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本规划实施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本规划在污染治理、补偿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规划实施;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五、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提交按照规范要求填写的调查表。
六、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规划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优化调整。
附件: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
(略) 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03月0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安产业集聚地)综合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本规划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安产业集聚地)综合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地点: (略) 云安区六都镇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 (略) 云安区六都镇,东至黄湾村,南至广梧高速六都出口,西至南乡工业园,北至云安区城区,临近西江,规划面积约为1416.02hm2。
规划年限:本次规划分为两个时段:近期2023-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规划产业定位:力争打造广东地区绿色发展重点园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依托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的良好工业发展基础,优异的自然资源,形成建材集聚区、化工专区2大园区。重点发展石材、水泥、装配式建筑、硫化工、磷化工、新材料、氢能等产业。
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略) 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云安区交警大队侧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66-* 邮箱:*@*63.com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广东 (略)
地址: (略) 越 (略) 恒福阁288号303房
联系人:余工 电话:020-* 电子信箱:*@*q.com
三、公众 (略) 络连接
公 (略) 络,查看本公示,并在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本规划实施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本规划在污染治理、补偿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规划实施;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五、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提交按照规范要求填写的调查表。
六、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规划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优化调整。
附件: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
(略) 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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