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鄂备案指南
外省甲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鄂备案指南
1.前来备案人员需持有材料:
(1)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验);
2.外省*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鄂备案表1份(附件1)。
3.附件材料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人防设计*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4)驻鄂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驻鄂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
( (略) ,(4)、(5)可不附)
(6)驻鄂人民防空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防化等专业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防护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原件及联系方式。有驻鄂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入鄂其它技术人员以上证书及材料。
(7)企业在鄂办公场所的自有或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所有材料应加盖公章,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用A4纸一并装订成册(共1份),复印件提供原件备验。
附件1:
外省*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鄂备案表
企业名称: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填 表 须 知
一、本表内容要求用A4纸打印。
二、“设计人员情况一览表”按登记单位的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国家注册工程师及其他技术人员的顺序依次填写。
三、备案单位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附纸说明。各页如纸张不够,可加附页。
四、备案表中人员如需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时,需提供变更人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备案单位填报材料必须真实、详细,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承诺: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外省*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鄂备案表》及其它按规定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真实,表中所填的驻鄂从事人防设计活动的企业驻鄂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工作人员, (略) 人员,驻鄂期间,本企业提供的单位资料、印鉴、证件、业绩等材料真实有效,并且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人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二、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时间 | 人防设计资质证书编号 | ||||||
详细地址 | 电 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职称 | 联系 电话 | |||||
企业负责人 | 职称 | 联系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职称 | 注册工程师注册号 | |||||
企业从业人员状况 | 现有从业人员数 | 现有管理人员数 | |||||
注册工程师总数 | 防护工程师人数 | ||||||
工程技术人员 | 总数 | 初级职称 | |||||
中级职称 | |||||||
高级职称 | |||||||
企业资质等级 | 房建 | 人防 | |||||
企业简介 |
三、驻鄂机构及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驻鄂机构基本情况 | 机构名称 | ||||||||
负责人 | |||||||||
办公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驻鄂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民族 | 籍贯 | 专业 | |||||||
职务 | 职称 | ||||||||
执业注册类别 及证书编号 | 从事工程设 计工作年限 | ||||||||
人防资格证书 编号 | 人防资格证注册编号 | ||||||||
工 作 简 历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四、驻鄂设计单位用章印模
单位公章 | |
合同专用章 | |
出图专用章 | |
其它 |
五、驻鄂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注册类别 | 注册印章号 | 本人签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注册人员的 注册印章印模 | 1. | 2. | |||
3. | 4. | ||||
5. | 6. |
注:1.填写所有设计人员(含未取得执业注册的)。
2.此表可加页
附件:
1.前来备案人员需持有材料:
(1)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验);
2.外省*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鄂备案表1份(附件1)。
3.附件材料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人防设计*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4)驻鄂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驻鄂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
( (略) ,(4)、(5)可不附)
(6)驻鄂人民防空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防化等专业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防护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原件及联系方式。有驻鄂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入鄂其它技术人员以上证书及材料。
(7)企业在鄂办公场所的自有或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所有材料应加盖公章,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用A4纸一并装订成册(共1份),复印件提供原件备验。
附件1:
外省*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鄂备案表
企业名称: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填 表 须 知
一、本表内容要求用A4纸打印。
二、“设计人员情况一览表”按登记单位的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国家注册工程师及其他技术人员的顺序依次填写。
三、备案单位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附纸说明。各页如纸张不够,可加附页。
四、备案表中人员如需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时,需提供变更人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备案单位填报材料必须真实、详细,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承诺: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外省*级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入鄂备案表》及其它按规定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真实,表中所填的驻鄂从事人防设计活动的企业驻鄂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工作人员, (略) 人员,驻鄂期间,本企业提供的单位资料、印鉴、证件、业绩等材料真实有效,并且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人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二、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时间 | 人防设计资质证书编号 | ||||||
详细地址 | 电 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职称 | 联系 电话 | |||||
企业负责人 | 职称 | 联系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职称 | 注册工程师注册号 | |||||
企业从业人员状况 | 现有从业人员数 | 现有管理人员数 | |||||
注册工程师总数 | 防护工程师人数 | ||||||
工程技术人员 | 总数 | 初级职称 | |||||
中级职称 | |||||||
高级职称 | |||||||
企业资质等级 | 房建 | 人防 | |||||
企业简介 |
三、驻鄂机构及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驻鄂机构基本情况 | 机构名称 | ||||||||
负责人 | |||||||||
办公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驻鄂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民族 | 籍贯 | 专业 | |||||||
职务 | 职称 | ||||||||
执业注册类别 及证书编号 | 从事工程设 计工作年限 | ||||||||
人防资格证书 编号 | 人防资格证注册编号 | ||||||||
工 作 简 历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四、驻鄂设计单位用章印模
单位公章 | |
合同专用章 | |
出图专用章 | |
其它 |
五、驻鄂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注册类别 | 注册印章号 | 本人签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注册人员的 注册印章印模 | 1. | 2. | |||
3. | 4. | ||||
5. | 6. |
注:1.填写所有设计人员(含未取得执业注册的)。
2.此表可加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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