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熹矿业有限公司进口300万吨铁矿石落地深加工项目、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明阳多伦工业园区风电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制绿氢及绿氢制2万吨/年合成氨、正镶白旗同创矿业有限公司都比铷矿400万吨/年采矿工程、镶黄旗新宝拉格镇
内蒙古广熹矿业有限公司进口300万吨铁矿石落地深加工项目、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明阳多伦工业园区风电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制绿氢及绿氢制2万吨/年合成氨、正镶白旗同创矿业有限公司都比铷矿400万吨/年采矿工程、镶黄旗新宝拉格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1 | 内 (略) 进口*吨铁矿石落地深加工项目 | 内蒙古锡林郭勒 (略) 欧亚国际物流园区 | 内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新建*吨进口铁矿石加工项目,包括*吨铁矿石磨选加工项目以及一期*吨人造块矿项目(*吨人造块矿二期缓建),本次报告不对二期缓建内容进行评价。 选矿工序处理规模为*t/a铁矿石(单期建设),工艺方案原料准备为细碎、磨矿分级,脱硫一次粗选两段扫选、脱硫产品硫精选,硫副产品压滤的工艺方案。主要产品为铁精粉、高硫精粉、低硫精粉。 人造块工序生产规模为氧化人造块矿*t/a,分两期建设,一期*吨人造块矿项目,*吨人造块矿二期缓建。采用链篦机-回转窑生产工艺。主要生产工段包括配料工段、混合工段、造球工段、生球筛分布料工段、链篦机-回转窑-环冷机焙烧工段、成品运输工段,配套给排水、供电、供热及环保工程。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各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为选矿工序含尘废气和球团工序产生的废气。 选矿工序中破碎、辊磨、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磁选、浮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精粉仓进出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各排放口均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球团工序中原料处置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成品处置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兰碳粉制备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以上各排放口均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其他生产设施(颗粒物:10mg/m3))。 链篦机-回转窑产生的废气经“高温SNCR脱硝+双室多管除尘器+SCR脱硝+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最终由4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其他生产设施(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及《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氟化物:4.0mg/m3、二噁英:0.5ng-TEQ/m3)。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矿库房含尘废气、各产品堆放 (略) 运输扬尘,无组织含尘废气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7 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水均经过压滤、沉淀,最终进入环水池重新利用,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项目生活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三级标准,进入厂区化粪池,排入园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全厂噪声主要设备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溢流型球磨机、圆筒干燥机、助燃风机、循环水泵及水力旋流器组等,针对各设备噪声源特征使用消音、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下灰、铁尾矿、废矿物油、脱硫石膏、废油桶、 (略) 、废滤袋、废钢球、废催化剂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尾矿砂由运输车辆运往内蒙 (略) 尾矿库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和废滤袋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再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固体废物重新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主要为氨水和硫酸。依据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氨水泄漏后挥发出氨气,硫酸泄露后挥发出硫化氢,有中毒危险,并因此引发次生环境风险。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2023年8月11日在全国建设 (略) 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并于2023年8月14日及2023年8月16日在《二连浩特报》上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在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一次公示进行免予。) | |
2 | 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 |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及千斤沟镇境内 | 太仆寺 (略) | 内蒙古 (略) | 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及千斤沟镇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20′39.001″,北纬41°48′10.992″,距太仆寺旗政府所在地直线距离约7km,属新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拟安装单机容量6.25MW风机机组16台,每台风机配置1台35kV的箱变,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配置20MW/80MWh(4h)储能系统,新建4回35k (略) 及 (略)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2.*元,占总投资的0.52%。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也是短期的、局部的,且采取加强场地管理、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期扬尘影响的范围及程度,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针对泥沙运输车辆,须采用封闭运输。施工结束后这些污染物就会消失,故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由清掏车外运至相关接收处理单位,不外排。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及光影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本项目附近村庄距离风力发电机组较远,单个风力发电机组噪声对其噪声影响很小。运营期巡检车辆进 (略) 时严格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可有效减轻噪声对村民的影响。 本项目风机机位附近敏感点距离均不在光影防护距离之内,故本项目产生的太阳光影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项目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除部分回填外,剩余部分用于 (略) 填筑及场地平整,无弃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检修废物及废油经专门容器收集后依托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舱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废蓄电池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依托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舱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每个箱式变压器内设1个2.5m3事故油池,容积满足事故排油需求,事故油池防渗系数小于1×10-10cm/s。事故油池内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生产生活区的临时建筑物,对场地地表进行清理。升压站进行林灌草结合方式进行绿化。严格控制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土地可选择种沙大旺、紫花苜蓿、柠条草种进行植被恢复。风机及箱式变压器防治区、 (略) 塔基、 (略) 电缆及施工生产生活区植被恢复到原有植被盖度。施工完毕 (略) (略) 宽5.5m (略) , (略) 面进行播撒草籽植被恢复。风机、 (略) 杆塔应采用警示色并安装驱鸟器。 | 太仆寺 (略) 于2023年8月17日在太仆寺旗 (略) 址向公众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公示内容为《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受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反馈意见。第二次公众参与采用三种方式进行公开:第一种方式是太仆寺旗人 (略) 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2日,公示内容为《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报纸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北方新报》共公示两次,公示日期分别为2023年8月31日和2023年9月7日;第三种方式是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乡镇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以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整个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反馈意见。 | |
3 | 明阳多伦工业园区风电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制绿氢及绿氢制*吨/年合成氨) | 内蒙古多伦工业园区化工新材料循环产业园 | 多伦县 (略) | 内 (略)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多伦工业园区化工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占地中心坐标为116°35′39.78″E,42°12′7.89″N。 本项目建设电解水制氢和合成氨生产线,年产0.*t绿氢,绿氢全部用于合成氨,年产液氨*吨,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组成。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比例0.92%。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合成氨弛放气和合成氨装置无组织废气。项目原料氢气和氮气纯度较高,合成氨弛放气排放量较小,来自合成氨的弛放气送入16m高火炬进行燃烧后排放。合成氨装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
本项目各生产工序产生的纯水站含盐水、工艺循环水系统排水、制冷循环水排水、锅炉排水均属于清净下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标准,排入园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有电解水装置、合成氨装置、制氮装置、压缩机以及各类机泵等噪声。针对主要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消音、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废滤膜、废氢气干燥剂、废氢气滤芯、废空气滤芯、废氮气吸附剂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项目产生的废脱氧催化剂和废合成氨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罐区设置围堤,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液氨备用罐。厂区配备防火灾设备,如灭火器等应急器材;厂房、储罐和厂界配备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泄漏检测设施,巡检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泄漏检测设备。配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应急演练等。建设应急自动喷林装置和倒罐设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 本项目于2023年2月17日在环境 (略) 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于2023年6月21日至7月5日在环境 (略) 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相关反馈和建议,2023年6月21日和2023年7月5日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2023年6月21日至7月5日在项目附近的零散居民和园区管委会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均未收到相关反馈和建议。根据调查结果分析,被调查人员对项目的建设均无反馈意见。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居民及团体的支持,无反对意见。 | |
4 | 正镶 (略) 都比铷矿(*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政府所在地明安图镇北东40°方位,直距约20km处。 | 正镶 (略) | 内蒙古生态环 (略) | 批复的矿区勘察面积1.74 km2,由6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1417-760m标高。计开采规模为*吨/年,采矿综合回采率90%,贫化率6%,矿山总服务年限约为79.3年,其中先期开采服务年限31.8年。采用地下开采方式。 该采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开采工程的主井、副井、风井等主体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该矿采用箕斗主井+副井+辅助斜坡道(方案I)开拓运输方案。在矿区西侧KP4线附近、岩石移动范围20m之外布置箕斗主竖井、罐笼副竖井及辅助斜坡道,另在矿体南北两侧、岩石移动范围20m之外布置南、北回风井,形成中央对角式通风系统。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3989.*元,占总投资2.7%。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无组织废气,井下岩凿、爆破粉尘采取湿式凿岩,出矿时喷雾洒水,定期清洗巷道壁等措施;临时储矿仓粉尘采用雾化喷淋装置降尘;车辆运输过程中 (略) 线,物料外运时对运输车辆加盖遮布,减少大风天气扬尘产生量, (略) 定期洒水, (略) 清洁,以降低扬尘的产生。采取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生活污水等。为减缓废水影响,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采矿与工业场地降尘洒水,没有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0.0m3/d)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洒水、绿化。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矿井涌水沉淀污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固废、废油桶。为减缓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矿井涌水沉淀污泥产生量不大,在井下水仓收集后不出井,定期排入井下巷道采空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泥产生量不大,定期随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废机油、废油桶产生量较少,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办公生活区分类垃圾桶收集,定期运往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地表声源:空压机、矿井通风机、风机、提升机房设备以及运输车辆等噪声,其噪声声压级在85~100dB(A)之间。为减缓噪声影响,针对各噪声源特征进行消声、减振等处理,噪声源全部安置于厂房内,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经墙体等建筑隔声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工作,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单独堆存,有效回用。根据不同分区工程生产特点,同时结合项目“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主要采取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同步落实生态保护投资,确保生态恢复效果。 | 2023年5月20日通过 (略) (http://**)“正镶 (略) 都比铷矿(*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在第一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分别于2023年7月6日、8日在当地的主流报纸《锡林郭勒日报》将二次公告进行了两次刊报,并于2022 年7月3日在项目周边将二次公告进行了张贴公示,在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 | |
5 | 镶黄旗新宝拉格镇扎毕拉胡嘎查道海膨润土采选矿与深加工项目 | (略) 东 (略)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镶黄旗政府驻地新宝拉格镇 | 内蒙古宜晟能源 (略)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膨润土采选矿与深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露天采区、成品库房、深加工区)、辅助工程(排土场、表土存放场、截排水沟、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 (略) 、危废暂存间)、公用工程(供排水、供电、供暖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等部分组成。 | (1)废气 深加工区破碎车间内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矿区矿坑涌水、疏干水、车辆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 矿区矿坑涌水和疏干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矿区抑尘损耗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潜孔钻机、挖掘机、凿岩机、液压冲击锤等,根据不同的噪声设备采取针对性的噪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剥离产生的表土和废土石;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其中,废土石堆放于排土场,闭矿后全部用于矿坑回填;表土堆放于表土存放场,用于闭矿后的生态恢复;废机油、废油桶产生量较少,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 | 项目公众参与内容的工作由建设单位完成,根据企业提供的公众参与相关资料, (略) 上公示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及公众意见表,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二次公示包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公示内容和公众意见表,分 (略) 站、报纸、现场张贴进行了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9日,报纸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及4月9日,2023年4月15日在项目地张贴公告进行了公示;两次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0479-*(传真)。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1 | 内 (略) 进口*吨铁矿石落地深加工项目 | 内蒙古锡林郭勒 (略) 欧亚国际物流园区 | 内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新建*吨进口铁矿石加工项目,包括*吨铁矿石磨选加工项目以及一期*吨人造块矿项目(*吨人造块矿二期缓建),本次报告不对二期缓建内容进行评价。 选矿工序处理规模为*t/a铁矿石(单期建设),工艺方案原料准备为细碎、磨矿分级,脱硫一次粗选两段扫选、脱硫产品硫精选,硫副产品压滤的工艺方案。主要产品为铁精粉、高硫精粉、低硫精粉。 人造块工序生产规模为氧化人造块矿*t/a,分两期建设,一期*吨人造块矿项目,*吨人造块矿二期缓建。采用链篦机-回转窑生产工艺。主要生产工段包括配料工段、混合工段、造球工段、生球筛分布料工段、链篦机-回转窑-环冷机焙烧工段、成品运输工段,配套给排水、供电、供热及环保工程。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各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为选矿工序含尘废气和球团工序产生的废气。 选矿工序中破碎、辊磨、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磁选、浮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精粉仓进出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各排放口均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球团工序中原料处置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成品处置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兰碳粉制备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以上各排放口均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其他生产设施(颗粒物:10mg/m3))。 链篦机-回转窑产生的废气经“高温SNCR脱硝+双室多管除尘器+SCR脱硝+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最终由4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其他生产设施(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及《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氟化物:4.0mg/m3、二噁英:0.5ng-TEQ/m3)。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矿库房含尘废气、各产品堆放 (略) 运输扬尘,无组织含尘废气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7 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水均经过压滤、沉淀,最终进入环水池重新利用,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项目生活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三级标准,进入厂区化粪池,排入园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全厂噪声主要设备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溢流型球磨机、圆筒干燥机、助燃风机、循环水泵及水力旋流器组等,针对各设备噪声源特征使用消音、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下灰、铁尾矿、废矿物油、脱硫石膏、废油桶、 (略) 、废滤袋、废钢球、废催化剂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尾矿砂由运输车辆运往内蒙 (略) 尾矿库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略) 和废滤袋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再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固体废物重新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主要为氨水和硫酸。依据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氨水泄漏后挥发出氨气,硫酸泄露后挥发出硫化氢,有中毒危险,并因此引发次生环境风险。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2023年8月11日在全国建设 (略) 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并于2023年8月14日及2023年8月16日在《二连浩特报》上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在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一次公示进行免予。) | |
2 | 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 |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及千斤沟镇境内 | 太仆寺 (略) | 内蒙古 (略) | 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及千斤沟镇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20′39.001″,北纬41°48′10.992″,距太仆寺旗政府所在地直线距离约7km,属新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拟安装单机容量6.25MW风机机组16台,每台风机配置1台35kV的箱变,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配置20MW/80MWh(4h)储能系统,新建4回35k (略) 及 (略)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2.*元,占总投资的0.52%。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也是短期的、局部的,且采取加强场地管理、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期扬尘影响的范围及程度,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针对泥沙运输车辆,须采用封闭运输。施工结束后这些污染物就会消失,故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由清掏车外运至相关接收处理单位,不外排。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及光影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本项目附近村庄距离风力发电机组较远,单个风力发电机组噪声对其噪声影响很小。运营期巡检车辆进 (略) 时严格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可有效减轻噪声对村民的影响。 本项目风机机位附近敏感点距离均不在光影防护距离之内,故本项目产生的太阳光影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项目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除部分回填外,剩余部分用于 (略) 填筑及场地平整,无弃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检修废物及废油经专门容器收集后依托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舱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废蓄电池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依托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舱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每个箱式变压器内设1个2.5m3事故油池,容积满足事故排油需求,事故油池防渗系数小于1×10-10cm/s。事故油池内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生产生活区的临时建筑物,对场地地表进行清理。升压站进行林灌草结合方式进行绿化。严格控制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土地可选择种沙大旺、紫花苜蓿、柠条草种进行植被恢复。风机及箱式变压器防治区、 (略) 塔基、 (略) 电缆及施工生产生活区植被恢复到原有植被盖度。施工完毕 (略) (略) 宽5.5m (略) , (略) 面进行播撒草籽植被恢复。风机、 (略) 杆塔应采用警示色并安装驱鸟器。 | 太仆寺 (略) 于2023年8月17日在太仆寺旗 (略) 址向公众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公示内容为《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受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反馈意见。第二次公众参与采用三种方式进行公开:第一种方式是太仆寺旗人 (略) 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2日,公示内容为《锡林郭勒承接产业开发区宝昌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报纸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北方新报》共公示两次,公示日期分别为2023年8月31日和2023年9月7日;第三种方式是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乡镇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以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整个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反馈意见。 | |
3 | 明阳多伦工业园区风电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制绿氢及绿氢制*吨/年合成氨) | 内蒙古多伦工业园区化工新材料循环产业园 | 多伦县 (略) | 内 (略)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多伦工业园区化工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占地中心坐标为116°35′39.78″E,42°12′7.89″N。 本项目建设电解水制氢和合成氨生产线,年产0.*t绿氢,绿氢全部用于合成氨,年产液氨*吨,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组成。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比例0.92%。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合成氨弛放气和合成氨装置无组织废气。项目原料氢气和氮气纯度较高,合成氨弛放气排放量较小,来自合成氨的弛放气送入16m高火炬进行燃烧后排放。合成氨装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
本项目各生产工序产生的纯水站含盐水、工艺循环水系统排水、制冷循环水排水、锅炉排水均属于清净下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标准,排入园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有电解水装置、合成氨装置、制氮装置、压缩机以及各类机泵等噪声。针对主要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消音、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废滤膜、废氢气干燥剂、废氢气滤芯、废空气滤芯、废氮气吸附剂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项目产生的废脱氧催化剂和废合成氨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罐区设置围堤,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液氨备用罐。厂区配备防火灾设备,如灭火器等应急器材;厂房、储罐和厂界配备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泄漏检测设施,巡检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泄漏检测设备。配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应急演练等。建设应急自动喷林装置和倒罐设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 本项目于2023年2月17日在环境 (略) 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后,于2023年6月21日至7月5日在环境 (略) 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相关反馈和建议,2023年6月21日和2023年7月5日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2023年6月21日至7月5日在项目附近的零散居民和园区管委会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均未收到相关反馈和建议。根据调查结果分析,被调查人员对项目的建设均无反馈意见。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居民及团体的支持,无反对意见。 | |
4 | 正镶 (略) 都比铷矿(*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政府所在地明安图镇北东40°方位,直距约20km处。 | 正镶 (略) | 内蒙古生态环 (略) | 批复的矿区勘察面积1.74 km2,由6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1417-760m标高。计开采规模为*吨/年,采矿综合回采率90%,贫化率6%,矿山总服务年限约为79.3年,其中先期开采服务年限31.8年。采用地下开采方式。 该采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开采工程的主井、副井、风井等主体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该矿采用箕斗主井+副井+辅助斜坡道(方案I)开拓运输方案。在矿区西侧KP4线附近、岩石移动范围20m之外布置箕斗主竖井、罐笼副竖井及辅助斜坡道,另在矿体南北两侧、岩石移动范围20m之外布置南、北回风井,形成中央对角式通风系统。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3989.*元,占总投资2.7%。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无组织废气,井下岩凿、爆破粉尘采取湿式凿岩,出矿时喷雾洒水,定期清洗巷道壁等措施;临时储矿仓粉尘采用雾化喷淋装置降尘;车辆运输过程中 (略) 线,物料外运时对运输车辆加盖遮布,减少大风天气扬尘产生量, (略) 定期洒水, (略) 清洁,以降低扬尘的产生。采取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生活污水等。为减缓废水影响,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采矿与工业场地降尘洒水,没有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0.0m3/d)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洒水、绿化。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矿井涌水沉淀污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固废、废油桶。为减缓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矿井涌水沉淀污泥产生量不大,在井下水仓收集后不出井,定期排入井下巷道采空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泥产生量不大,定期随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废机油、废油桶产生量较少,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办公生活区分类垃圾桶收集,定期运往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地表声源:空压机、矿井通风机、风机、提升机房设备以及运输车辆等噪声,其噪声声压级在85~100dB(A)之间。为减缓噪声影响,针对各噪声源特征进行消声、减振等处理,噪声源全部安置于厂房内,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经墙体等建筑隔声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工作,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单独堆存,有效回用。根据不同分区工程生产特点,同时结合项目“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主要采取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同步落实生态保护投资,确保生态恢复效果。 | 2023年5月20日通过 (略) (http://**)“正镶 (略) 都比铷矿(*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在第一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分别于2023年7月6日、8日在当地的主流报纸《锡林郭勒日报》将二次公告进行了两次刊报,并于2022 年7月3日在项目周边将二次公告进行了张贴公示,在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 | |
5 | 镶黄旗新宝拉格镇扎毕拉胡嘎查道海膨润土采选矿与深加工项目 | (略) 东 (略)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镶黄旗政府驻地新宝拉格镇 | 内蒙古宜晟能源 (略)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膨润土采选矿与深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露天采区、成品库房、深加工区)、辅助工程(排土场、表土存放场、截排水沟、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 (略) 、危废暂存间)、公用工程(供排水、供电、供暖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等部分组成。 | (1)废气 深加工区破碎车间内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矿区矿坑涌水、疏干水、车辆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 矿区矿坑涌水和疏干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矿区抑尘损耗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潜孔钻机、挖掘机、凿岩机、液压冲击锤等,根据不同的噪声设备采取针对性的噪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剥离产生的表土和废土石;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其中,废土石堆放于排土场,闭矿后全部用于矿坑回填;表土堆放于表土存放场,用于闭矿后的生态恢复;废机油、废油桶产生量较少,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 | 项目公众参与内容的工作由建设单位完成,根据企业提供的公众参与相关资料, (略) 上公示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及公众意见表,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二次公示包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公示内容和公众意见表,分 (略) 站、报纸、现场张贴进行了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9日,报纸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及4月9日,2023年4月15日在项目地张贴公告进行了公示;两次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0479-*(传真)。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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