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钧玮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铁精粉浮选降硫项目、二连浩特市天利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铁矿石技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内蒙古钧玮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铁精粉浮选降硫项目、二连浩特市天利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铁矿石技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1 | 内蒙古 (略) 年产*吨铁精粉浮选降硫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矿产品加工 (略) 和苏尼特北 (略) 西南角内蒙古 (略) 原有厂地内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建设内容:现有工程采用一段磨矿+两段磁选+脱水工艺对铁矿石进行处理,产生铁精粉, (略) 场原因进口铁矿品位降低,本项目采用的磁选工 (略) 场对铁精粉产品的质量要求,企业拟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改,在工艺流程中的磁选工序后增加浮选工序(对铁精粉进行浮选)以达到降硫的作用,符合产品的质量要求,浮选后无尾砂产生,尾砂在磁选后通过浓缩、过滤产生并处理,本次技改工程尾矿砂无变化;本次对浓缩池进行加盖封闭,成为浓缩车间(已建成);本项目自投产使用起,连续突发新型冠状病毒,导致企业冬季未生产,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的结束,企业冬季开始生产,生产车间需要解决取暖问题。故本次新增1台10t/h的生物质锅炉为生产车间提供热源,与原料库同步建成,配套建设相关环保措施。项目技改后年处理铁矿石(TFe57%)*吨,生产铁精粉(TFe67%)250.*吨,铁回收率82.5%,生产硫精粉(TFe59.50%)49.*吨,铁回收率11.72%。 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2.5%。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为锅炉房产生的烟气。 为减少锅炉房烟气的产生,安装水浴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4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矿石卸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在原矿卸载时,通过降低卸料高度,并在库房进出口设置雾炮装置,用卷帘门对原料库进行封闭处理;因铁精粉、硫精粉具有一定的含水量(含水率9%),则精矿存放过程中产尘量较小。抑尘效率可达到90%以上。综上,污染物的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经处理后的颗粒物可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为浮选降硫铁矿石项目,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最后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排污水污染物组分主要为SS和盐类,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对当地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选矿作业和运输车辆所带来的噪声影响,噪声产生源强为70-85dB(A)。 针对各设备噪声源特征使用消音、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器灰渣、废矿物油、废油桶、过期药品、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 (1)除尘器灰渣 除尘器灰渣其主要成分为草木灰,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与现有工程尾矿砂一起运 (略) 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 (2)废矿物油 本项目废矿物油产生量较小,直接用于设备维修,不暂存。 (3)废油桶 本次技改后,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过期药品、废包装桶 本项目技改后增加浮选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会有过期药品及废包装桶产生,经危废暂存间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制定企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因此,本项目的事故所造成的风险是可接受的。 | 2023年5月23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 (略) 网站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在全国建设 (略) 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并于2023年8月25日和2023年8月28日在《二连浩特报》上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在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意见。 | / |
2 | (略) 天 (略) *吨/年铁矿石技改项目变更 | (略) 欧亚国际物流园区 (略) 西侧,苏尼特北二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天 (略) | 内蒙古 (略) | 本次变更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磁选蒙古国进口原铁矿石(TFe47.5%~TFe56%)*t,2000t/d,原矿石中约70%为高硫铁矿石(*t/a,TFe56%,S 3.59%),30%为低硫铁矿石(*t/a,TFe47.5%,S 0.68%)。变更前采用“破碎机—高压辊磨—筛分—一级磁选—二级磁选”工艺选铁,变更后优化了生产工艺,以加工高硫铁精矿磨矿浮选系统为主,以辊磨干筛干选系统为辅。设计将厂区原有车间厂房(除办公楼)及生产设备全部拆除,新建一座主厂房,将所有生产作业均布设在主厂房内。本次变更项目同样无需建设尾矿库,运营期产生的尾矿运至当地政府规划建设的尾矿库(内蒙 (略) 尾矿库)。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原料铁矿进场后置于主厂房内1号原料成品库原矿储存区,卸载时降低卸料高度,在库房进出口和原矿卸车区域设置高压微雾装置,定期喷洒抑尘。②原矿石铲装进入受矿槽过程中进行高压微雾洒水,并在受矿槽底部皮带受料点等处设置干雾抑尘装置。③各输送皮带采用单层罩密闭方式,保证皮带密闭严实,密闭罩和胶带挡板采用搭扣活动连接,方便皮带检修后密闭罩恢复。此外,在皮带输送机转载点安装干雾抑尘装置。④圆锥破碎机、高压辊磨机、香蕉弛张筛、双筒式粉矿干选磁选机均采用整体密闭式结构,只有在加料和排料点产生粉尘,设计在设备进出口设置高压微雾装置。⑤干选铁精矿由皮带输送至1号原料成品库精矿储存区储存,并在堆场设置高压微雾装置。⑥项目设计将湿选铁精矿堆场、湿选高硫铁精矿堆场及湿选尾矿堆场均布设在全封闭主厂房浓缩过滤跨内,各物料含水率均约10%,要求每日装车外运,缩短堆存时间,堆场不易起尘。⑦项目干选尾矿储存在主厂房外专用筒仓内,设计筒仓进出料产生的废气经仓顶自带集尘管道收集后由风机牵引至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⑧化验室主要为少量含酸废气,废气通过通风橱处理后沿专用排风管道外排。经处理后厂界颗粒物排放可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高硫铁精矿磨矿浮选系统会产生选矿废水,具体来自铁精矿浓缩磁选机溢流水、铁精矿盘式过滤机过滤废水、尾矿浆盘式过滤机过滤废水,设计在各浓缩机附近设置浓缩池,废水通过泵将溢流液提升进入浓缩池,再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选矿,实 (略) 循环,不外排;厂房跑冒滴漏水和冲洗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全部泵至尾矿浓密机处理,不外排;洗车台废水经洗车台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水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所有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三级标准,定期拉运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加强设备、机械维护保养,使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确保厂区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尾矿仓顶除尘器收集的下灰掺入尾矿一起运至内蒙 (略) 尾矿库处置;车间无组织沉降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原材料回用于选矿工艺;低硫铁矿干选系统磁选、粗选工段产生的干选尾矿和高硫铁精矿磨矿浮选系统尾矿浆浓缩、压滤后产生的尾矿在尾矿仓暂存,由运输车辆当日运往内蒙 (略) 尾矿库处置;项目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专业人员进行更换回收,即换即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运营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化验室废液用专用的带盖容器收集后,与废油桶、选矿药剂废包装材料(2#油包装桶、硫酸铜包装袋、碳酸钠包装袋、*黄药包装袋、*黑药包装袋)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临时堆放至厂区垃圾桶内,临时堆场水泥硬化,再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设备和物资。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做好项目与地方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 2023年7月13日,建设单位在环 (略) 站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3日在环 (略) 站进行了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并于*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19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在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意见。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5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0479-*(传真)。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1 | 内蒙古 (略) 年产*吨铁精粉浮选降硫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矿产品加工 (略) 和苏尼特北 (略) 西南角内蒙古 (略) 原有厂地内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建设内容:现有工程采用一段磨矿+两段磁选+脱水工艺对铁矿石进行处理,产生铁精粉, (略) 场原因进口铁矿品位降低,本项目采用的磁选工 (略) 场对铁精粉产品的质量要求,企业拟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改,在工艺流程中的磁选工序后增加浮选工序(对铁精粉进行浮选)以达到降硫的作用,符合产品的质量要求,浮选后无尾砂产生,尾砂在磁选后通过浓缩、过滤产生并处理,本次技改工程尾矿砂无变化;本次对浓缩池进行加盖封闭,成为浓缩车间(已建成);本项目自投产使用起,连续突发新型冠状病毒,导致企业冬季未生产,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的结束,企业冬季开始生产,生产车间需要解决取暖问题。故本次新增1台10t/h的生物质锅炉为生产车间提供热源,与原料库同步建成,配套建设相关环保措施。项目技改后年处理铁矿石(TFe57%)*吨,生产铁精粉(TFe67%)250.*吨,铁回收率82.5%,生产硫精粉(TFe59.50%)49.*吨,铁回收率11.72%。 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2.5%。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为锅炉房产生的烟气。 为减少锅炉房烟气的产生,安装水浴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4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矿石卸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在原矿卸载时,通过降低卸料高度,并在库房进出口设置雾炮装置,用卷帘门对原料库进行封闭处理;因铁精粉、硫精粉具有一定的含水量(含水率9%),则精矿存放过程中产尘量较小。抑尘效率可达到90%以上。综上,污染物的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经处理后的颗粒物可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为浮选降硫铁矿石项目,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最后进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排污水污染物组分主要为SS和盐类,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对当地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选矿作业和运输车辆所带来的噪声影响,噪声产生源强为70-85dB(A)。 针对各设备噪声源特征使用消音、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器灰渣、废矿物油、废油桶、过期药品、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 (1)除尘器灰渣 除尘器灰渣其主要成分为草木灰,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与现有工程尾矿砂一起运 (略) 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 (2)废矿物油 本项目废矿物油产生量较小,直接用于设备维修,不暂存。 (3)废油桶 本次技改后,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过期药品、废包装桶 本项目技改后增加浮选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会有过期药品及废包装桶产生,经危废暂存间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制定企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因此,本项目的事故所造成的风险是可接受的。 | 2023年5月23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 (略) 网站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在全国建设 (略) 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并于2023年8月25日和2023年8月28日在《二连浩特报》上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在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意见。 | / |
2 | (略) 天 (略) *吨/年铁矿石技改项目变更 | (略) 欧亚国际物流园区 (略) 西侧,苏尼特北二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天 (略) | 内蒙古 (略) | 本次变更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磁选蒙古国进口原铁矿石(TFe47.5%~TFe56%)*t,2000t/d,原矿石中约70%为高硫铁矿石(*t/a,TFe56%,S 3.59%),30%为低硫铁矿石(*t/a,TFe47.5%,S 0.68%)。变更前采用“破碎机—高压辊磨—筛分—一级磁选—二级磁选”工艺选铁,变更后优化了生产工艺,以加工高硫铁精矿磨矿浮选系统为主,以辊磨干筛干选系统为辅。设计将厂区原有车间厂房(除办公楼)及生产设备全部拆除,新建一座主厂房,将所有生产作业均布设在主厂房内。本次变更项目同样无需建设尾矿库,运营期产生的尾矿运至当地政府规划建设的尾矿库(内蒙 (略) 尾矿库)。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原料铁矿进场后置于主厂房内1号原料成品库原矿储存区,卸载时降低卸料高度,在库房进出口和原矿卸车区域设置高压微雾装置,定期喷洒抑尘。②原矿石铲装进入受矿槽过程中进行高压微雾洒水,并在受矿槽底部皮带受料点等处设置干雾抑尘装置。③各输送皮带采用单层罩密闭方式,保证皮带密闭严实,密闭罩和胶带挡板采用搭扣活动连接,方便皮带检修后密闭罩恢复。此外,在皮带输送机转载点安装干雾抑尘装置。④圆锥破碎机、高压辊磨机、香蕉弛张筛、双筒式粉矿干选磁选机均采用整体密闭式结构,只有在加料和排料点产生粉尘,设计在设备进出口设置高压微雾装置。⑤干选铁精矿由皮带输送至1号原料成品库精矿储存区储存,并在堆场设置高压微雾装置。⑥项目设计将湿选铁精矿堆场、湿选高硫铁精矿堆场及湿选尾矿堆场均布设在全封闭主厂房浓缩过滤跨内,各物料含水率均约10%,要求每日装车外运,缩短堆存时间,堆场不易起尘。⑦项目干选尾矿储存在主厂房外专用筒仓内,设计筒仓进出料产生的废气经仓顶自带集尘管道收集后由风机牵引至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⑧化验室主要为少量含酸废气,废气通过通风橱处理后沿专用排风管道外排。经处理后厂界颗粒物排放可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高硫铁精矿磨矿浮选系统会产生选矿废水,具体来自铁精矿浓缩磁选机溢流水、铁精矿盘式过滤机过滤废水、尾矿浆盘式过滤机过滤废水,设计在各浓缩机附近设置浓缩池,废水通过泵将溢流液提升进入浓缩池,再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选矿,实 (略) 循环,不外排;厂房跑冒滴漏水和冲洗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全部泵至尾矿浓密机处理,不外排;洗车台废水经洗车台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水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所有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三级标准,定期拉运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加强设备、机械维护保养,使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确保厂区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尾矿仓顶除尘器收集的下灰掺入尾矿一起运至内蒙 (略) 尾矿库处置;车间无组织沉降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原材料回用于选矿工艺;低硫铁矿干选系统磁选、粗选工段产生的干选尾矿和高硫铁精矿磨矿浮选系统尾矿浆浓缩、压滤后产生的尾矿在尾矿仓暂存,由运输车辆当日运往内蒙 (略) 尾矿库处置;项目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专业人员进行更换回收,即换即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运营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化验室废液用专用的带盖容器收集后,与废油桶、选矿药剂废包装材料(2#油包装桶、硫酸铜包装袋、碳酸钠包装袋、*黄药包装袋、*黑药包装袋)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临时堆放至厂区垃圾桶内,临时堆场水泥硬化,再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设备和物资。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做好项目与地方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 2023年7月13日,建设单位在环 (略) 站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3日在环 (略) 站进行了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并于*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19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在建设地点附近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意见。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5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0479-*(传真)。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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