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重庆市巴南区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巴南区三峡水环境 (略) 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工程)
地点: (略) 巴南区界石镇海棠村
建设单位: (略) 巴南区三峡水环境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服务范围: (略) 公路物流基地、界石镇武新村、南彭街道, (略) 公路物流基地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界石镇武新村、南彭街道的生活污水,总服务面积为35.3km2,本项目建设规模:*m3/d,采用“预处理+改良A2/O+MBR膜”处理工艺,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MBR膜设备间及接触池、储泥池、污泥脱水车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机修间、生物除臭装置、综合楼、进水仪表间、巴式计量槽、门卫室等。废水经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中无标准限值的SS、TN,综合考虑一期提标升级环评批复、二期可研及批复,从严执行,即SS为8mg/L、TN为10mg/L,处理达标后外排花溪河。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实际环保工程投资*元。项目实际劳动定员20人,24小时/天,年工作365天。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林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巴南区三峡水环境 (略) 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花溪河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工程)
地点: (略) 巴南区界石镇海棠村
建设单位: (略) 巴南区三峡水环境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服务范围: (略) 公路物流基地、界石镇武新村、南彭街道, (略) 公路物流基地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界石镇武新村、南彭街道的生活污水,总服务面积为35.3km2,本项目建设规模:*m3/d,采用“预处理+改良A2/O+MBR膜”处理工艺,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MBR膜设备间及接触池、储泥池、污泥脱水车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机修间、生物除臭装置、综合楼、进水仪表间、巴式计量槽、门卫室等。废水经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中无标准限值的SS、TN,综合考虑一期提标升级环评批复、二期可研及批复,从严执行,即SS为8mg/L、TN为10mg/L,处理达标后外排花溪河。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实际环保工程投资*元。项目实际劳动定员20人,24小时/天,年工作365天。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林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