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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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 (略) 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宁蒗县

建设单位

三峡云能发电(宁蒗)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丽江 (略)

项目概况:

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 (略) 工程位于 (略) 宁蒗县境内。本工程新建1回220k (略) 接入220kV牦牛坪升压站,线路全长约21.4km,全部采 (略) ,导线截面为400mm2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尽量避让公益林和天然林,减少对公益林和乔木林地的占用,减缓对植被的破坏。

(略) 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 7m 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采用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略) 施工期,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等,避开林木茂密区域。施 (略) 应尽可能 (略) 、 (略) (略) , (略) 避开植被密集区。

④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所有塔型均设置全方位高低腿,减少塔位平降基土方,避免塔位大开挖地表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铁塔和基础安全的目的。

⑤塔基施工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剥离的表土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域进行场地清理、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宜选择区域本土物种,乔木选择云南松、丽江云杉,灌木选择马桑,草本选择狗尾草,严禁引入外来物种,定期巡检维护。

⑦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2)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动物保护宣传,严禁施工人员捕杀工程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②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④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3)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 (略)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本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为:

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面积6336m2,对牵张场、临 (略) 等区域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

临时措施:塔基区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拦挡;线路牵张场土工布铺垫和临时覆盖;中途牵张场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由临时排水沟收集的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外围自然冲沟,沉淀池采用砖砌结构。

(4)占用公益林保护及减缓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征得林业部门同意,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②建设单位应按照《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 (略) 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森林资源补偿费,由宁蒗县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略) 采取高塔跨越架设,仅对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临时用地避开林木密集区域,尽量选择林间斑块无树木、稀树荒草地处,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

④工程对公益林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应根据占用的公益林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公益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宜选择区域本土物种进行混播,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乔木选择云南松、丽江云杉,灌木选择马桑,草本选择狗尾草,严禁引入外来物种。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对施工期间造成破坏的区域恢复原貌,避免项目建设对公益林的影响。

⑤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5)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本工程永久和临时用地范围与宁蒗县生态保护红线数据无重叠,工 (略) 路径从生态保护红线外东侧边缘通过,距离最近生态保护红线距离为11.3m。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主要为:

①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设计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减少施工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扰动。

②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严格规范施工行为,严禁破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内植被。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加强施工管理,定期对施工场地、 (略) 进行洒水降尘,尽量避开大风天施工作业,减轻风动扬尘影响。

(2)运输砂石骨料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

(3)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表土,应及时回填或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4)施工现场禁止就地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5)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同时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

(三)废水防治措施

(1) (略) 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经可移动污水收集沉砂桶(0.5m3)沉淀后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施工人员依托周围村寨安排食宿,不在施工场地食宿,生活污水排入周围村庄设置的旱厕处理。 (略) 施工时,驱车前往塔基施工现场, (略) 施工区排放生活污水。

(3)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②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向水体排放废水和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活动不得影响水质。

③河流跨越塔基位置处于山坡地形,塔基基坑采用人工掏挖,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整齐堆成方格状,形成围挡,后开挖的土方堆于围挡中,并用防水布苫盖,防止土、石块顺坡滑落,防止雨水冲刷形成泥沙流入河流中。

(四)噪声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2)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

(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 (略) ,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环境敏感点时,需采取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

(五)固体控制措施

(1)表土必须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指定的临时表土堆场集中堆放,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不产生永久弃渣。

(2)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3)本工 (略) 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民房内,仅施工时驱车前往塔基处施工,下班离场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带回村庄,同村民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营运期:(一)生态保护措施

(1)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 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禁止滥采滥伐自然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巡检,巡线时,利 (略) 作 (略) 。同时对该区域塔 (略) 下的林木进行巡查,防止树 (略) , (略) 下植被良好生长。

(3)加强对项目区的植物养护,确保植被恢复取得成效。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严格按照《110~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要求设计和施工,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5m; (略) 杯型直线塔在最不利塔型(ZBC*塔型)、 (略) 干字形耐张塔在最不利塔型(JC*塔型)、 (略) 猫头型直线塔在最不利塔型(ZMC*塔型)下,经过居民区时,分别将导线对地最小高度提升至8.5m、8.0m、8.0m时。

(2)加强 (略) 的设备检查和维护,及 (略) 下林木使其保持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与电力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3) (略) 沿线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略) 下的林区、水面等场所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4)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 (略)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 (略)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

(1)随着电气设备长期运行,加强设备检修维护,防止部件老化、运转噪声加强。

(2) (略) 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六)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略) 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统一清运处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 (略) 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宁蒗县

建设单位

三峡云能发电(宁蒗)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丽江 (略)

项目概况:

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 (略) 工程位于 (略) 宁蒗县境内。本工程新建1回220k (略) 接入220kV牦牛坪升压站,线路全长约21.4km,全部采 (略) ,导线截面为400mm2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尽量避让公益林和天然林,减少对公益林和乔木林地的占用,减缓对植被的破坏。

(略) 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 7m 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采用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略) 施工期,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等,避开林木茂密区域。施 (略) 应尽可能 (略) 、 (略) (略) , (略) 避开植被密集区。

④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所有塔型均设置全方位高低腿,减少塔位平降基土方,避免塔位大开挖地表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铁塔和基础安全的目的。

⑤塔基施工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剥离的表土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域进行场地清理、植被恢复工作,植被恢复宜选择区域本土物种,乔木选择云南松、丽江云杉,灌木选择马桑,草本选择狗尾草,严禁引入外来物种,定期巡检维护。

⑦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2)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动物保护宣传,严禁施工人员捕杀工程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②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④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3)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 (略)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本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为:

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面积6336m2,对牵张场、临 (略) 等区域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

临时措施:塔基区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拦挡;线路牵张场土工布铺垫和临时覆盖;中途牵张场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由临时排水沟收集的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外围自然冲沟,沉淀池采用砖砌结构。

(4)占用公益林保护及减缓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征得林业部门同意,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②建设单位应按照《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至牦牛坪升压 (略) 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森林资源补偿费,由宁蒗县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略) 采取高塔跨越架设,仅对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临时用地避开林木密集区域,尽量选择林间斑块无树木、稀树荒草地处,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

④工程对公益林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应根据占用的公益林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公益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宜选择区域本土物种进行混播,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乔木选择云南松、丽江云杉,灌木选择马桑,草本选择狗尾草,严禁引入外来物种。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对施工期间造成破坏的区域恢复原貌,避免项目建设对公益林的影响。

⑤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5)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本工程永久和临时用地范围与宁蒗县生态保护红线数据无重叠,工 (略) 路径从生态保护红线外东侧边缘通过,距离最近生态保护红线距离为11.3m。评价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主要为:

①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设计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减少施工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扰动。

②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严格规范施工行为,严禁破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内植被。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加强施工管理,定期对施工场地、 (略) 进行洒水降尘,尽量避开大风天施工作业,减轻风动扬尘影响。

(2)运输砂石骨料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

(3)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表土,应及时回填或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4)施工现场禁止就地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5)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同时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

(三)废水防治措施

(1) (略) 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经可移动污水收集沉砂桶(0.5m3)沉淀后就近回用于塔基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施工人员依托周围村寨安排食宿,不在施工场地食宿,生活污水排入周围村庄设置的旱厕处理。 (略) 施工时,驱车前往塔基施工现场, (略) 施工区排放生活污水。

(3)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②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向水体排放废水和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活动不得影响水质。

③河流跨越塔基位置处于山坡地形,塔基基坑采用人工掏挖,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整齐堆成方格状,形成围挡,后开挖的土方堆于围挡中,并用防水布苫盖,防止土、石块顺坡滑落,防止雨水冲刷形成泥沙流入河流中。

(四)噪声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2)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

(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 (略) ,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环境敏感点时,需采取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4)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

(五)固体控制措施

(1)表土必须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指定的临时表土堆场集中堆放,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不产生永久弃渣。

(2)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3)本工 (略) 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民房内,仅施工时驱车前往塔基处施工,下班离场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带回村庄,同村民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营运期:(一)生态保护措施

(1)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 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禁止滥采滥伐自然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巡检,巡线时,利 (略) 作 (略) 。同时对该区域塔 (略) 下的林木进行巡查,防止树 (略) , (略) 下植被良好生长。

(3)加强对项目区的植物养护,确保植被恢复取得成效。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严格按照《110~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要求设计和施工,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5m; (略) 杯型直线塔在最不利塔型(ZBC*塔型)、 (略) 干字形耐张塔在最不利塔型(JC*塔型)、 (略) 猫头型直线塔在最不利塔型(ZMC*塔型)下,经过居民区时,分别将导线对地最小高度提升至8.5m、8.0m、8.0m时。

(2)加强 (略) 的设备检查和维护,及 (略) 下林木使其保持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与电力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3) (略) 沿线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略) 下的林区、水面等场所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4)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 (略)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 (略)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

(1)随着电气设备长期运行,加强设备检修维护,防止部件老化、运转噪声加强。

(2) (略) 沿线声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六)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略) 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统一清运处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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