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巷道硬化、排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巷道硬化、排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巷道硬化、排水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银西镇政发〔2024〕9号)已收悉。根据《西夏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文件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同意你单位实施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巷道硬化、排水工程。现将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巷道硬化、排水工程(项目代码:2402-*-20-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包括新 (略) 、改 (略) 、道路破除恢复及巷道硬化,共涉及128户642人。
(一)污水管道工程:沿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现 (略) 及巷道敷设*污水管道,收集农户污水后排至现状团结村一体化提升泵站内,污水管道长度共计4960m,同时配套新建化粪池两座(16m3)。
(二)供水管道工程:沿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现 (略) 及巷道敷设*供水管道6410m,同时配套新建阀门井及水表井。
(三)道路破除恢复及巷道硬化: (略) 面破除及恢复为 8250㎡,结构层为20cm厚C30混凝土+20cm级配砂砾;沥 (略) 面破除及恢复为2642㎡,结构层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水泥稳定砂砾+20cm级配砂砾;巷道硬化共计4750㎡,结构层为20cm厚C30混凝土+20cm级配砂砾。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78.*元。其中工程费520.*元,其他费用41.*元,预备费16.*元。项目资金来源按照《西夏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五、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七、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八、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巷道硬化、排水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银西镇政发〔2024〕9号)已收悉。根据《西夏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文件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同意你单位实施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巷道硬化、排水工程。现将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巷道硬化、排水工程(项目代码:2402-*-20-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包括新 (略) 、改 (略) 、道路破除恢复及巷道硬化,共涉及128户642人。
(一)污水管道工程:沿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现 (略) 及巷道敷设*污水管道,收集农户污水后排至现状团结村一体化提升泵站内,污水管道长度共计4960m,同时配套新建化粪池两座(16m3)。
(二)供水管道工程:沿华西村三组六、八号地现 (略) 及巷道敷设*供水管道6410m,同时配套新建阀门井及水表井。
(三)道路破除恢复及巷道硬化: (略) 面破除及恢复为 8250㎡,结构层为20cm厚C30混凝土+20cm级配砂砾;沥 (略) 面破除及恢复为2642㎡,结构层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水泥稳定砂砾+20cm级配砂砾;巷道硬化共计4750㎡,结构层为20cm厚C30混凝土+20cm级配砂砾。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78.*元。其中工程费520.*元,其他费用41.*元,预备费16.*元。项目资金来源按照《西夏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五、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七、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八、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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