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简物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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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简物家具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简物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厚 (略) 3号1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简物家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珠海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市简物家具有限公司 (略) 厚 (略) 3号1号楼101室建设。项目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5W3Q54J。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380m2,建筑面积7540m2,主要从事椅子(实木椅、实木皮椅)加工生产,预计年产实木椅*件、实木皮椅*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冷压、拼板、封边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木制加工、木工打磨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排放限值。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 (略) (略) 。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略) ,由市 (略)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皮料、布料、海绵、木材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白乳胶桶、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空压机油空桶、废毛刷)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3-1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 (略) 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简物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厚 (略) 3号1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简物家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珠海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市简物家具有限公司 (略) 厚 (略) 3号1号楼101室建设。项目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5W3Q54J。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380m2,建筑面积7540m2,主要从事椅子(实木椅、实木皮椅)加工生产,预计年产实木椅*件、实木皮椅*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冷压、拼板、封边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木制加工、木工打磨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排放限值。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 (略) (略) 。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略) ,由市 (略)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皮料、布料、海绵、木材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白乳胶桶、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空压机油空桶、废毛刷)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3-1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 (略) 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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