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迈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湖南科迈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科 (略) 医用材料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开福区青竹湖街 (略) 769号军民融合科技城A组团A栋01、02号架空层及第一、二、四层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科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和吉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科 (略) 成立于2019年9月1日,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开福区青竹湖街 (略) 769号军民融合科技城A组团A栋01、02号架空层及第一、二、四层厂房建设医用材料制造项目。项目拟在自购建筑面积4471.7㎡的已建厂房内建设生产车间、灭菌车间、仓库、配套办公区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导引鞘、一次性 (略) 篮、一次性使用斑马导丝等医用材料共计*件/台/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环氧*烷灭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注塑废气、点胶废气、打磨粉尘及焊接烟尘。灭菌废气采用水喷淋吸收工艺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非*烷总烃标准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点胶废气、打磨粉尘产生量很少,经分析可不采取末端治理。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排放的废水为地面清洁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其他设备外排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苏托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略) 汇入苏托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并且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噪声通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检验废液、废试剂瓶分析瓶等、废切削液、沾有切削液的废渣、废液压油、切削液及液压油废包装桶、环氧*烷废气处理废液、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示日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 通信地址: (略) (略) 开福区政府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416办公室 邮编:* |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2024年3月11日
项目名称 | 湖南科 (略) 医用材料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开福区青竹湖街 (略) 769号军民融合科技城A组团A栋01、02号架空层及第一、二、四层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科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和吉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科 (略) 成立于2019年9月1日,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开福区青竹湖街 (略) 769号军民融合科技城A组团A栋01、02号架空层及第一、二、四层厂房建设医用材料制造项目。项目拟在自购建筑面积4471.7㎡的已建厂房内建设生产车间、灭菌车间、仓库、配套办公区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导引鞘、一次性 (略) 篮、一次性使用斑马导丝等医用材料共计*件/台/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环氧*烷灭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注塑废气、点胶废气、打磨粉尘及焊接烟尘。灭菌废气采用水喷淋吸收工艺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非*烷总烃标准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点胶废气、打磨粉尘产生量很少,经分析可不采取末端治理。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排放的废水为地面清洁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其他设备外排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苏托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略) 汇入苏托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并且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噪声通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检验废液、废试剂瓶分析瓶等、废切削液、沾有切削液的废渣、废液压油、切削液及液压油废包装桶、环氧*烷废气处理废液、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示日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 通信地址: (略) (略) 开福区政府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416办公室 邮编:* |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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