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大方县安益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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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大方县安益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项目

大方县安乐乡

贵州大 (略)

贵州乾辰 (略)

根据《关于对贵 (略)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42号),安益煤矿由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和星宿乡宏福煤矿兼并重组,同意安益煤矿为兼并重组后保留煤矿,重组后建设规模为*t/a。《贵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兼并重组)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由贵州省煤 (略) 于2018年4月编制完成,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以黔环审[2018]100号予以批复。

根据《关于对贵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t/a)、金沙县新化乡安益煤矿(*t/a)优化重组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21〕30号),安益煤矿、安益煤矿拟建规模均为*t/a,此轮优化重组共涉及两个关闭指标,分别为大方县银都煤矿(*t/a)、织金县织广煤矿(*t/a),安益煤矿优化重组后矿区面积和开采深度不变。

根据《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及《<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黔煤设储审字〔2022〕17号),经估算,截止2022年4月30日,安益煤矿(优化重组)矿区范围(估算标高+1250m-+1880m)内共获煤炭资源储量7162.*t,其中开采消耗量382.*t,保有资源储量6779.*t,保有资源储量中:探明资源量2020.*t,控制资源量1018.*t,推断资源量3741.*t。

建设单位委托贵州大学勘 (略) (略) 于2023年4月编制完成《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初步设计(*t/a)》,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3]345号”予以批复。

安益煤矿地面原煤生产系统布置TDS块煤干选系统选别60mm~110mm原煤,该系统采用X射线选别,需要单独进行辐射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仅针对该干选系统的粉尘、噪声影响进行评价。

安益煤矿地面设施包括工业场地、临时排矸场、下煤组风井场地、炸药库、附属系统等,项目总占地为14.96hm2,达产时占地面积13.16hm2,均为利用现有占地,不涉及新增占地;开采下煤组(二、四采区)时将在临时排矸场南侧新增占地建设下煤组风井场地。

全矿年耗电量2860.*kW·h,吨煤电耗31.78kW·h/t。项目劳动定员在籍总人数606人,出勤人数470人,矿井全员效率1915t/工,安益煤矿优化重组工程环保设施总投资为1490.*元,占项目总投资*.*元(原*t/a项目总投资*.*元,优化重组新增投资*.*元)的2.78%。

(一)施工期

1、生态

本项目优化重组后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场地及其建构筑物,仅在转入下煤组开采前布置下煤组风井场地(不设置办公生活设施和生产设施),对 (略) 已经形成,炸药库已经建设完成且和临时排矸场共 (略) ,通过进一步加强工业场地的绿化,能够将占地导致的生物量损失得到一定弥补;目前工业场地已经硬化,本次优化重组主要是在场地内进行部分建构筑物建设和设备更换,不涉及大面积开挖和临时用地等,施工建设导致的水土流失十分有限;本项目施工通过对建井弃渣及时清运、施工废水有效收集处置等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植被的不良影响。

2、地表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目前安益煤矿*t/a系统正常生产,其配套的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施工期的污废水进入对应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严禁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同时需要立即落实管道排污。

3、废气

矿井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

工业场地 (略) 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使用空气能热源机组解决供热问题。

4、噪声

矿井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较小。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5、固废

矿井建设井巷工程施工产生的掘进矸石主要用于场地填方,部分运输至矸石转运场地;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井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尽快完成各个场地地面硬化和绿化。

(二)运营期

1、生态

①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本矿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井田区域内现有土地利用系统。受沉陷影响的农田和林地大部分可通过复垦和生态修复来恢复其原有生产力,地表沉陷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异质性影响较小。

②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预计本矿井开采后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出现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不会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范围内。

③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预测,首采区开采后涉及大白岩居民点(11户44人)搬迁;全井田涉及申家寨(16户)、新丰(10户)、任家湾(18户)、罗寨(32户)、石笋(38户)、独山(5户)、路海(60户)共计177户以及石笋小学的搬迁。

*t/a项目首采区涉及的大白岩居民点(11户44人)搬迁工作已经启动,平均每户搬迁费用为*元,大白岩居民点搬迁共需约*元。为一次性搬迁补偿并在政府主导下实施、落实,煤矿不再指定和建设安置点。

根据预测,首采区开采后涉及大白岩居民点(11户44人)搬迁;全井田涉及申家寨(16户)、新丰(10户)、任家湾(18户)、罗寨(32户)、石笋(38户)、独山(5户)、路海(60户)共计177户以及石笋小学的搬迁。

*t/a项目首采区涉及的大白岩居民点(11户44人)搬迁工作已经启动,平均每户搬迁费用为*元,大白岩居民点搬迁共需约*元。为一次性搬迁补偿并在政府主导下实施、落实,煤矿不再指定和建设安置点。

工业场地东侧的养牛场为2018年建设,安益煤矿矿权获得在先,养牛场部分区域将受到沉陷影响,需要提前协商压覆补偿事宜。

④地表沉陷对各个场地的影响

本项目工业场地、临时排矸场、炸药库、下煤组风井场地均布置在矿区内南侧的煤层露头区附近,设计已经留设保护煤柱,4层可采煤层的煤柱量由上至下分别为25.*t、22.*t、25.*t、23.*t,合计97.*t,本项目煤层倾角较小,不会像急倾斜煤层开采后容易对露头区形成大的地表移动变形,留设煤柱后,各个场地不在沉陷影响范围内,但是需要重点关注场地附近地质灾害的情况并加强整治。

⑤地表 (略) 、河流的影响

本项目开采造成上坝河、聚河小溪漏失的可能性较小,考虑上坝河为本项目的受纳水体、聚河小溪为聚河坝水源地的上游补给河流,保障河流流量必要性较强,在开采地表水体附近资源时,必须先设立观测站,观测地表和岩层移动与变形,实测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高度,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后再进行试釆,避免产生水患。路海水库位于矿区西北侧边缘, (略) 海水库的主要补给河流, (略) 海水库留设专门的防水煤柱,留设原则为:边缘线外推15m后,按松散层移动角45°,选取走向移动角(δ)取73°,下山移动角(γ)取73°,上山移动角(β)取δ-0.6α,根据以上参数圈定保护煤柱,以此确定保护煤柱边界,最终圈定保护煤柱量为36.*t,水库附近无断层联通采区,在留设煤柱后,煤矿 (略) 海水库漏失的可能性较小,在开采附近区域时必须加强观测。

矿区内无国道、省道、 (略) 分布,多为散布 (略) ,建设单位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井田范围 (略) 的观测,对产生的裂缝及时修补,路面出现的塌陷坑应利用矸石回填并夯实,保证行车安全,对滑坡、崩 (略) 面被毁的,应组织人员及时疏通。

⑥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及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A、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情况

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影响耕地面积为323.73hm2,受轻度破坏的面积为284.88hm2,受中度破坏的面积为29.14hm2,受重度破坏的面积为9.71hm2

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影响林地面积为482.75hm2,受轻度破坏的面积为424.82hm2,受中度破坏的面积为43.45hm2,受重度破坏的面积为14.88hm2

B、土地复垦计划

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耕地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受轻度影响的耕地一般可继续使用;受中度影响的土地需经过平整复垦或梯田式复垦来恢复其生产力;受重度破坏的土地,将完全丧失生产力,要求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

C、生态恢复及补偿资金

沉陷区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可交由大方县土地和林业部门进行组织实施。

2、地表水

根据设计和储量,安益煤矿正常涌水量198m3/h(4752m3/d),最大涌水量344m3/h(8256m3/d),采用“调节+高浊度净化器+一级锰砂过滤+气浮隔油+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站规模350m3/h,出水水质中SS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Fe、Mn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2补充项目限值,其余因子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出水水质满足环环评[2020]63号中相关要求。

安益煤矿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1366.79m3/d)作为井下防尘用水、瓦斯抽放站补充水、车辆冲洗补充水等,排放量为3385.21m3/d,复用率为28.76%,剩余部分管道提升越域排放至上坝河。

安益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243.24m3/d,目前安益煤矿已经建设一座规模为288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隔油池+化粪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2/O工艺)”处理工艺,现状的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良好,其规模能够满足拟建项目的处理需求。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现状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说明其处理工艺也能满足需求。本着“用污排清”的原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部分(143.36m3/d)作为洗煤厂生产补充水,复用剩余部分(99.88m3/d)与复用剩余的矿井水一同外排,生活污水复用率为58.94%。

复用剩余的生活污水和矿井水混合后总排口水质(详见表5.3-2)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地表水预测结果表明,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上坝河水质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下,对上坝河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因此,评价要求矿方保证矿井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行,杜绝事故发生。

工业场地根据生产区的布局设置120m3、150m3、150m3冲刷水池各一座,收集的冲刷水就近泵入洗煤厂浓缩机或者矿井水处理站;临时排矸场布置淋溶水池(150m3),泵提升进入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地下水

①矿井建成后,煤矿的开采将可能会对煤系地层、上覆的长兴组、夜郎组沙堡湾段(T1y1)地层的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

②本项目矿区及周边共分布9个井泉,其中矿区内6个,矿区外3个,矿区周边集中村寨均已使用村村通自来水,仅工业场地边缘出露的S3泉点部分作为生活水源,S3泉点出露于煤系地层,将主要受到开采导致的漏失影响。

目前建设单位与附近的山泉水厂签订长期的供水协议,由水厂定时定期送水解决煤矿生活用水问题,S3泉点本身流量较小,仅作为补充生活水源,当井泉因开采漏失不能满足煤矿需求时自行寻找替代水源。

③根据预测:在矿井水处理站渗漏10a时,下游约400m的苏家大坑(YR1)处Pb浓度为1.17*10-3mg/L,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限值;在临时排矸场渗漏10a时,下游约2400m的苏家大坑(YR1)处Fe浓度为4.60*10-2mg/L,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限值;矿井水处理站和临时排矸场的入渗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有限。

4、环境空气

①预筛车间、筛分车间、人工选矸车间、TDS干选车间相互独立,通过封闭式皮带机走廊连接,车间均建设为全封闭式,并在车间四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原煤自主井出井后根据地面生产工艺布局进入原煤准备系统、待洗煤棚(含受煤坑)、主厂房、产品堆场,各个建构筑物之间的原煤输送均是依托皮带机完成,皮带机全部布置在封闭式运输走廊内,不得敞开式或半封闭;6mm~80mm原煤暂存在1500m2待洗储煤棚中;末煤(<6mm)布置在筛分车间一楼(完成电煤指标后进入洗煤厂);精煤储装场地(备用储煤场)面积1.0hm2;采掘矸石装车场地面积500m2;中煤堆放场地面积2500m2;洗选矸石暂存场地面积3000m2;煤泥堆放场地2500m2。现状的棚架区域已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拟建项目规模扩大1倍,更加不能满足生产所需,需要对现有棚架进行密闭检查和修补后,再进一步扩大现有的棚架区域,拟搭棚区域地面硬化处理。

②矿井煤炭汽车运输产生的废气、 (略) 产生的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矿井新增交通 (略) 两侧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5、声环境

营运期工业场地主要高噪声源有:机修车间(综采设备库)、坑木加工房、预筛机、筛分机、TDS干选机、主厂房选煤设备、浓缩机、压滤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压风机房、制氮机(开采下煤组增设)、通风机、污水处理站泵类、瓦斯抽放泵、瓦斯电站等设备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噪声;下煤组风井场地主要为通风机和瓦斯抽放泵产生的噪声。一般噪声值在80~100dB(A)之间。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

目前安益煤矿为*t/a的生产矿井,同时结合*t/a项目初步设计确定的工程内容和平面布置来看,投产时拟建项目充分利用工业场地现有的建构筑物,优化重组前后主要噪声源位置未发生大的变化、工业场地征地边界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发生明显改变。因此,就本项目而言,充分利用本次环评的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进行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噪声评价,不再进行单独的噪声预测。

下煤组风井场地东侧厂界夜间噪声预测值超标,主要是因为通风机距离厂界太近所致,通过规范建设边界围墙并加强绿化,预计能进一步降噪约5dB(A),能够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下煤组风井场地建成后,罗寨居民点将同时受到工业场地和下煤组风井场地噪声影响,现状监测时工业场地内各高噪声源正常运行,直接以现状值叠加下煤组风井场地高噪声源贡献值,由表8.3-3可知,项目建设后对敏感点的声环境有一定的贡献值,附近居民点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6、固废

①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

安益煤矿洗煤厂洗选矸石26.*t/a、采掘矸石和分选矸石*t/a,在场地内设置采掘矸石装车场地、洗选矸石暂存场地,矸石及时外运综合利用,不能利用时运往工业场地南侧的临时排矸场内,堆场需要规范建设截排水沟、挡墙、排水涵洞及淋溶水池等相关工程。

②其它固体废物处置

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压滤处理后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少量危废外委处置。

7、土壤

土壤环境受污染程度与非正常排放时的污染物浓度密切相关。矿井水处理站发生泄漏废水以点源形式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时,下伏土壤层影响深度为2.66m,污废水未穿透土壤层,位于土壤层中下部。临时排矸场淋溶水发生泄漏废水以点源形式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时,下伏土壤层影响深度为2.45m,污废水未穿透土壤层,位于土壤层中下部。

加强对工业场地“三废”管理,尤其是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确保污、废水达标排入河流,严禁污、废水随意漫流排放。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大方县安益煤矿全文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2024〕书66号关于对《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项目

大方县安乐乡

贵州大 (略)

贵州乾辰 (略)

根据《关于对贵 (略)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42号),安益煤矿由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和星宿乡宏福煤矿兼并重组,同意安益煤矿为兼并重组后保留煤矿,重组后建设规模为*t/a。《贵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兼并重组)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由贵州省煤 (略) 于2018年4月编制完成,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以黔环审[2018]100号予以批复。

根据《关于对贵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t/a)、金沙县新化乡安益煤矿(*t/a)优化重组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21〕30号),安益煤矿、安益煤矿拟建规模均为*t/a,此轮优化重组共涉及两个关闭指标,分别为大方县银都煤矿(*t/a)、织金县织广煤矿(*t/a),安益煤矿优化重组后矿区面积和开采深度不变。

根据《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及《<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黔煤设储审字〔2022〕17号),经估算,截止2022年4月30日,安益煤矿(优化重组)矿区范围(估算标高+1250m-+1880m)内共获煤炭资源储量7162.*t,其中开采消耗量382.*t,保有资源储量6779.*t,保有资源储量中:探明资源量2020.*t,控制资源量1018.*t,推断资源量3741.*t。

建设单位委托贵州大学勘 (略) (略) 于2023年4月编制完成《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初步设计(*t/a)》,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3]345号”予以批复。

安益煤矿地面原煤生产系统布置TDS块煤干选系统选别60mm~110mm原煤,该系统采用X射线选别,需要单独进行辐射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仅针对该干选系统的粉尘、噪声影响进行评价。

安益煤矿地面设施包括工业场地、临时排矸场、下煤组风井场地、炸药库、附属系统等,项目总占地为14.96hm2,达产时占地面积13.16hm2,均为利用现有占地,不涉及新增占地;开采下煤组(二、四采区)时将在临时排矸场南侧新增占地建设下煤组风井场地。

全矿年耗电量2860.*kW·h,吨煤电耗31.78kW·h/t。项目劳动定员在籍总人数606人,出勤人数470人,矿井全员效率1915t/工,安益煤矿优化重组工程环保设施总投资为1490.*元,占项目总投资*.*元(原*t/a项目总投资*.*元,优化重组新增投资*.*元)的2.78%。

(一)施工期

1、生态

本项目优化重组后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场地及其建构筑物,仅在转入下煤组开采前布置下煤组风井场地(不设置办公生活设施和生产设施),对 (略) 已经形成,炸药库已经建设完成且和临时排矸场共 (略) ,通过进一步加强工业场地的绿化,能够将占地导致的生物量损失得到一定弥补;目前工业场地已经硬化,本次优化重组主要是在场地内进行部分建构筑物建设和设备更换,不涉及大面积开挖和临时用地等,施工建设导致的水土流失十分有限;本项目施工通过对建井弃渣及时清运、施工废水有效收集处置等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植被的不良影响。

2、地表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目前安益煤矿*t/a系统正常生产,其配套的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施工期的污废水进入对应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严禁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同时需要立即落实管道排污。

3、废气

矿井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

工业场地 (略) 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使用空气能热源机组解决供热问题。

4、噪声

矿井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较小。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5、固废

矿井建设井巷工程施工产生的掘进矸石主要用于场地填方,部分运输至矸石转运场地;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井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尽快完成各个场地地面硬化和绿化。

(二)运营期

1、生态

①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本矿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井田区域内现有土地利用系统。受沉陷影响的农田和林地大部分可通过复垦和生态修复来恢复其原有生产力,地表沉陷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异质性影响较小。

②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预计本矿井开采后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出现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不会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范围内。

③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预测,首采区开采后涉及大白岩居民点(11户44人)搬迁;全井田涉及申家寨(16户)、新丰(10户)、任家湾(18户)、罗寨(32户)、石笋(38户)、独山(5户)、路海(60户)共计177户以及石笋小学的搬迁。

*t/a项目首采区涉及的大白岩居民点(11户44人)搬迁工作已经启动,平均每户搬迁费用为*元,大白岩居民点搬迁共需约*元。为一次性搬迁补偿并在政府主导下实施、落实,煤矿不再指定和建设安置点。

根据预测,首采区开采后涉及大白岩居民点(11户44人)搬迁;全井田涉及申家寨(16户)、新丰(10户)、任家湾(18户)、罗寨(32户)、石笋(38户)、独山(5户)、路海(60户)共计177户以及石笋小学的搬迁。

*t/a项目首采区涉及的大白岩居民点(11户44人)搬迁工作已经启动,平均每户搬迁费用为*元,大白岩居民点搬迁共需约*元。为一次性搬迁补偿并在政府主导下实施、落实,煤矿不再指定和建设安置点。

工业场地东侧的养牛场为2018年建设,安益煤矿矿权获得在先,养牛场部分区域将受到沉陷影响,需要提前协商压覆补偿事宜。

④地表沉陷对各个场地的影响

本项目工业场地、临时排矸场、炸药库、下煤组风井场地均布置在矿区内南侧的煤层露头区附近,设计已经留设保护煤柱,4层可采煤层的煤柱量由上至下分别为25.*t、22.*t、25.*t、23.*t,合计97.*t,本项目煤层倾角较小,不会像急倾斜煤层开采后容易对露头区形成大的地表移动变形,留设煤柱后,各个场地不在沉陷影响范围内,但是需要重点关注场地附近地质灾害的情况并加强整治。

⑤地表 (略) 、河流的影响

本项目开采造成上坝河、聚河小溪漏失的可能性较小,考虑上坝河为本项目的受纳水体、聚河小溪为聚河坝水源地的上游补给河流,保障河流流量必要性较强,在开采地表水体附近资源时,必须先设立观测站,观测地表和岩层移动与变形,实测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高度,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后再进行试釆,避免产生水患。路海水库位于矿区西北侧边缘, (略) 海水库的主要补给河流, (略) 海水库留设专门的防水煤柱,留设原则为:边缘线外推15m后,按松散层移动角45°,选取走向移动角(δ)取73°,下山移动角(γ)取73°,上山移动角(β)取δ-0.6α,根据以上参数圈定保护煤柱,以此确定保护煤柱边界,最终圈定保护煤柱量为36.*t,水库附近无断层联通采区,在留设煤柱后,煤矿 (略) 海水库漏失的可能性较小,在开采附近区域时必须加强观测。

矿区内无国道、省道、 (略) 分布,多为散布 (略) ,建设单位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井田范围 (略) 的观测,对产生的裂缝及时修补,路面出现的塌陷坑应利用矸石回填并夯实,保证行车安全,对滑坡、崩 (略) 面被毁的,应组织人员及时疏通。

⑥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及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A、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情况

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影响耕地面积为323.73hm2,受轻度破坏的面积为284.88hm2,受中度破坏的面积为29.14hm2,受重度破坏的面积为9.71hm2

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影响林地面积为482.75hm2,受轻度破坏的面积为424.82hm2,受中度破坏的面积为43.45hm2,受重度破坏的面积为14.88hm2

B、土地复垦计划

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耕地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受轻度影响的耕地一般可继续使用;受中度影响的土地需经过平整复垦或梯田式复垦来恢复其生产力;受重度破坏的土地,将完全丧失生产力,要求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

C、生态恢复及补偿资金

沉陷区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可交由大方县土地和林业部门进行组织实施。

2、地表水

根据设计和储量,安益煤矿正常涌水量198m3/h(4752m3/d),最大涌水量344m3/h(8256m3/d),采用“调节+高浊度净化器+一级锰砂过滤+气浮隔油+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站规模350m3/h,出水水质中SS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Fe、Mn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2补充项目限值,其余因子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出水水质满足环环评[2020]63号中相关要求。

安益煤矿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1366.79m3/d)作为井下防尘用水、瓦斯抽放站补充水、车辆冲洗补充水等,排放量为3385.21m3/d,复用率为28.76%,剩余部分管道提升越域排放至上坝河。

安益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243.24m3/d,目前安益煤矿已经建设一座规模为288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隔油池+化粪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2/O工艺)”处理工艺,现状的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良好,其规模能够满足拟建项目的处理需求。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现状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说明其处理工艺也能满足需求。本着“用污排清”的原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部分(143.36m3/d)作为洗煤厂生产补充水,复用剩余部分(99.88m3/d)与复用剩余的矿井水一同外排,生活污水复用率为58.94%。

复用剩余的生活污水和矿井水混合后总排口水质(详见表5.3-2)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地表水预测结果表明,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上坝河水质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下,对上坝河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因此,评价要求矿方保证矿井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行,杜绝事故发生。

工业场地根据生产区的布局设置120m3、150m3、150m3冲刷水池各一座,收集的冲刷水就近泵入洗煤厂浓缩机或者矿井水处理站;临时排矸场布置淋溶水池(150m3),泵提升进入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地下水

①矿井建成后,煤矿的开采将可能会对煤系地层、上覆的长兴组、夜郎组沙堡湾段(T1y1)地层的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

②本项目矿区及周边共分布9个井泉,其中矿区内6个,矿区外3个,矿区周边集中村寨均已使用村村通自来水,仅工业场地边缘出露的S3泉点部分作为生活水源,S3泉点出露于煤系地层,将主要受到开采导致的漏失影响。

目前建设单位与附近的山泉水厂签订长期的供水协议,由水厂定时定期送水解决煤矿生活用水问题,S3泉点本身流量较小,仅作为补充生活水源,当井泉因开采漏失不能满足煤矿需求时自行寻找替代水源。

③根据预测:在矿井水处理站渗漏10a时,下游约400m的苏家大坑(YR1)处Pb浓度为1.17*10-3mg/L,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限值;在临时排矸场渗漏10a时,下游约2400m的苏家大坑(YR1)处Fe浓度为4.60*10-2mg/L,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限值;矿井水处理站和临时排矸场的入渗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有限。

4、环境空气

①预筛车间、筛分车间、人工选矸车间、TDS干选车间相互独立,通过封闭式皮带机走廊连接,车间均建设为全封闭式,并在车间四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原煤自主井出井后根据地面生产工艺布局进入原煤准备系统、待洗煤棚(含受煤坑)、主厂房、产品堆场,各个建构筑物之间的原煤输送均是依托皮带机完成,皮带机全部布置在封闭式运输走廊内,不得敞开式或半封闭;6mm~80mm原煤暂存在1500m2待洗储煤棚中;末煤(<6mm)布置在筛分车间一楼(完成电煤指标后进入洗煤厂);精煤储装场地(备用储煤场)面积1.0hm2;采掘矸石装车场地面积500m2;中煤堆放场地面积2500m2;洗选矸石暂存场地面积3000m2;煤泥堆放场地2500m2。现状的棚架区域已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拟建项目规模扩大1倍,更加不能满足生产所需,需要对现有棚架进行密闭检查和修补后,再进一步扩大现有的棚架区域,拟搭棚区域地面硬化处理。

②矿井煤炭汽车运输产生的废气、 (略) 产生的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矿井新增交通 (略) 两侧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5、声环境

营运期工业场地主要高噪声源有:机修车间(综采设备库)、坑木加工房、预筛机、筛分机、TDS干选机、主厂房选煤设备、浓缩机、压滤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压风机房、制氮机(开采下煤组增设)、通风机、污水处理站泵类、瓦斯抽放泵、瓦斯电站等设备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噪声;下煤组风井场地主要为通风机和瓦斯抽放泵产生的噪声。一般噪声值在80~100dB(A)之间。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

目前安益煤矿为*t/a的生产矿井,同时结合*t/a项目初步设计确定的工程内容和平面布置来看,投产时拟建项目充分利用工业场地现有的建构筑物,优化重组前后主要噪声源位置未发生大的变化、工业场地征地边界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发生明显改变。因此,就本项目而言,充分利用本次环评的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进行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噪声评价,不再进行单独的噪声预测。

下煤组风井场地东侧厂界夜间噪声预测值超标,主要是因为通风机距离厂界太近所致,通过规范建设边界围墙并加强绿化,预计能进一步降噪约5dB(A),能够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下煤组风井场地建成后,罗寨居民点将同时受到工业场地和下煤组风井场地噪声影响,现状监测时工业场地内各高噪声源正常运行,直接以现状值叠加下煤组风井场地高噪声源贡献值,由表8.3-3可知,项目建设后对敏感点的声环境有一定的贡献值,附近居民点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6、固废

①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

安益煤矿洗煤厂洗选矸石26.*t/a、采掘矸石和分选矸石*t/a,在场地内设置采掘矸石装车场地、洗选矸石暂存场地,矸石及时外运综合利用,不能利用时运往工业场地南侧的临时排矸场内,堆场需要规范建设截排水沟、挡墙、排水涵洞及淋溶水池等相关工程。

②其它固体废物处置

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压滤处理后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少量危废外委处置。

7、土壤

土壤环境受污染程度与非正常排放时的污染物浓度密切相关。矿井水处理站发生泄漏废水以点源形式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时,下伏土壤层影响深度为2.66m,污废水未穿透土壤层,位于土壤层中下部。临时排矸场淋溶水发生泄漏废水以点源形式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时,下伏土壤层影响深度为2.45m,污废水未穿透土壤层,位于土壤层中下部。

加强对工业场地“三废”管理,尤其是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确保污、废水达标排入河流,严禁污、废水随意漫流排放。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大方县安益煤矿全文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2024〕书66号关于对《贵州大 (略)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优化重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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