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南平三元热电年产2万吨生物炭项目预评价
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南平三元热电年产2万吨生物炭项目预评价
建设单位 | 福建南平 (略)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延平区炉下镇下 (略) 延平新城产业区陈坑—瓦口组团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高骏伟 |
项目名称 | 南平三元热电年产*吨生物炭项目 |
项目简介 | (1)项目名称:南平三元热电年产*吨生物炭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3)建设单位:福建南平 (略) ; (4)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炉下镇下 (略) 延平新城产业区陈坑—瓦口组团; (5)项目投资:总投资:四期共计投资*元,其中:一期投资:设备*元,土建等*元,共计*元;二期投资:设备*元,共计*元;三期投资:设备*元,共计*元;四期投资:设备*元,共计*元; (6)建设规模:年产*吨生物炭; (7)依托情况: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建设单位厂区预留用地上进行扩建。本期项目主要依托厂区现有配电室、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生产设施以及建设单位现有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等,同时依托“南 (略) (炉下厂)”中心化验室进行检化验。 (8)辐射源情况:拟建项目无电离辐射源及电离辐射装置。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 |
郑志钦、魏强、苏标志、陈嘉星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生产性粉尘: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竹木)、电焊烟尘; ②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氢氧化钠、盐酸; ③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 检测结果: 根据调查,类比工程各工作场所及岗位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除烘干研磨车间接料口处的活性炭粉尘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外,其余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拟建项目拟采用更加自动化、机械化的生产设备,同时利用DCS、PLC等成熟的自动控制系统,作业人员主要以巡检为主的作业方式,减少现场的作业时间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频率。在包装岗位拟设置局部通风除尘装置,针对类比工程存在的活性炭粉尘超标岗位进行优化设计,采取更为先进的自动无尘包装设备,降低作业人员接触活性炭粉尘的浓度,减少人体危害。因此,预测拟建项目产品包装岗位作业人员在采取一定的防护下,接触的活性炭粉尘的浓度能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通过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技术资料、类比工程、职业病风险预测等分析可知,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应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并在设计、施工及以后运行中采取本报告第4章节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以及第5章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后,预计拟建项目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得到进一步控制。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4.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 细化生产工艺过程的分析; 2. 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分析和建议。 |
建设单位 | 福建南平 (略)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延平区炉下镇下 (略) 延平新城产业区陈坑—瓦口组团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高骏伟 |
项目名称 | 南平三元热电年产*吨生物炭项目 |
项目简介 | (1)项目名称:南平三元热电年产*吨生物炭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3)建设单位:福建南平 (略) ; (4)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炉下镇下 (略) 延平新城产业区陈坑—瓦口组团; (5)项目投资:总投资:四期共计投资*元,其中:一期投资:设备*元,土建等*元,共计*元;二期投资:设备*元,共计*元;三期投资:设备*元,共计*元;四期投资:设备*元,共计*元; (6)建设规模:年产*吨生物炭; (7)依托情况: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建设单位厂区预留用地上进行扩建。本期项目主要依托厂区现有配电室、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生产设施以及建设单位现有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等,同时依托“南 (略) (炉下厂)”中心化验室进行检化验。 (8)辐射源情况:拟建项目无电离辐射源及电离辐射装置。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 |
郑志钦、魏强、苏标志、陈嘉星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生产性粉尘: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竹木)、电焊烟尘; ②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氢氧化钠、盐酸; ③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 检测结果: 根据调查,类比工程各工作场所及岗位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除烘干研磨车间接料口处的活性炭粉尘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外,其余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拟建项目拟采用更加自动化、机械化的生产设备,同时利用DCS、PLC等成熟的自动控制系统,作业人员主要以巡检为主的作业方式,减少现场的作业时间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频率。在包装岗位拟设置局部通风除尘装置,针对类比工程存在的活性炭粉尘超标岗位进行优化设计,采取更为先进的自动无尘包装设备,降低作业人员接触活性炭粉尘的浓度,减少人体危害。因此,预测拟建项目产品包装岗位作业人员在采取一定的防护下,接触的活性炭粉尘的浓度能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通过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技术资料、类比工程、职业病风险预测等分析可知,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应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并在设计、施工及以后运行中采取本报告第4章节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以及第5章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后,预计拟建项目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得到进一步控制。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4.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 细化生产工艺过程的分析; 2. 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分析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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