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废旧物资处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现将废旧物资处置问题线索受理渠道公布如下:
一、受理重点
(一)违反党纪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处置废旧物资过程中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人员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处置废旧物资随意性大、管理混乱等问题。
二、受理要求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告、陷害、作伪证等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二)提倡实名举报,请举报人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新矿集团纪委将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三、受理渠道
(一)新矿集团受理渠道
1.举报电话:0538-*;
2.举报邮箱:*@*63.com;
3.来访地址:新矿集团办公大楼纪委办公室(6040室);
4.来信地址: (略) (略) 401号新矿集团纪委,邮编:*。
(二)能源集团受理渠道
1.举报电话:0531-*;
2.举报邮箱:*@*handong-energy.com;
3.来信地址:山东省历 (略) 28号山东能源纪委,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