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含油污泥连续回转式热相分离再利用实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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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含油污泥连续回转式热相分离再利用实验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 (略) 龙凤区龙政路2-3号龙凤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B31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含油污泥连续回转式热相分离再利用实验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略) 龙凤区向阳村西北侧2880m处?

建设单位 ?大庆油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在厂区内部施工建设,不新增厂外占地,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冷凝排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分离废水部分循环使用,剩余部分通过管道输送至第二采油厂聚南5-4转油注水站处理后回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现有环保卫生厕所,通过生物发酵剂对生活污水(粪便)和秸秆进行耦合处理降解,降解后的残余物较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2、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机减振垫、距离隔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废气:含油污泥储池无组织非*烷总烃;含油污泥储池存放在罩棚内,罩棚高度6m,四周设置4m高彩钢围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外非*烷总烃(VOCs)浓度最高点≤4.0mg/m3。连续回转式热相分离设备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SO2≤50mg/m3、颗粒物≤20mg/m3、NOx≤200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非*烷总烃(VOCs) 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120mg/m3。

4、固废:混合油罐底泥、沉降设备底泥、雾化塔底泥,排入含油污油泥暂存池后进入含油污泥连续回转式热相分离系统再次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 (略) 龙凤区龙政路2-3号龙凤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B31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含油污泥连续回转式热相分离再利用实验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略) 龙凤区向阳村西北侧2880m处?

建设单位 ?大庆油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在厂区内部施工建设,不新增厂外占地,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冷凝排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分离废水部分循环使用,剩余部分通过管道输送至第二采油厂聚南5-4转油注水站处理后回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现有环保卫生厕所,通过生物发酵剂对生活污水(粪便)和秸秆进行耦合处理降解,降解后的残余物较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2、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机减振垫、距离隔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废气:含油污泥储池无组织非*烷总烃;含油污泥储池存放在罩棚内,罩棚高度6m,四周设置4m高彩钢围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外非*烷总烃(VOCs)浓度最高点≤4.0mg/m3。连续回转式热相分离设备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SO2≤50mg/m3、颗粒物≤20mg/m3、NOx≤200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非*烷总烃(VOCs) 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120mg/m3。

4、固废:混合油罐底泥、沉降设备底泥、雾化塔底泥,排入含油污油泥暂存池后进入含油污泥连续回转式热相分离系统再次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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