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审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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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审批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
关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作出
的行政审批决定
经审查,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我局作出3个行政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7个自然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永吉县永吉大街1240号
邮 编:*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吉林瑞 (略) 年产2亿片隐形眼镜暨自动化设备研发制造、塑料改性项目(变更)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吉市(永)环建(表)承字﹝2024﹞2号

2024年3月6日

2

关于吉林大 (略) 尾砂脱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市(永)环建(表)字﹝2024﹞2号

2024年3月6日

3

吉 (略) 高性能改性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吉市(永)环建(表)承字﹝2024﹞3号

2024年3月11日

C:\fakepath\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审批公告.docx
(略) 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
关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作出
的行政审批决定
经审查,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我局作出3个行政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7个自然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永吉县永吉大街1240号
邮 编:*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吉林瑞 (略) 年产2亿片隐形眼镜暨自动化设备研发制造、塑料改性项目(变更)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吉市(永)环建(表)承字﹝2024﹞2号

2024年3月6日

2

关于吉林大 (略) 尾砂脱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市(永)环建(表)字﹝2024﹞2号

2024年3月6日

3

吉 (略) 高性能改性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吉市(永)环建(表)承字﹝2024﹞3号

2024年3月11日

C:\fakepath\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审批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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