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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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广州铝材厂地 (略) 荔湾区山村桥梓大街14号,占地面积*.39m2。该地块1964年以前为南区山村的农用地,1964年广州型材厂取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建厂投产,主要生产紫铜管棒、黄铜管棒、紫铜盘元和铝盘元,1993年广州铝材厂合并广州铜铝材厂,并更名为广州铝材厂(塞坝口厂区),主要生产紫铜盘元、铝型材和铝家具(铝梯为主),1995年增加铅锌合金锭的生产,2007年取消铅锌合金锭生产,2008年增加了铝型材粉末喷涂生产线和铝门窗加工车间,2011年 (略) 土地开发中心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2012年3月广州铝材厂(塞坝口厂区)停产,并同步着手开展拆迁和场地平整工作,2013年基本完成拆迁和平整工作,2014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涉案车辆停放在地块内,20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车辆全部撤走。

2020年4月土地使 (略) 土地开发中心曾委托广州中德环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广州中德环 (略) 根据国家和地方地块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并 (略) 生态环境局荔湾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通过评审的函,报告结论表明:地块调查阶段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90m2)、公园绿地(G1)、生产防护绿地(G2) (略) 用地(S1),因此针对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的区域,调查单位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第一类用地的标准评价,其余区域采用第二类用地的标准评价,调查结果表明广州铝材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自2020年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未作开发利用,地块内未有过生产经营活动,至今一直为闲置状态。

根据用地规划调整,广州铝材厂地块用地规划由公园绿地(不含社区公园和儿童公园用地)、生产防护绿地、道路用地、供电设施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面积90m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m2)、公园绿地(不含社区公园和儿童公园用地)、生产防护 (略) 用地。广州中德环 (略) 在2020年按第二类用地要求进行的《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结论不再适用本地块,因此土地使 (略) 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广州 (略) 在广州中德环 (略) 初步调查的工作成果和数据基础上,按照第一类用地的要求,于2023年2月-3月,开展了补充调查与详细调查工作,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等有关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于2023年4月1日通过了专家评审。调查的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有5种污染物(铜、铅、砷、多氯联苯(总量)、石油烃(C10-C40))超过了一类用地筛选值。初步调查与详细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基于上述背景,广州 (略) 进一步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在初步调查与详细调查的结果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等工作判断该地块土壤对未来使用人群的健康风险,编制了《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可知,项目地块土壤存在污染,污染因子为铜、铅、砷、多氯联苯(总量)、石油烃(C10-C40)。本项目需修复土壤面积共计*.9m2,最大修复深度为6.5m,需修复土方量*.0m3

2023年5月,铝材厂 (略) 土地开发中心移交至广州建鑫嵘 (略) 。2023年7月,作为本地块的使用权人和修复工程建设单位,广州建鑫嵘 (略) 委托我单位进行《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的编制,并于2023年11月5日通过专家评审,随后根据已评审的修复方案的要求,正式展开本项目污染修复工作。

根据修复施工进度,地块内基坑1和基坑2两个基坑区域已经于2024年1月26日完成阶段性效果评估。目前现场施工工作已经完成,拟开展整体效果评估,我司根据前期工作和《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施工总结报告》编制完成报告》。

,广州

广州铝材厂地 (略) 荔湾区山村桥梓大街14号,占地面积*.39m2。该地块1964年以前为南区山村的农用地,1964年广州型材厂取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建厂投产,主要生产紫铜管棒、黄铜管棒、紫铜盘元和铝盘元,1993年广州铝材厂合并广州铜铝材厂,并更名为广州铝材厂(塞坝口厂区),主要生产紫铜盘元、铝型材和铝家具(铝梯为主),1995年增加铅锌合金锭的生产,2007年取消铅锌合金锭生产,2008年增加了铝型材粉末喷涂生产线和铝门窗加工车间,2011年 (略) 土地开发中心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2012年3月广州铝材厂(塞坝口厂区)停产,并同步着手开展拆迁和场地平整工作,2013年基本完成拆迁和平整工作,2014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涉案车辆停放在地块内,20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车辆全部撤走。

2020年4月土地使 (略) 土地开发中心曾委托广州中德环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广州中德环 (略) 根据国家和地方地块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并 (略) 生态环境局荔湾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通过评审的函,报告结论表明:地块调查阶段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90m2)、公园绿地(G1)、生产防护绿地(G2) (略) 用地(S1),因此针对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的区域,调查单位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第一类用地的标准评价,其余区域采用第二类用地的标准评价,调查结果表明广州铝材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自2020年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未作开发利用,地块内未有过生产经营活动,至今一直为闲置状态。

根据用地规划调整,广州铝材厂地块用地规划由公园绿地(不含社区公园和儿童公园用地)、生产防护绿地、道路用地、供电设施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面积90m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m2)、公园绿地(不含社区公园和儿童公园用地)、生产防护 (略) 用地。广州中德环 (略) 在2020年按第二类用地要求进行的《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结论不再适用本地块,因此土地使 (略) 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广州 (略) 在广州中德环 (略) 初步调查的工作成果和数据基础上,按照第一类用地的要求,于2023年2月-3月,开展了补充调查与详细调查工作,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等有关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于2023年4月1日通过了专家评审。调查的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有5种污染物(铜、铅、砷、多氯联苯(总量)、石油烃(C10-C40))超过了一类用地筛选值。初步调查与详细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基于上述背景,广州 (略) 进一步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在初步调查与详细调查的结果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等工作判断该地块土壤对未来使用人群的健康风险,编制了《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可知,项目地块土壤存在污染,污染因子为铜、铅、砷、多氯联苯(总量)、石油烃(C10-C40)。本项目需修复土壤面积共计*.9m2,最大修复深度为6.5m,需修复土方量*.0m3

2023年5月,铝材厂 (略) 土地开发中心移交至广州建鑫嵘 (略) 。2023年7月,作为本地块的使用权人和修复工程建设单位,广州建鑫嵘 (略) 委托我单位进行《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的编制,并于2023年11月5日通过专家评审,随后根据已评审的修复方案的要求,正式展开本项目污染修复工作。

根据修复施工进度,地块内基坑1和基坑2两个基坑区域已经于2024年1月26日完成阶段性效果评估。目前现场施工工作已经完成,拟开展整体效果评估,我司根据前期工作和《广州铝材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施工总结报告》编制完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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