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脊集团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脊集团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天脊集团的发展,粉煤灰和炉渣的产量也随之不断产生。既有的粉煤灰和炉渣填埋 (略) 潞城区微子镇王都庄村以南约500m处,总占地面积26.8793hm2(合403.19亩),总库容为345.*m3,消纳锅炉炉渣、粉煤灰及合成氨气化炉渣等固废345.*m3;封场后覆土复垦面积24.0703hm2(合361.05亩),我公司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场自1987年8月投入使用,目前已填埋固废325.*m3,自上游沟头向下游已填埋约1410m,剩余库容约*m3,已接近最终封场。

多年来天脊煤 (略) 在省、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做大做优做强。其中1996年国内配套第三台锅炉由四川锅炉厂1996年12月制造,1997年5月安装,1997年12月建成投产最大产汽量为220t/h。 (略) 的发展,对合成氨系统进行扩产改造。改造后,合成氨装置的能力扩大50%,生产能力由*吨增加到*t/a(1500t/d),产能的增加必然带来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增加。公司于1980年所征黄花沟排渣场已不能满足目前生产所需,成为影响生产及发展的瓶颈,现急需新建固废填埋场。我公司决定投资7016.*元建设天脊集团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 (略) 潞城区成家川街道办事处三井村东北100米处,填埋库区主体为一自然冲成的荒沟,在荒沟东南侧修建拦渣坝与周围边坡围合形成填埋库区。项目建设总用地规模7.6809公顷,永久使用林地3.8958公顷,全部为三井村集体林地。库区可利用最低标高872.0m,设计库区最大利用标高910.0m,深度为24~42m,沟底长度约为430m,沟底宽度为15-40m,沟底坡度约为2-5%。当填埋高度达到自然标高910.0m时,可利用总面积约*.23m2,填埋库容约*m3。自然冲沟内无常年性流水,沟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貌为黄土覆盖,沟道地质条件较好,未发现滑坡、断裂、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

本项目荒沟填埋弃渣造地 (略) 合成气化炉渣和锅炉产生的粉煤灰。项目实施后能够有效防治固废随意排放产生的环境问题,使固废合理堆放,防治固废发生滑坡、坍塌等安全隐患,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威胁。

本次评价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粉煤灰及炉渣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填充造地,严禁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填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略) 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 (略) 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外部运输在行驶至居民集中区等噪声敏感点处减速行驶,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不超载。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拦渣坝、挡洪坝、排水边沟、排水竖井以及消力池等的建设,保证场外及场内雨水的顺利导排;场地设置雨水导排系统和完善污水收集处置系统,确保不影响区域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洗车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直接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落实防渗工程的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情况发生。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建设前期的表层剥离土方专门堆放,用于后期土地复垦,采用帆布进行遮盖,降低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并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场地平整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指定地点,施工土方优先用于场地建设填方和覆盖用土,建筑垃圾应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剩余部分用于本项目的冲沟填充物。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线,运输车辆不 (略) 线;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夜间不进行运渣作业,确保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村庄居民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六)做好施工期补偿措施、防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结合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植物措施进行边坡防护、搞好施工地的生态恢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封场隔离等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采取环评要求环保措施下,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管理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定、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所提的环保措施的前题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为了了解居民的环保意识,请你们从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发,对本项工程的利弊作出判断,为决策提供依据。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居民区、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采取公告、咨询专家意见、随机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天脊煤 (略) )或评价单位(山西 (略) ),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脊煤 (略)

地址:山西省潞城区中华东大街

联系人:孙部长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51-*

报告全本链接:http://** 提取码:bhvu;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 提取码:qxv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天脊集团的发展,粉煤灰和炉渣的产量也随之不断产生。既有的粉煤灰和炉渣填埋 (略) 潞城区微子镇王都庄村以南约500m处,总占地面积26.8793hm2(合403.19亩),总库容为345.*m3,消纳锅炉炉渣、粉煤灰及合成氨气化炉渣等固废345.*m3;封场后覆土复垦面积24.0703hm2(合361.05亩),我公司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场自1987年8月投入使用,目前已填埋固废325.*m3,自上游沟头向下游已填埋约1410m,剩余库容约*m3,已接近最终封场。

多年来天脊煤 (略) 在省、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做大做优做强。其中1996年国内配套第三台锅炉由四川锅炉厂1996年12月制造,1997年5月安装,1997年12月建成投产最大产汽量为220t/h。 (略) 的发展,对合成氨系统进行扩产改造。改造后,合成氨装置的能力扩大50%,生产能力由*吨增加到*t/a(1500t/d),产能的增加必然带来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增加。公司于1980年所征黄花沟排渣场已不能满足目前生产所需,成为影响生产及发展的瓶颈,现急需新建固废填埋场。我公司决定投资7016.*元建设天脊集团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 (略) 潞城区成家川街道办事处三井村东北100米处,填埋库区主体为一自然冲成的荒沟,在荒沟东南侧修建拦渣坝与周围边坡围合形成填埋库区。项目建设总用地规模7.6809公顷,永久使用林地3.8958公顷,全部为三井村集体林地。库区可利用最低标高872.0m,设计库区最大利用标高910.0m,深度为24~42m,沟底长度约为430m,沟底宽度为15-40m,沟底坡度约为2-5%。当填埋高度达到自然标高910.0m时,可利用总面积约*.23m2,填埋库容约*m3。自然冲沟内无常年性流水,沟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貌为黄土覆盖,沟道地质条件较好,未发现滑坡、断裂、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

本项目荒沟填埋弃渣造地 (略) 合成气化炉渣和锅炉产生的粉煤灰。项目实施后能够有效防治固废随意排放产生的环境问题,使固废合理堆放,防治固废发生滑坡、坍塌等安全隐患,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威胁。

本次评价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粉煤灰及炉渣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填充造地,严禁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填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略) 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 (略) 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外部运输在行驶至居民集中区等噪声敏感点处减速行驶,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不超载。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拦渣坝、挡洪坝、排水边沟、排水竖井以及消力池等的建设,保证场外及场内雨水的顺利导排;场地设置雨水导排系统和完善污水收集处置系统,确保不影响区域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洗车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直接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落实防渗工程的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情况发生。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建设前期的表层剥离土方专门堆放,用于后期土地复垦,采用帆布进行遮盖,降低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并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产生的场地平整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指定地点,施工土方优先用于场地建设填方和覆盖用土,建筑垃圾应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剩余部分用于本项目的冲沟填充物。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线,运输车辆不 (略) 线;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夜间不进行运渣作业,确保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村庄居民不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六)做好施工期补偿措施、防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结合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植物措施进行边坡防护、搞好施工地的生态恢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封场隔离等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采取环评要求环保措施下,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管理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定、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所提的环保措施的前题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为了了解居民的环保意识,请你们从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发,对本项工程的利弊作出判断,为决策提供依据。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居民区、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采取公告、咨询专家意见、随机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天脊煤 (略) )或评价单位(山西 (略) ),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脊煤 (略)

地址:山西省潞城区中华东大街

联系人:孙部长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51-*

报告全本链接:http://** 提取码:bhvu;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 提取码:qxvh。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