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书玛纳斯县唐氏兴万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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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书玛纳斯县唐氏兴万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玛纳斯县唐氏兴万家 (略) 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四阜庄村西南侧约170m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86°12"09.94",N44°23"57.27"。项目区东侧80m处为耕地,南侧为林地,西侧为荒草地,北侧为空地。

玛纳斯县唐氏兴万家 (略)

新疆众智安环 (略)

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均为企业自筹,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6.86%。建设内容:新建造粒车间,占地面积为400m2,建设5条造粒生产线(其中3条废旧地灌带回收生产线,2条废旧残膜回收生产线);新建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1500m2,本次拟建18条滴灌带生产线,7条水带生产线和10条地膜生产线。项目滴灌带生产原料为回收的废旧滴灌带造粒形成的再生塑料颗粒及黑色母料、抗老化剂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旧地膜2000t,年处理废旧滴灌带3000t。造粒生产规模为4940.62t/a,滴灌带生产规模为2500t/a,水带生产规模为1300t/a,地膜生产规模为10000t/a。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车及物料堆存粉尘、废旧地膜分选粉尘、废旧滴灌带破碎粉尘、废旧塑料颗粒加工生产过程造粒工序和滴灌带生产过程挤出成型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对废旧地膜分选设备顶部进行封闭,在进料口以及出料口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66)中表2新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要求。废旧滴灌带及废旧地膜造粒生产线使用的原料主要成分为聚*烯材料,采用电加热方式对料筒进行加热,在造粒车间每台造粒机上方均设置1个集气罩,5台造粒机共设置5个集气罩(收集效率以90%计),在生产车间18台滴灌带挤出机以及7台水带挤出机上方均设置1个集气罩,共设置25个集气罩(收集效率以90%计),地膜生产线在车间设置隔档,并设置引风机收集废气(风量为50000m3/h)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生产车间设置的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CO)处置措施处置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有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对废旧滴灌带和地膜堆放区进行篷布覆盖,运输车辆进行苫布遮盖,禁止露天堆放。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表1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废旧塑料破碎工段喷淋废水、废旧塑料清洗工段清洗废水、再生聚*烯颗粒料和滴灌带、水带生产冷却循环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80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冷却用水经循环水池(80m3)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50m3防渗化粪池暂存,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玛纳斯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采取厂房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废旧塑料颗粒加工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旧地膜分选杂质、沉淀池泥沙、造粒工段产生的废滤网;滴灌带、水带生产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地膜生产产生的边角料;另外还有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CO)产生的废催化剂、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分选杂质主要为泥土以及秸秆等由田间带入的废弃物等,收集后拉运至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清洗废渣及泥沙待生产季结束后统一清掏,经自然干化后拉运至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滴灌带、水带残次品及边角料、地膜边角料全部回至破碎工序再次破碎造粒循环利用。废滤网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桶装收集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密封的包装袋进行包装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五)总量控制。

项目新增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034t/a,新增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4.378t/a。倍量替代量分别为0.068t/a,8.756t/a。从玛纳斯县2022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中扣除。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玛纳斯县唐氏兴万家 (略) 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四阜庄村西南侧约170m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86°12"09.94",N44°23"57.27"。项目区东侧80m处为耕地,南侧为林地,西侧为荒草地,北侧为空地。

玛纳斯县唐氏兴万家 (略)

新疆众智安环 (略)

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均为企业自筹,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6.86%。建设内容:新建造粒车间,占地面积为400m2,建设5条造粒生产线(其中3条废旧地灌带回收生产线,2条废旧残膜回收生产线);新建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1500m2,本次拟建18条滴灌带生产线,7条水带生产线和10条地膜生产线。项目滴灌带生产原料为回收的废旧滴灌带造粒形成的再生塑料颗粒及黑色母料、抗老化剂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旧地膜2000t,年处理废旧滴灌带3000t。造粒生产规模为4940.62t/a,滴灌带生产规模为2500t/a,水带生产规模为1300t/a,地膜生产规模为10000t/a。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车及物料堆存粉尘、废旧地膜分选粉尘、废旧滴灌带破碎粉尘、废旧塑料颗粒加工生产过程造粒工序和滴灌带生产过程挤出成型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对废旧地膜分选设备顶部进行封闭,在进料口以及出料口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66)中表2新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要求。废旧滴灌带及废旧地膜造粒生产线使用的原料主要成分为聚*烯材料,采用电加热方式对料筒进行加热,在造粒车间每台造粒机上方均设置1个集气罩,5台造粒机共设置5个集气罩(收集效率以90%计),在生产车间18台滴灌带挤出机以及7台水带挤出机上方均设置1个集气罩,共设置25个集气罩(收集效率以90%计),地膜生产线在车间设置隔档,并设置引风机收集废气(风量为50000m3/h)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生产车间设置的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CO)处置措施处置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有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对废旧滴灌带和地膜堆放区进行篷布覆盖,运输车辆进行苫布遮盖,禁止露天堆放。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表1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废旧塑料破碎工段喷淋废水、废旧塑料清洗工段清洗废水、再生聚*烯颗粒料和滴灌带、水带生产冷却循环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80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冷却用水经循环水池(80m3)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50m3防渗化粪池暂存,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玛纳斯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采取厂房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废旧塑料颗粒加工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旧地膜分选杂质、沉淀池泥沙、造粒工段产生的废滤网;滴灌带、水带生产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地膜生产产生的边角料;另外还有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CO)产生的废催化剂、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分选杂质主要为泥土以及秸秆等由田间带入的废弃物等,收集后拉运至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清洗废渣及泥沙待生产季结束后统一清掏,经自然干化后拉运至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滴灌带、水带残次品及边角料、地膜边角料全部回至破碎工序再次破碎造粒循环利用。废滤网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桶装收集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密封的包装袋进行包装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五)总量控制。

项目新增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034t/a,新增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4.378t/a。倍量替代量分别为0.068t/a,8.756t/a。从玛纳斯县2022年农村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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