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灾后修复工程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具体分散于县域内农村
发送至邮箱
安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灾后修复工程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具体分散于县域内农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 安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灾后修复工程 |
| (略) 雄安新区安新县具体分散于县域内农村 | | 3996 |
|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郝连奎 |
| 1697.36 | | 85 |
| ** |
| 改建 |
| |
| 本项目主要对安新县农村污水处理站(含泵站)及配套管网进行灾后修复建设,包括设备维修、维护,临近选址迁站、污水站地坪加高加固,管道修复、管网清淤、检查井井盖更换、进站道路硬化、新建污水提升泵站等内容。 |
| | | |
| 其他措施: 污水处理站设置在地下一体化设备里,完全密闭,而格栅调节池仅有通向地面的入孔,平时也处于密封状态,臭气对周边的影响不大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格栅、调节池、A3/O、MBBR/同步化学除磷、次氯酸钠消毒措施后通过管网排放至附近坑塘或隔碱沟 |
| 环保措施: 污泥经浓缩 (略) 统一处理;栅渣及沉砂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
| |
| |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19。 |
,河北,安新县,雄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 安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灾后修复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雄安新区安新县具体分散于县域内农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996 |
建设单位 |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 郝连奎 |
项目投资(万元) | 1697.36 | 环保投资(万元) | 8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对安新县农村污水处理站(含泵站)及配套管网进行灾后修复建设,包括设备维修、维护,临近选址迁站、污水站地坪加高加固,管道修复、管网清淤、检查井井盖更换、进站道路硬化、新建污水提升泵站等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 |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其他措施: 污水处理站设置在地下一体化设备里,完全密闭,而格栅调节池仅有通向地面的入孔,平时也处于密封状态,臭气对周边的影响不大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格栅、调节池、A3/O、MBBR/同步化学除磷、次氯酸钠消毒措施后通过管网排放至附近坑塘或隔碱沟 |
| 环保措施: 污泥经浓缩 (略) 统一处理;栅渣及沉砂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
| |
| |
| |
??承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郝连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郝连奎 承担全部责任。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19。 |
,河北,安新县,雄安
110
查看详情》
招投标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