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货物水上中转过驳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关于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货物水上中转过驳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略) 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4-3-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货物水上中转过驳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邹工)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
项目名称 | (略) (略) 货物水上中转过驳经营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都昌县苏山乡马鞍山至寡妇矶水域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都昌县苏山乡马鞍山至寡妇矶水域,总水域面积为 2.06 平方公里,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设置1个小船停泊区和2个过驳区,配置5台浮式起重机和2艘交通艇,年过驳散货*t,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施工期 验收要求 |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 运营期 验收要求 |
水生生态 | / | / | ①浮式起重机和来港船舶的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均委托 (略) 统一处理,不外排; ②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均由船员带上岸放入垃圾桶交由都昌县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应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不外 排; ③建设单位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散货的洒落,减小水污染,将影响降到最低; ④降低对江豚、鱼类等的洄游及江湖交流的阻隔影响,采取驱赶、避让等方法防止鱼类等大型水生动物受伤等,建议错开交易,减少运输 船只大量集中; ⑤在鱼类洄游高峰期 7、8、9、10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化作业方案,减少作业时间,尽量减少鱼类洄游的影响; ⑥鱼类越冬期每年秋冬季节至翌年3 月,在鱼类越冬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捕捞,禁止破坏鱼类资源。 ⑦建设单位应该按相关农业或者渔业部门要求对造成的鱼类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 按环保措施验收 |
地表水环境 | / | / | 浮式起重机和来港船舶的生活污 水、舱底油污水都委托江西创清服 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理,不外排。 | 按环保措施验收 |
大气环境 | / | / | 船舶废气和过驳产生的粉尘:设置 (略) +抓斗喷雾+篷布遮盖 | 运营期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限值要求,SO2、NOx 参照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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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 | /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作业 区,基础减振,加强进出港船舶管 理,减少鸣笛 | 工运营期主航道两侧 35m 范围内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4 类标准,其他水域执行 3 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 | / | 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均委托 (略) 统一处理; 废润滑油应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相 关单位处理,不外排; |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内河排放控制要求,即内河禁止倾倒 船舶垃圾。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 |
(略) 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4-3-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货物水上中转过驳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邹工)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
项目名称 | (略) (略) 货物水上中转过驳经营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都昌县苏山乡马鞍山至寡妇矶水域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都昌县苏山乡马鞍山至寡妇矶水域,总水域面积为 2.06 平方公里,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设置1个小船停泊区和2个过驳区,配置5台浮式起重机和2艘交通艇,年过驳散货*t,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施工期 验收要求 |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 运营期 验收要求 |
水生生态 | / | / | ①浮式起重机和来港船舶的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均委托 (略) 统一处理,不外排; ②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均由船员带上岸放入垃圾桶交由都昌县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应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不外 排; ③建设单位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散货的洒落,减小水污染,将影响降到最低; ④降低对江豚、鱼类等的洄游及江湖交流的阻隔影响,采取驱赶、避让等方法防止鱼类等大型水生动物受伤等,建议错开交易,减少运输 船只大量集中; ⑤在鱼类洄游高峰期 7、8、9、10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化作业方案,减少作业时间,尽量减少鱼类洄游的影响; ⑥鱼类越冬期每年秋冬季节至翌年3 月,在鱼类越冬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捕捞,禁止破坏鱼类资源。 ⑦建设单位应该按相关农业或者渔业部门要求对造成的鱼类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 按环保措施验收 |
地表水环境 | / | / | 浮式起重机和来港船舶的生活污 水、舱底油污水都委托江西创清服 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理,不外排。 | 按环保措施验收 |
大气环境 | / | / | 船舶废气和过驳产生的粉尘:设置 (略) +抓斗喷雾+篷布遮盖 | 运营期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限值要求,SO2、NOx 参照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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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 | /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作业 区,基础减振,加强进出港船舶管 理,减少鸣笛 | 工运营期主航道两侧 35m 范围内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4 类标准,其他水域执行 3 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 | / | 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均委托 (略) 统一处理; 废润滑油应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相 关单位处理,不外排; |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内河排放控制要求,即内河禁止倾倒 船舶垃圾。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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