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楚尾村立体种养提升下黄家大水田护岸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楚尾村立体种养提升下黄家大水田护岸建设项目
本招标项目楚尾村立体种养提升(下黄家大水田护岸)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单位: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
2.2 工程名称:楚尾村立体种养提升(下黄家大水田护岸)建设项目
2.3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溪源乡;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审核价*元(含税费、保险等一切规费);下浮6%。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楚尾村立体种养提升(下黄家大水田护岸)建设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书为准;
2.6工期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7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在建宁县,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前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3.2. 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 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 14 日至2024年03月 18 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3号 东山御景1幢126室 (报名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报名并提交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4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的评标办法。
5.2.根据投标人报名的顺序号为投标人代表球号,不再另行抽取投标人代表球号。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签字确认,若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5.3.将候选人的对应号码球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第一次抽取的球号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球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球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和方式: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8000元人民币)
注:在开标结束当天内,第一中标候选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他单位无需提交。若未缴纳中标押金或所交款项不足或过期视为自动弃权,由第二中标候选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以此类推。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 2024年3月19日上午10:00分
7.2开标地点: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7.3在投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投标单位将被拒。
7.4未按上述规定或逾期到达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付款办法及结算方式
8.1本工程经结算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价款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无息申请返还保证金,但承包人仍需履行法定的保修义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部
联系人:聂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3号 东山御景1幢126室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本招标项目楚尾村立体种养提升(下黄家大水田护岸)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单位: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
2.2 工程名称:楚尾村立体种养提升(下黄家大水田护岸)建设项目
2.3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溪源乡;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审核价*元(含税费、保险等一切规费);下浮6%。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楚尾村立体种养提升(下黄家大水田护岸)建设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书为准;
2.6工期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7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在建宁县,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前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3.2. 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 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 14 日至2024年03月 18 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3号 东山御景1幢126室 (报名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报名并提交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4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的评标办法。
5.2.根据投标人报名的顺序号为投标人代表球号,不再另行抽取投标人代表球号。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签字确认,若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5.3.将候选人的对应号码球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第一次抽取的球号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球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球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和方式: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8000元人民币)
注:在开标结束当天内,第一中标候选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他单位无需提交。若未缴纳中标押金或所交款项不足或过期视为自动弃权,由第二中标候选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以此类推。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 2024年3月19日上午10:00分
7.2开标地点: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7.3在投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投标单位将被拒。
7.4未按上述规定或逾期到达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付款办法及结算方式
8.1本工程经结算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价款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无息申请返还保证金,但承包人仍需履行法定的保修义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部
联系人:聂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3号 东山御景1幢126室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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