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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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公示

2024年3月12日甘肃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向我局提出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建设拟临时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

二、建设单位: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三、批准单位: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使用林地位置: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拟使用的林地位于中台镇安家庄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0.4172公顷。

2、林地权属:拟使用邵寨镇雷家河村集体林地0.4172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临时使用乔木林地面积0.4172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临时使用地方公益林0.4172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临时使用Ⅲ级保护林地0.4172公顷。

6、 使用林地类型:拟临时使用防护林林地0.4172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工程使用林地拟采伐蓄积4立方米,采伐株数418株。

六、使用林地用途:排洪渠治理取土场。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3日


2024年3月12日甘肃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向我局提出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建设拟临时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

二、建设单位: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三、批准单位: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使用林地位置:灵台县达溪河(安家庄至雷家河段)河堤及排洪渠治理项目拟使用的林地位于中台镇安家庄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0.4172公顷。

2、林地权属:拟使用邵寨镇雷家河村集体林地0.4172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临时使用乔木林地面积0.4172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临时使用地方公益林0.4172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临时使用Ⅲ级保护林地0.4172公顷。

6、 使用林地类型:拟临时使用防护林林地0.4172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工程使用林地拟采伐蓄积4立方米,采伐株数418株。

六、使用林地用途:排洪渠治理取土场。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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